不过,这些攻城的炮灰似乎极有经验,他们经过了短暂的骚乱后,忙痛下狠手,杀死了自己陷入火焰中的战友,发狂的拼命向城门跑来,冲到了城门下。
城墙上,早有人煮好了用清水、大粪、以及女人的月经等污秽混合的滚烫浓汁。一群士兵用布包裹着双手,端起铁锅就倒了下去。
惨叫声响起,空气中飘散着一股浓浓的臭味,这种以大粪为主煮出的沸水,极其歹毒,不但会烫伤人的皮肤,而且有毒。以当时的医疗条件,被烫伤的人根本无法治疗,只能悲哀的等死,或当时就把烫伤的地方彻底挖出来切掉。不然,伤口会不断腐烂,扩散到全身。
可即使这样,那些攻城的炮灰们也未退却。他们的父母妻女都在蒙古人的铁蹄下呻吟,战斗虽然可能送命,但至少保住了全家人的性命。逃跑则不但自己要死,还会连累家人。
一些骑着骏马的蒙古人,远远跟在这些炮灰身后。见他们冲到了城门下,忙骑着马沖了过来。
他们的攻城方式极为特别,远远的就甩动着一个类似于虎爪的东西不停摇转。一接近城门,即会把这东西狠狠甩出。
这时我才看清,绳子上绑的是一个类似于特制的,有点像三角箭头的鉄锚。
这铁锚前端异常尖锐,可以轻松刺入木头内,在巨大的三角箭头后面,连着一根铁棍,棍子尾部有个孔,上面绑着一条绳子。
而绳子的尽头绑在马上,一旦铁锚刺入城门,即会牢牢地勾住城门。到时上百匹马同时狂奔,借着惯性发力,其结果可想而知。
不过,古代的城门外面包裹了一层厚厚的铁皮,想要刺入并不是一件容的事。况且门是死的,人可是活的。
余化成忙指挥士兵用箭矢压制那些骑兵,可成吉思汗极其精通闪电战,他见大部分的兵力都集中到东城门后,猛然虚晃一枪,全力攻击起了北城门,余化成兄弟顿时大惊。
生死之际,余化成的面色变得异常冷静。这倒让我对他有些刮目相看,武力在强,也只不过是个莽夫,不是万人敌。只有冷静睿智的头脑,才可以做到战无不胜,攻无不胜。
余化成走到我面前道:“沈兄,这里有我兄弟看着,暂时不会失守。请沈兄助我一臂之力,随我一起到北城门杀敌。”
我眯缝着瞳孔,咬了咬嘴唇,点了点头。我们五人虽然是第一次面对这种场面,但由于长期的探险,每个人都身经百战,胆识不是普通人可以比拟的。刚才血腥的场面不但没能让我害怕,反而让我有一种热血沸腾,想要厮杀的感觉。
我们忙驾着马沖向了北城门,远远的尚未赶到,我即闻到了浓浓的血腥味。一群彪悍的蒙古壮汉,正光着膀子,嘴巴里叼着长刀,悍不畏死、不顾一切的冲上了云梯,爬到了城墙上,形式远比我想像中的更加严峻。
可我却更加的兴奋,真男儿就要战斗,功名尽在马上取。我喜欢这种疯狂刺激的生活。男人的世界,就要快意恩仇。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第二十二章历史的真相(9)
余化成的面色有些狰狞,他挥舞着腰刀,第一个冲上了城墙。
我跟在他身后狞笑道:“哥几个都小心点,要死也别死在这。”
我的话里有话,高胖子等人点了点头,和我一起冲上了城墙。
寒光闪过,鲜血飞溅,我一刀砍掉了一名蒙古士兵的半个脑袋,然后顺势用刀尖一挑,豁开了另一名士兵的肚子”“。
一截截鼓鼓的大肠掉了出来,这名蒙古士兵忙用手把大肠塞回,捂着肚皮,挣扎着向我冲来。我嘆了口气,一刀砍断了他的脖子。
血溅三尺,我一脚把他这个没有头颅的士兵踹倒,嗜血的迎向了下一位蒙古士兵。
高胖子不知从哪找了一根狼牙棒,凶神恶煞的舞成一团,一扫一大片。
一团团碎肉飞上天空,血液和不要钱的雨水般挥洒,不多时,高胖子浑身上下就变成了血红一片。
渐渐的,高胖子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不但敌人故意躲着他。连西夏国的士兵也有意无意的和他保持了距离。
我砸了砸舌,这王八蛋杀伤力太惊人了,基本一圈抡下去,敌人死了七八个,自己人也挂了不少,整个通杀啊。
牛铁板不知从哪里弄了把青龙偃月刀,大刀一挥,人头乱滚,砍人头颅如切西瓜般轻松容易。
爪子龙双手各反握一把匕首,每次挥刀都会割断一个人的喉咙,杀人速度极快。转瞬之间,身旁就倒下了一排尸体。
王二麻子就逊多了,和我差不多。不过我们的杀人速度虽慢,但胜在耐力持久,其实算下来,杀的人并不少。
敌人越来越多,发疯般的爬上城墙,悍不畏死。鲜血,染红了灰白的城墙。我虽然经历过许多恶战。可从来没像这次一样。杀这么多人。
我的心,渐渐变得麻木,变得冷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突然很怀念那个所谓的和谐社会,虽然这个社会充满了铜臭的味道,可至少没有厮杀,还能活下去。而活着就没有不幸。
天色渐渐变暗,军号声响起,蒙古大军快速退回了自己的军营。这场厮杀,足足进行了近五个时辰才停止。此时,城墙上基本已经没有干净的地方了。
风,静静的吹。却怎么也吹不干那满地的落红。每个人的身上,都沾满了血污,每个活下来的人脚下,都堆满了尸体。能在乱战当中活下来未受伤的,要么是懦夫,要么就是真正的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