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玲和高远见,是有那么点亲戚关系的,张金玲的奶奶就是高家村大房一脉的人,从辈分上算,是有关系,但从血缘上算,关系也不深。
这次罗小华找人给高明里说亲,就有好几个人选,但最终罗小华看中张金玲了。
张金玲是家里的长姐,下面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为人最是勤快。
但张金玲也有一些缺点,那就是她的皮肤偏黑,并且嘴唇比较大,有种外翻的感觉,嘴边还有一颗显眼的痣。
这些小缺点,就显得张金玲的外貌格外的普通。
如果高明里没有对邓婉婉动心过,那么他对于张金玲的外貌,就不会那么的挑剔。
但现在把张金玲跟邓婉婉一比较,高明里的脸色就不太好看了。
这一日,是厂里放假的日子,他借了许多美的自行车,独自骑车回到高家村,然后被罗小华带着去了张金玲的家,商量着订婚的事情。
张金玲的家坐落在一个小山丘的下面,整个小山丘都是他们家分到的山地,所以将之围了起来,在里面养了不少的鸡,家里有卖小鸡仔和鸡蛋的收入,日子过得还行。
并且因为张金玲为人勤劳,孵小鸡和养鸡的活,她都会。
张金玲中等身材,她安静的坐在那里,脸上微带害羞之色。
如果仔细看,就知道,张家人都有一个标志性的大嘴,并且以后张金玲和高明里生育的孩子,也遗传了这样的大嘴。
张金玲安静,高明里也安静,似他这般不会来事的小伙子,也是运气好,生在这个时代,如果再过二十年,你若是不会来事,不会讨姑娘欢心,那就准备好打光棍吧!
罗小华和张金玲的父母谈的高兴,双方说说笑笑间,就把彩礼钱和要买多少东西的事情都商定好了。
至于婚期,定在六月八号。
现在已经是五月了,所以很快就要迎来婚期了,那么婚礼要用的种种物品,就可以开始准备起来了。
罗小华当场给了彩礼,张家人则会拿这钱去找木匠定木箱,到时候会陪送一对木箱,两床被子,一个橱柜、一个脸盆架,一个脸盆,以及一个暖瓶。
这些就是张金玲的嫁妆了,至于压箱底钱,就得看张金玲的父母愿意给多少了。
事情谈的顺利,高明里从头到尾都没说几句话,纯粹是来当摆设品的。
不过张金玲的父母对他也还是比较满意的。
因为高远见有蒸酒的手艺,一年下来,是有不少进账的,而高明里呢,又是制糖厂的正式工,这可是正经的工人啊!
这会儿,工人的身份还是很吃香的。
但很快,随着国内经济市场的变化,很多工人都要下岗了。
谈妥了婚礼上的事情,张金玲的妈妈说道:“小华,你家在村里是不缺房子,有房子住,但是明里在县里做事,肯定是住在县里的。他现在借住在他二哥家里,倒也没问题。只是,总不能一辈子借住吧?”
罗小华也想到这点了,其实她心底是不希望高明里住在高明程的家里,就是怕高明里会跟高淑芳一样,到时候站在高明程那边,那自己就白生了一个儿子了。
于是她说道:“肯定是要买房的,但暂时买不了。亲家,我跟你说实话,现在家里的钱只够彩礼和办酒席,但再等一年,肯定就有钱买房了。”
她说这话时,表情极为自信,因此张金玲的妈妈就信了她。
罗小华的确有自信,高远见能够蒸酒赚钱,她每年都种菜卖菜,再加上年底卖掉养的猪,这一年下来,总有两千块左右,再加上高明里自己攒下的钱,应该是能够买一间房子了。
并且她想,如果还不够的话,那么还可以找老三和淑芳借。
至于老二,罗小华是打定了主意,老二不先给他们服软道歉,他们是不会理会老二的。
就当没生这个儿子吧。
这个念头只一闪而过,因为接下来,他们在张金玲家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又说了很多关于婚后的打算。
只是罗小华心底真正的打算,却并没有如实的说出口来,她打算等结婚后,再说出口。
她之所以给高明里相中了张金玲,就是看中张金玲勤劳,因此她想,等高明里和张金玲结婚后,以夫妻两个都借住在高明程家不好为借口,把张金玲留在村里住。
到时候高明里放假了,就回来住一晚,上班就去县里。
而张金玲留在村里的话,那么她就可以多买一些鸡仔让张金玲来养,另外还能帮她照顾地里的菜和家里的猪。
这样一来,罗小华的日子就能够轻松很多。
只是罗小华心里清楚,如果现在说出口,张金玲好忽悠,但她的爸妈肯定不好忽悠。
因此她一直藏在心里,迟迟没有说出口来。
等从张金玲家出来,罗小华美滋滋的对高明里邀功:“看吧!妈给你找了多好的媳妇啊!这张家不穷,也不用担心以后她一个劲的贴补娘家,她性格又好,又勤劳肯干,要不是我们两家有些沾亲带故,你还说不上这么好的媳妇呢!”
