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土匪的狗头军师

即便已经刻意地赶早,但是入城的路道上仍然是车流拥堵,长长一条路道上,排列了许多远道而来的马车,延绵成一条长长的队伍。

端坐在车厢里的人想来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已经出发了,急忙忙地奔赴到这座繁华的老城中来,似乎是为了赶上什么大事。

龚小花站在队伍的末端,踮起脚尖,眺望这条冗长的队伍,心里想的却还是停留在清晨时分的那座山坡。

她一直没想清楚为啥自己会失声尖叫,按理来说,她这样一个自恃是武林中人的侠义之人,不应该如此大惊小怪才对。

可为什么...对上那家伙的眼睛时,心里头会忽然间...狠狠地颤动一下?

“龚小花啊,龚小花,你现在必须要冷静,”她喋喋不休地喃喃自语,“不要因为那个流氓长得比村子里的那些坏家伙好看,就动了凡心啊...”

“这样不好,你要记住,你是龚小花,你是注定了要名震江湖的女人,儿女情谊只会乱了你的道心,男人...除了老爹以外的男人,都是臭东西,他们只会让你出剑的速度越来越慢!”

“心中无男人,拔剑自然神,剑谱第一页,忘记心上人!”

“剑谱最终章,无爱即是神!”

“男人...可恶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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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哼哼唧唧地在心里头默念,随后沿着车辆的缝隙,见缝插针般地穿梭,闷头挤进了欲要进城的人群当中,她这趟进城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把背后的那一筐草药送到药铺去换钱。

然后,再用那一笔钱去采购大米、盐、食用油和布匹等等日常用品,准备足够她和老爹用上一个月的量,省得来回两地跑多几趟。

现在世道不太平,走多一趟路,就得面临着多一份的危险。

虽然她认为自己不怕危险,但她的老爹却总是叨叨地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还比一山高,不要太过自负,天下那么大,总不会缺少那个能收拾你的人。

一向在村子里称王称霸的龚小花当然不认为有谁能收拾得了她,如果真有那个人,她倒是想会会那个人,叫那个家伙知道,她的剑有多快,又有多绝情。

药店的老板跟老爹是旧识。

每次采购她的草药时,都会给她开出远远超过当时市场标准的收购价,所以,她几乎不用担心钱够不够的问题,因为不可能不够。

只要她不多心,跑去学什么名媛大小姐,逛什么奢华的成衣店,看什么红色的小书,动不动就想买个貂,买个皮包,买个手表、项链之类的东西,她手里的那一笔钱是完全够用的。

甚至不失可以说能解决一户普通人家将近半年的温饱问题。

当然,即便如此,那一笔钱仍然远远不及一件昂贵饰品的零头。

说来荒谬,仿佛隐藏在人们的心中,总会有那么一个幻想,愿意相信这些精致的装饰品具备着某种难以言喻的魔力。

在那种魔力的加持下,它的佩戴者会忽然间神化起来,变得越发的出众,从此不再吃饭,也不再拉屎,就跟传说中的那些神仙似的,永远地高高在上。

区别于那些又贫穷、又普通的其他人。

但其实,每个人生下来的时候明明都差不多,每个人活着都逃不开喜怒哀乐,吃喝拉撒,生老病死,可为什么人总想着要区别于其他的人?

这就像明明是水土养活了人,但人却不会对养育他们的水土多加感激,而是一如既往地偏爱着金钱,一如既往地向大地索取,并宣称一切都是为了文明的进步。

但文明的尽头是什么?

人认为自己区别于其他的动物,是因为人懂得讲道理,但人讲道理的目的,很多时候又像是为了不讲道理,这又是为什么?

....

林小路遇到了一伙儿土匪。

当时他正茫然地走在一座镜子般闪耀的湖边,太阳的光芒已然从柔和的晨曦转化为暴晒,好几个皮肤晒成跟黑炭一样的男人就像是从影子里跳出来一样,忽然围住了他。

‘影子们’笑嘻嘻地咧开一口黄牙,问他,是不是遭到他们的同行抢先光顾了,那帮家伙也太缺德了,竟然连一件衣服都没给你留下。

他摇摇头说,没人抢劫他,因为他本来是一只青蛙,青蛙是不会穿衣服的,平常也没有准备衣服,所以,当他变成了人以后,也就一直没衣服穿。

土匪们听闻以后,当场哈哈大笑。

他们又说,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咱们算是看见过不少,但哥儿们你这瞎扯自己是青蛙的本事,咱们倒还是第一次看见。

见你白白嫩嫩的一副模样,想来是读书世家出身的吧,要不就别单干了,咱们这儿正好缺个军师,你就留下来,给咱们弟兄们几个参谋参谋呗?

林小路愣了一下,问这几个吊儿郎当的家伙,军师这个位置究竟是干啥的,我以前虽然也有加入过类似的团伙,但没当过军师,一直都是当打手来着。

“哥儿们,你在逗我笑吧,就你这细皮嫩肉的,还会当打手?”土匪一号显然不信。

“确实是打手,领地附近要是有什么猛兽骚扰,一般都是由我负责赶跑的。”林小路一本正经地说。

“你赶跑过什么野兽?”土匪二号好奇地追问。

“有老虎,有豺狼,也没有蛮牛和大蟒蛇之类的...”他抬起眼皮子,嘴里边念念有词,搜索着迷糊的记忆。

“有意思,这哥儿们有意思!”土匪三号夸张地大笑。

这些亢奋的笑声似乎是具有感染力,在湖泊那晃眼的反光中荡漾而开。

耀斑一样的阳光在高耸的树枝上闪烁,有那么一瞬间,林小路会误以为自己走进了镜子里的世界,这里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铁塔路桥,大地平坦开阔,天空白云悠悠,风忙碌地清扫着旅人们的粉尘,但灼热的空气中却看不见一粒沙子。

林子里的树荫浓重,微风送来遥远的花香,大笑着的人们如树木一般站立在树木的旁边,当土匪三号的第一道爽朗的笑声响起,其他土匪们的笑容也跟着络绎不绝地响了起来。

他们都在夸张地哈哈大笑,也不知道嘲笑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还是真的就觉得这个赤裸的小白脸很有意思。

“但哥儿们,我们需要一位识字的人,代表我们去参加谭山的庆功会,”土匪一号笑着说,“今儿晚上,那个谭山要在城里头举办一场庆功晚会,炫耀他杀掉了七头魂兽。”

“那种见鬼的晚会,我们哥儿们几个,一介粗人,正愁着应付不来,如果兄弟你愿意帮我们一把,替我们给那个谭山送上投诚的礼品,以后咱们就是同一条船上的兄弟了!”

“朋友,你们害怕那个谭山么?”林小路说。

“那当然得害怕,人家那谭山可是万里挑一的魂师啊,名气大得很,这里一带的人都得敬重他,这倒不是因为他的德行有多好,就是得不到他的庇护的话,别说正儿八经做买卖的商人,就连我们这些为非作歹的贼人也得吃不了兜着走。”

“那他就是恶霸咯?”林小路又说。

“是有那么个意思,但他从来不承认自己是恶霸,”土匪一号告诉他,“他常常跟人说,自己是读过圣贤书的人,不像咱们这些土匪那样野蛮。”

“他还说,他是一个有原则的人,自他来到这里以来,城里城外一改原本的混乱无序,使得一切都变得有条有理,人人有饭吃,大家有工开,喧嚣繁华。”

“为了表彰自己的功绩,他还特意在城里给自己立了一座高洁的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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