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 FFF团

吃过晚饭后,我决定继续出门锻炼身体。

早上绕着冬山湖跑了三圈,晚上干脆沿着大宁江跑个来回吧!

对本地人来说,西城区的传统景点就是这一江一湖,所以有时候大家也自嘲是“江湖中人”。

因为靠近水边的地方,在这个季节早晚都比较冷,所以游人不多。

我喜欢人少的地方,我锻炼也不是做样子给别人看的。

假如我不能成为比任小芹还厉害的武术高手,有一天可能会死在她手里啊!

今晚就从公路大桥的收费站,跑到旧钢架桥的桥墩下面吧!

往返大概8公里的路程,控制着点速度,40分钟能完事。

做完了这些准备活动,再回家去打沙袋。

说干就干。

没换衣服,仍然穿着学校的运动服和运动裤。

跑步肯定会出汗,回家以后把这身脱了,明天上学穿便服好了。

反正明天也没有体育课,就算要做广播操,我站在后排也不明显。

我喜欢这个城市的夜色。

冷风吹过江边的柳枝,发出沙沙的树响。

江对岸的灯光五彩缤纷,但是因为有哗啦啦的江水隔着,那个喧闹的世界与我无干。

乌云遮住了月亮,江堤附近的路灯有好有坏,忽明忽暗的光影时不时打在我身上。

我的心很安静。

好像是在参禅。

在这种心境下,马上就觉得平日里为了琐事而烦恼的我真是个大傻瓜啊!

地球这么小,宇宙这么大,就算我在一些难以决定的事情当中做出了选择,对整个宇宙又有什么意义呢?

根本毫无影响吧?

啊,在小小的尘埃上面争来争去,爱来爱去的人类,真愚蠢啊!

贫僧我已经看破红尘了。

突然之间,在钢架桥的桥墩附近,我看见一对坐在江堤上的小情侣。

两人肩并肩,面向江水,依偎在一起互相取暖,似乎还小声说着情话。

他喵的穿的还是我们二十八中的校服。

我和他们距离尚远,之所以看出是一对狗男女,是因为校服的肩领处有不同颜色的条纹。

两人年纪都很小,应该是我们学校初一的学生。

才初一你们就卿卿我我啊!居然还敢挡在前辈的跑步路线上面,打扰前辈对大宇宙至高真理的禅思啊!你们的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降低了国民产值,妨碍了世界和平,干扰了宇宙完善,你们知不知道啊!信不信我向教导主任举报你们啊!

男生似乎说了什么笑话,逗得女生小声笑了起来。

由于光线问题,只能看见男生的两只挺有灵气的眼睛,女生则头发不长,文文静静的样子。

听说市面上有一个“情侣去死去死团”,专门以拆散天下情侣为己任,另外还有一个叫fff团的组织,不知道是不是“情侣去死去死团”的简称,总之干的事情都大同小异。

它们的宗旨就是:反对一切异性恋,拆散天下有情人。

我突然想,自己要不要当个fff团的代行者呢?

我只要往前面一站,摆出学长的威严来,先问他们是哪个班的学生,再问他们为何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违反《禁止男女生亲密接触100条》。我就不信他们敢不跪下认错,想要不被学校通知家长,被我敲诈出点银子来都是轻的。

不过既然本人已经大彻大悟了,世间众生在我眼里都是虫豸。你们这两只虫豸,就算我举报了你们,又对这大宇宙有何意义呢?

我决定放这两只虫豸一条生路。

我佛慈悲,就算这两只虫豸真的痴迷不悟,修成正果,以后也无非是生下几只小虫豸而已。

这么一想,我放慢了跑步的速度,没有特意惊动他们。

转身往回跑。

虽然没有跑到预定的桥墩下面,但也差不了50米。

身后突然响起女生呼救的声音。

“不要!救、救命啊——!!”

咦?前辈我才一眼没照顾到,你这个晚生后辈就要强推自己的女朋友吗?就算现在江边上行人寥寥,你也不该做这种败坏校风的事情来啊?你这么做,对得起我这个fff团代行者的慈悲心肠吗?

扭头去看,却发现不是我想的那样。

在我没注意的时候,江堤上多了四条人影,仔细一看,都是歪穿衣服斜戴帽的小痞子。我的那个没出息的学弟,正被其中三人围住,你一脚一脚地来回踢着玩。

男学生被踢得跪在地上,护着头完全不敢反抗,小痞子们还不满意,有人把烟头往他的头发上丢,有人吐着口水。

隐隐约约能听见他们的几句话。

“嘿嘿嘿嘿,这么点年纪就敢学人泡妞!你小子挺有出息啊!”