罗小华极为自得,等着高明里表示感谢。
只是高明里却迟迟没有表示。
高明里一脸的沉闷,完全没有刚订婚的欢喜和期待。
甚至心底还有一丝丝后悔。
当初他问二哥时,二哥让他攒两年钱,然后再相看合适的人,让他不要急着结婚。
只是那个时候,他突然就觉得十分的不满,都是同胞兄弟,其他几个哥哥都陆续结婚,连孩子都有了。
那么自己为什么要那么晚结婚?
两年?两年就有彩礼钱和买房钱了吗?高明里自己都觉得不太可能。
所以,靠自己去结婚的话,可能需要三年、四年甚至五年!
想到这里,高明里就决定听从父母的话,娶了张金玲。
但他只是对现实低头,并不代表他就真心实意的喜欢张金玲,期待早点娶到张金玲。在他的心里,娶张金玲,就是为了完成任务。
他答应娶张金玲,爸妈高兴,他也轻松。
高明里没回应罗小华,而是把罗小华送回高家村后,就直接骑着自行车回县里了。
罗小华看着高明里闷头闷脑的样子,心底就有些生气,她觉得,肯定是老二带坏了明里!
这样一想,她就扛着锄头下地干活了,打算今年多种一些菜,多卖点菜钱,早点给明里买个房子,让明里搬出去住。
和张金玲订婚后,高明里有些闷闷不乐,但回到县里后,还是跟高明程和高淑芳说了这件事。
高明程有点惊讶,但又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按照惯例,他送高明里一套西服,再送张金玲一件裙子,若是张金玲想穿婚纱,也可以借婚纱出去。
但高明里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婚纱的提议,说道:“她黑的很,穿婚纱肯定不好看。”
高明程从不强求,于是说道:“那你哪天带她到县里买结婚用的东西时,就顺便带她到店里挑一件裙子吧。”
高明里听了,没有马上吭声。
当天晚上,许多美则是问高明程:“明里结婚后,他老婆也要住到这里来吗?”
高明里之前是租房住的,后来高明程的服装店开业了,且有空房子,于是看在兄弟的份上,让高明里过来住了。
只是没有结婚时,还是纯粹的兄弟,但结婚后,那就是两家人了。
高明程也不知道高明里是怎么个打算的,如果他开口问的话,倒有种要赶人的感觉。
于是说道:“随他吧,如果住到这里来,你就当亲戚处就行。”
比起关心高明里的婚姻大事,高明程更关心自己的儿子。
他抱着小旭旭,左看看,又看看,总觉得有哪里美中不足。
突然,他想到了。
照相机!
他还没有买照相机,没有时刻拍下小旭旭的成长过程!
真是失策了!要知道,等智能手机大行其道时,人们总是热衷于用手机拍照,时刻捕捉生活中精彩的瞬间。
一些拍照达人的相册里,简直有数不清的照片。
而后世的一些孩子们,他们拥有着从出生到长大的照片,这些照片,可以供父母缅怀当年,也可以让孩子们知道自己在不同时间段的模样。
“多美,我准备买部照相机!我们应该多拍一些照片,不然过几年,我们可能就忘记小旭旭小时候的模样了。”高明程兴奋的说道,开始想是在县里买,还是去羊城买了。
他决定先去县里的商店找找看,如果没有好的,那就只能去羊城买了。
许多美对这个提议,也是很感兴趣的,不过她第一个念头,却是问照相机贵不贵。
她去照相馆拍过照,高明程以前也从照相馆借过照相机,所以她对照相机并不是很陌生。
只是下意识认为照相机会很贵。
高明程回忆了一下现在的物价,说道:“国产的照相机,大概在五百块左右,进口的应该要两千块左右。”
“呀!这么贵呀!”许多美有些心疼钱,但她不是那种非要把钱都霸占在手里的人,出于对高明程的信任,许多美就说道:“我也不懂,你看要买哪种吧!”
“嗯。”高明程接下这个光荣的任务。
第二天,他就去县里的商店看照相机了。
高明程记得,从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末,国内是兴起过一次摄影热的,并且在七十年代,照相机的广告,就已经出现在报纸上了。
自从家里买了彩电后,高明程偶尔还从电视机里看到有关于照相机的广告呢。
来到商店,他向人询问了有关照相机的事,才知道县里只有国产的海鸥牌DF相机,这款相机其实也不错,是单镜头反光。
一架海鸥牌DF相机,售价五百四十元。
只是高明程以后世的眼光看来,这款照相机就显得很土很落后了,他记得这款照相机,照出来的照片是十分清晰的,但那是拍黑白照时清晰。如果用来拍彩卷,拍出来的效果,就会整体偏黄。
这是因为它的镜头有问题,对彩色胶卷消化不良。
高明程既然想买照相机,那么肯定是要拿来拍彩照的,因此他在看过后,就决定要买进口的。
这不是他崇洋媚外,而是在这个时候,进口的电器,真的比国产的好。
当然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国内的技术逐渐上升,造出来的电器质量,就绝对不输国外了。
要知道,中华制造可是在全球都圈粉的!
