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据说还有情报显示很远的地方还有一支骑兵在快速的奔进,由于距离远了点那些魔法学徒还无法感知到,如果属实那我们突破时必然会被夹击,好毒的计划啊。

如果打野战,盗贼团从四面八方而来这些连训练都没有的佣兵必定很快败北。

他对这些所谓商军的战斗力贬低的一文不值。但是这样做对盗贼团一点好处都没有。混战中伤亡肯定不小,重要的是他们可不是为杀人而来的,而是为了这一车车的货来的。如果混战起来这么物资的损失肯定很大,而且混战也是乱成一片,这么多盗贼团搞不好还会为了这些财物自相残杀。

现在该怎么办呢?

他经历过大大小小的战役,累积起的经验绝对丰富,自己的威名可不是白白拣来的,而是出生入死换来的。现在他的思绪快速的转动的,他必须找到一个解决的好方法。

骑兵还在远处?

“对了!”他突然大喊道。“传令全军以最快的速度前进,我要亲自去前方指挥战斗。”

既然骑兵还在远处,那么他们必须在骑兵到来之前突破才是活路,而眼下正是绝好的机会,在他看来盗贼团在如此宽阔的正面的布防简直是愚不可及,在正规的军团交战中,战线纵深的厚度永远比宽度重要,历史上大小战役由于正面纵深被突破而战败的不在少数。

“看来他们真的把这支商军当豆腐了,怎么说我手里也有八万战士。”卡达夫恶狠狠的说道,他要让自己的指挥艺术教训那些盗贼团,让他们知道什么才叫战争。

其实不用在全速前进了,那些盗贼团的影子已经隐约可见了,嚣张的他们甚至点起了火把,这也给了卡达夫很好的观察机会,把自己的实力暴露出来,那些盗贼团还真实蠢的可以。

卡达夫的水平绝对对的起那些商人付出的金币,在很短的时间内他就判断出了形势,也做出了快速的决断,他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后面那支骑兵可不会等他。

他简单的把部队的阵形调整了一下就发起了攻击,攻击点就在自己的右翼,盗贼团的左翼的某个具体的方位。

选择攻击点可不是随随便便可以学到的,他要在盗贼团的防线中快速的打入一个契子,让这个缺口把盗贼团撕开成两段,具体说来分为实力强的一截和实力弱的一截。而后他会派出部分军队防守住实力强的那一边的反扑,而其余的军队则是消灭实力弱的。这样隘口的右侧就空了,接下来就是挡住左侧盗贼团的进攻,让商队安全通过。

攻击点的选择很难,都是丰富战争经验,如果攻击点靠近中央那被包围的敌人大多根本就很难快速消灭,而如果攻击点靠近边上,虽然能消灭包围的敌人,但是另一边敌人也太多他们反扑随时可以吃掉你。

所以选择攻击点不仅要判断敌人的防线兵力分布强弱和多少,还要考虑自己军队的战斗力,计算出你能抵挡多少敌人的进攻,而消灭被包围的敌人你又要派出多少军队。

这就是指挥的艺术,对于打仗不可能有天生的天才,因为他所需要的知识实在太广泛了,那些都是经验的总结,而那些真正的长胜将军都必定经过了系统的教育和熏陶,或者他根本就是在剑与血中成长起来的。

如果有人没有学过军事,又没有参加过军队,他指挥大军团作战能获得胜利不外乎三个可能。

新登基的皇帝陛下为了扬威,指挥着皇家卫队,各大军团,魔法军团以绝对实力围剿数千山贼或者实力完全不成比例的敌人,那如果不胜利天理都不容。

对方是一个比他更菜的新手,新手对新手,看谁运气更差了。历史上也曾经发生过,两个菜鸟皇帝的故事。

而可能最多的就是愚人的赞歌,这在历史典籍,宗教传说,名人传记中尤其的多。那些英雄,圣人天生就是打仗,拯救世人的料,什么初战就指挥大军创造辉煌的成就。只有愚人才相信那些,谁不是经过艰苦的奋斗才成为英雄,圣人的,难道那些开国的皇帝都是天生就指挥大军,还不是从几百人甚至十几,几个人开墅们的战斗生涯。

卡鲁斯就站在卡达夫的身边,他们正处在最前线,卡鲁斯就是保护那些魔法学徒的卫兵,这些可是商队联盟军的宝贝。现在这几个魔法学徒就在最前,很快就发起魔法攻击了,在战斗前释放魔法会对盗贼团的心理有很多打击,让他们知道商队军中还有魔法师的存在。

卡达夫边对着这几个魔法学徒指点攻击的具体方向,一边对旁边具体指挥突破的军官讲解自己的想法。这些话很快就被卡鲁斯听进去了,他不禁感慨于战争的深奥,对眼前这位苍老退役将军又加深了一分敬佩。

黑暗的空间突然传来了躁动,闪烁着红色光芒的几个火球在大地上划出橘黄色的轨迹向盗贼团的防线袭去。

“魔法啊!”盗贼团中很快传来失神的惊呼,几个燃烧的火人发出骇人的叫喊声,他们凄厉的喊声仿佛无限痛苦。

军心已动。

盗贼团可不如正规军队,精锐的军团都有经过特殊铸造的防魔铠甲,对这种初级的小魔法绝对可以抵挡,即使普通的军团战士在魔法师的支持下都可以挡住这火球,问题是他们是盗贼,没有魔法师会和盗贼团混在一起,就是被视为诡异的黑暗系魔法师都鄙视他们,最没有地位的就算是这些盗贼了。

呼啸的长箭破空而过向他们袭来,卡鲁斯和列夫都举起了巨大的盾牌挡住了他们和那些魔法学徒的身影,盗贼团可没有什么魔弓手。

一直身批着暗黑色铠甲的武士率先带领着商队军趁乱发起了攻击,这很显然出乎了盗贼们的意料,这些被视为豆腐的人居然敢先发起进攻。

但是打起来可不是那么回事了,在那些商队中有几个是卖武器的商人,当然不可能是那些地摊货,都是削铁如泥和精工打造的上等长剑和防魔盔甲。甚至还有几件收藏品是上古神剑和盔甲,那都是古代皇帝的御用装备。

现在就由精心挑选的勇士配上这些装备,对付皮革盔甲的盗贼团还不是所向披靡。

特别是一个身批暗红铠甲的,手持血红长剑的勇士更是锐不可挡,任何拦住他的盗贼都像砍瓜切菜般被劈为两半,鲜血顺着血红长剑不断流淌着,仿佛恶魔重生般可怕,连凶狠的盗贼看见他都退避三舍,契子很快打入了。

身披这铠甲的不是别人,乃是生性好武的雷若斯第三勇士史昂,由于几月前与人决斗受伤,所以一直在家养伤,当他听说商队军雇佣战士二话不说就带伤来了,佣金分文不要,只要穿着血帝盔甲就足已。

血帝乃古代一个争议极大的人物,杀人如麻但是勇武异常,但凡是冲动型的勇士都拿他做榜样,这套血帝盔甲就是传说中杀尽万人后染红的。史昂从小尚武,穿上这套盔甲简直就是对他莫大的荣耀,杀起盗贼尤其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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