“跪下!你敢抬头,爷爷我就踢死你!”

有一个带鸭舌帽的自称是爷爷,我看年纪也就跟我相仿,最多是初三。

“给我们道歉!说爷爷们我错了!”

“我错了……”

男学生的声音几不可闻。

“他妈的,你他妈敢不叫爷爷!继续踢!再不叫把你扔江里头去!”

“嘿嘿嘿嘿,小女朋友长得不错嘛?不如借我们用用好了!”

一个看上去最猥琐的,獐头鼠目的家伙托起女学生的下巴,调笑着。

整个过程中,女学生都被小痞子们隔绝在外围,不让她上去帮自己的男朋友。

似乎只是专注于让男学生丢脸,看着女学生心急如焚又帮不上忙的样子,享受玩弄弱者的快感。

做的事情,倒是跟fff团的宗旨有相似之处。

只不过,我听说fff团都是一些没有半点行动力的可悲宅男,是一些成天在网上高喊“烧死异性恋”,结果见到别人成双成对就躲到一旁哭泣的失败者。

可是尽管fff团满口大话不做实事,总也比这些小痞子的行为高尚。

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受辱,对男人应该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吧?

践踏别人的自尊就那么有趣吗?

我本来是打算跑8公里当做准备活动,然后回家去打沙袋的。

虽然现在只跑了4公里,准备活动有点不足,但是就你们这几个沙袋,未必有家里那个用了3年的结实。

我看两个痞子架起男学生,真的打算往冰冷的江水里浸,就扯着嗓子在后面喊了一声:

“都特么别玩了!这么多人欺负俩小孩,有意思吗!”

四个小痞子都一脸纳闷地回过头来望着我。

说到这里,应该讲一下痞子和混混有什么区别。

其实,没啥区别。

一般人认为混混比较倾向于不务正业,而痞子喜好惹是生非,但两者的区别并不绝对。

都是招人烦讨人嫌的一帮渣滓。

我想起来管他们叫啥,就管他们叫啥。

反正屎和大便也没啥区别。

看见我身上穿着和这对小情侣一样的校服,带鸭舌帽的小痞子歪着脸笑了:

“吔?你算哪根葱啊?怎么,给同校的学弟学妹们出头来了?你胆子挺肥啊?”

我没理他,继续顺着斜坡往江堤步道上走。

脚下的斜坡其实也是江堤的一部分,上面种了花草,运动鞋踩在上面抓地力不错。

决定了,就用这里当战场。

见我一个人也敢往上走,四个小痞子都摩拳擦掌,那对小情侣被他们放下了。

我对跪在地上喘气的男生使了个眼色,他反应不慢,站起来拉住女生的手就往远处跑。

没人拦他们,距离越来越近,小痞子们大概也看出来我来者不善。

只有这种时候,我才觉得自己眼神这么凶恶并非全是坏处。

虽然没有舒莎的眼睛那么黑,视力那么好,但我的眼睛也有独到之处。

眼睛狭长的形状像手术刀片,小小的眼珠如同黑红色的冷钻。

一句话就是不太像人。

反而像是狼。

如果我生而为狼,我的目标将是成为北极狼王。

不是为了带领群狼,只是想一个人站在北极最高的山巅,听风雪刮过耳际的声音。

心里有一种明澈了真理的喜悦。

其实狗屁真理都没领悟,我只是单纯地喜欢打架罢了。

我选好位置之后站住了脚,冷笑着看到他们围了上来。

喔,有点误判,桥墩子后面还有一个抽烟的小痞子,蛮壮实的,看架势应该是他们的老大。

对面总共有五个人。

还真是凑趣,刑部五虎也是,你们这些人不凑够五个就不敢上街吗?

篮球队的郭松涛队长可以轻松1v5,但是他的身体素质绝对远超同龄人,将来说不定会去nba打球,我不能模仿他的战斗方式。

而且这五个小痞子里面,叼着烟头的老大和带鸭舌帽的那家伙,战斗力似乎不弱。

越强越好!

正好测试一下我最近有没有进步!

打架这种事情,其实光靠身体好,或者人多,并非就能完全决定胜负。

最重要的是气势!

从6岁开始就被小霸王进行惨无人道的蹂躏的我,为了有朝一日能战胜他,早就想出了即使肉体和技术都落于下风,仍然能靠气势取胜的方法!

那就是把自己变成非人的存在。

狂战士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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