高明程迫切的想早点买到照相机,于是就去了运输公司,让肖金峰给他安排跑一趟羊城的活,他要去买照相机,顺便进一批服装回来。
现在是五月份,该进夏装的新款了。
高明程就相当于运输公司的编外人员了,他过去时,高明万恰好也在,听到这个要求,眼睛瞬间就亮了。
“好啊,我明天正要跑一趟羊城,二哥,你替我跑,我正好可以休息几天!”
高明万抢话太快,肖金峰只能无奈的瞪他一眼,靠谱的司机总是供不应求,除开交情,肖金峰也是很乐意高明程接单干活的。
既然高明万开口了,肖金峰也没有多说什么,于是把高明万要跑的车交给高明程来跑。
高明程也是难得碰到高明万,于是兄弟两个就走出去,到一处僻静的地方坐着说话。
高明程就把高明里结婚的日子说了,让高明万心里有数,到时候好腾出时间去参加婚礼。
高明万是的确要去的,去年他结婚时,高明里算是帮了他忙,这次高明里结婚,他自然也得帮着忙前忙后才行。
“好,到时候我一定去。哎,没想到老四也要结婚了,时间过的真快啊!有时候我眼睛一闭,还以为大家还在小时候呢。”高明万颇为感慨的说道。
高明程笑了笑,小时候……对于他来说,就更遥远了,记忆都有些泛黄了。
不过他并不怀念小时候。
如果你小时候幸福,那么可能会怀念,但如果不幸福,那么不怀念也无妨。
高明程岔开话题,问起了王秀秀做小生意的事情。
提起这个,高明万的脸都垮了,说道:“哎,秀秀太文静了,根本不是做生意的料!我都亏了好多本钱了!二哥,借你的钱,还得等等才能够还了。”
听到这个话,高明程倒也不意外。
都说性格决定命运,王秀秀的性格,就注定她不适合做生意。
但这会儿,除了做小生意是自由且赚钱的,别的也没有了。
除非……一个念头在高明程的脑海中浮现,但他并没有急着开口说出来。
如果他替王秀秀走关系,也许可以替王秀秀谋一个小学老师的职位。
但他觉得这件事并没有很必要去做,因为这个时候高宏和他的未婚妻还没有结婚,现在去借助对方家族的力量,求对方家族办事,就有些不太好开口。
念头一转,高明程又有了一个好主意,他说道:“明万,你知道我打算办幼儿园的事吧?”
高明万点头,虽然他经常在路上跑,但消息也还算灵通。
主要是他回到运输公司时,肖金峰会时常和他说一些有关于高明程的事。
“我是这样想的,你呢,让弟媳把以前的书本都找出来,好好的学一学,然后再重点学习英语。明年春季,我的幼儿园就可以开学了,到时候让弟媳过来当老师,你看怎么样?”
高明程说完,就看着高明万,等着他说话。
高明万那是想都没想,眼睛亮晶晶的,立即说道:“好啊!这事秀秀肯定能做好!”
先是一口答应了,高明万才后知后觉的说道:“为什么要学英语啊?”
高明程笑道:“因为想办一个双语幼儿园啊!”
“什么是双语?”
“就是英语和汉语,这学英语要从小娃娃抓起!”
高明万似懂非懂,但他有种不明觉厉的感觉,心想,果然是二哥,真厉害!
高明程则在想,他上辈子也会几句简单的土味英语,但他更擅长说各地的方言,如果开一门方言课,那么他倒是也可以去当方言老师的。
这么想着,他突然就乐了。
两辈子以来,他都和老师这个职业无关,但没想到,只要他愿意,马上就可以当老师了。
咳咳,虽然只是一个自办幼儿园的幼师!
想到教一群孩子们说各地的方言,那画面可真逗!
朋友们,我国庆要回乡下办结婚酒。是的,结婚十年,娃都生了两个了,还没有摆结婚酒的。
不过不用可怜我,因为在结婚当年,就在我娘家办过了,我娘家那边讲究要在怀孕前办酒,如果有孩子或者怀孕办酒,是要被人说嘴的。
至于这边没这个讲究,我就随他们安排了。
明天一整天估计都得忙,不一定有空码字,也许得请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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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