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偷钢筋的飞贼

最终王阿姨没能把郑小明的皮给扒了,也没有帮郑小明排打。

郑小明自己换了个地方,找了一处地下车库撞墙去了,这种地方可就打搅不到别人。

“金刚果的功效让我身体的力量又增加了不少,这是纯粹的肌肉力量!”

郑小明能够感觉到,随着自己吃下金刚果,再吃下大量食物填充,短短的几天当中,他身上的肌肉就开始膨胀了起来。

虽然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到底具体增长了多少,但是郑小明却可以知道自己的力量绝对增长的相当夸张,往一个非人的层次去生长。

原本,郑小明试过长剑劈斩,并不能像是梦境那剑士一样,能够将一米左右的硬木直接以劈到地。他最多只能劈斩出四五十分米而已。

但是随着吃下一颗金刚果后,郑小明就开始发现,自己这一剑已经能够劈到接近六七十分米的样子了!力量增长了三分之一还不止。

只不过,这金刚果也和郑小明最初料想的还是有些不同。金刚果主要增长的方向是肌肉力量,而不是防御。

而且吃下金刚果后,随着肌肉壮大,郑小明也发现了弊端,那就是自己的敏捷和速度居然有所降低。

这似乎就是和自己的体重短短几天之内,增加了十几斤有着很大关系了!

当然,就算是他的速度敏捷降低了一点,也绝非是普通人所可以比拟!

而配合力量增加的爆发力,那就更是骇人之极了!

“砰……”

一声轻响,郑小明手中的木剑,斩在五块叠在一起的水泥砖上。

木剑碎裂,木屑乱飞。

而那五块水泥砖也被生生的斩开三块!

郑小明看着眼前的情况暗自咋舌,瞧瞧四周无人,一脚把叠起来的砖头给踢散,然而悄悄走人。

这是在一处施工工地当中,天黑无人,郑小明溜进来测试一下自己剑法的伤害。

之所以不用钢剑,那是因为现在的郑小明用着钢剑,想要斩开五块水泥砖只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以我如今的剑法,可以说要比上次厉害了一半不止!如果现在再和那常威打过,绝对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这般想着,黑暗的工地上,忽然有着明亮的手电光柱照了进来:“谁!”

郑小明心叫不妙,这是惊动了工地的保安了!

虽然以他如今的本事,对付区区几个保安不在话下。

但是毕竟做贼心虚,郑小明还没有猖狂到在人家家里撒野,再把主人揍上一顿的程度。

从本质上来说,郑小明还是一个遵纪守法,敬畏法律,遵守公序良俗的好市民的。

所以,这个时候的郑小明只能落荒而逃。

他现在爆发力惊人,配合那轻身果的弹跳力量,几下就来到围墙边上,伸手一撑,呼地一声就翻墙而过。

等到几个保安追过来,只看到一个黑影灵活的像是猴子一样,已经跑的没影了。

“邪门了!这什么家伙,跑这么快?不会真是猴子变的吧?”

“就是!这工地里能有什么东西好偷的?搞的飞檐走壁一样,不会是来偷钢筋吧?”

……

……

没有“偷到钢筋”的郑小明回到家里,伸手往兜里一摸,顿时垂头丧气。

手机又丢了!

“按理来说,应该不会啊!我霉运已经过去了。怎么会又丢手机!难道是福德紫竹又遇到了问题了么?”

前段时间,郑小明倒霉的时候,手机已经丢了一次了,只好又把以前的老手机拿回来用。

却没有想到,跑出去练功,居然又把手机给搞丢了。

大概是自己从工地跑回来的时候,一路飞奔跑酷的,把那手机给搞丢了吧!

郑小明心有不甘,打算出去找找,看看能不能将自己的手机给找回来。

刚刚准备出门,门就被打开了。

是郑莹莹刚好加班回家,见到郑小明一副要出去的模样,奇怪问道:“小弟,这么晚了,你准备到哪里去!”

郑小明所:“我刚才出去夜跑,手机丢了,准备出去找找!”

“手机又丢了?”郑莹莹眉头皱成一个川字,疑惑的问道:“你是不是嫌弃那手机太老不好用,故意搞丢的啊!

上次姐姐说给你买个新手机,你自己说不要的啊!”

郑小明笑道:“姐,真的是出去夜跑丢了!你知道的,我对手机没多大需求,只要能打电话,能上网就行!”

说着,挥挥手,就准备出去找手机,却被郑莹莹一把拉住:“小弟,现在晚上不太安全,你还是不要出去的好!”

“嗯?”

郑莹莹神神秘秘的说:“我听说前一段时间,咱们小区附近的一群流浪猫不是都被什么野狗给咬死了么!其实不是野狗……

听说咱们市里出现了一只长着人脸的黑猫。那些流浪猫都是被那只黑猫给吃了!

不只是咱们小区,全市很多地方都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据说还有人晚上受到那人脸黑猫的攻击呢!”

见着郑小明一脸目无表情,郑莹莹说道:“真的!别不信,很多人都看到过。我一个同事家的姑姑邻居,就被人脸黑猫给抓伤了……

他晚上回家,听到有猫惨叫,就看到一只人脸黑猫把一只流浪猫给按在地上,要咬开肚子,正在吃里面的内脏!”

郑小明听的是一脸无表情。心道:“这东西我当然相信了,连那只人脸黑猫都是被我干掉的!”

只是他见郑莹莹说的是兴致勃,带着一脸害怕和兴奋。

这就和许多女孩子一样,看恐怖片的时候明明吓的要死,躲在被窝里蒙着头还是要漏条缝来看。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人菜瘾还大!

郑小明不得不打断郑莹莹的讲述:“姐,再厉害也是一只猫,又不是老虎,怕什么。我出去找找,别真让人把我手机给捡走了!”

这般说着,不理那还兴致勃勃的郑莹莹,就出门而去。气的郑莹莹在后面骂了一句:“一个破手机,还真当宝贝了。估计连捡破烂的都不想捡!”

一个破手机确实不值多少钱,现在家里也算是有点钱了,也不缺那买手机的钱。

然而郑小明却有强迫症。

手机丢了总让他心里膈应的很!

他甚至宁肯把手机找回来,然后自己丢掉,再买台新的!

有人问,这有什么区别么?

当然有区别了。

自己搞丢的手机,总觉着那霉运好像还没过去一样。

但是自己把手机给扔了,换新的,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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