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宝物动人心

李寻欢再一注视,那查猛的咽喉,竟已被洞穿!杀他的人显然不愿他的鲜血溅上自己的衣裳,所以一剑刺穿他的咽喉后,就立刻塞了团冰雪在创口里,等到冰雪被热血溶化的时候,血却也已被冰凝结住了。

他的尸体仍笔直的站着,倚着木往井没有倒下来,由此可见,杀他的那人,身法是多么轻,多么快!他一剑刺穿查猛的咽喉后,就立刻拔出了剑,连一丝多余的力量都没有,所以才没有碰倒查猛的尸体。

查猛自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所以他的尸体仍在保持着平衡。

这一剑好快!

李寻欢面上露出了惊奇之色,他知道“金狮”查猛成名已有二十多年,并没有吃过多大的亏。

金狮镖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见,查猛并非弱者,但他却连反抗之力都没有,一剑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个木头人,要想一剑将这木头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将它撞倒,也绝不是件容易事。

李寻欢一转身,窜人那酒店里,门上并没有挂帘子,里面也没有摆上桌椅,显见这酒店也并不想在这种天气做生意。

很宽敞的屋子里,只有靠窗旁摆着一桌菜,但菜大多都没有动过,甚至连杯里的酒都没有喝。

来自极乐峒的四个“童子”,也已变成了四个死尸!

死尸的头向外,足向里,像是在地上摆着个“十”字,黄衣童子的足底和绿衣童子相对,黑衣童子和红衣童子相对,右手腕上的金镯已褪下,落在手边,四人的脸上还带着狞笑,咽喉竟也是被一剑刺穿的!

再看虞二拐子,也已倒在角落里的一个柱子旁,他的双手紧握,似乎还握着满把暗器。

但暗器还未发出,他也已被一剑刺穿咽喉!

李寻欢也不知是惊奇,还是欢喜,只是不住哺哺道:“好快的剑好快的剑”

若在两天以前,他实在猜不出普夭之下,是谁有这么快的剑法,昔年早称当代第一剑客的天山“雪鹰子”,剑法虽也以轻捷飘忽见长,但出于绝不会有如此狠辣,何况自从鹰愁涧一役之后,这位不可一世的名剑客已封剑归隐,到如今只怕也埋骨在天山绝顶,直古不化的冰雪下了。

至于昔日纵横天下的名侠,沈浪,熊猪儿,王怜花,据说早已都买舟入海,去寻海外的仙山,久已不在人世了。

何况他们用的都不是剑!

除了这些人之外,李寻欢实在想不出世上还有谁的剑如此快,直到现在,他已知道是还有这么一个人的。

就是那神秘、孤独,而优郁的少年阿飞!

李寻欢闭起眼睛,仿佛就可以看到他落寞的走人这屋子里,极乐峒的护法童子们立刻迎了上去,将他包围。

但他们的金镯褪下,面上的狞笑还未消失,阿飞的剑已如闪电,如毒蛇般将他们的咽喉刺穿。

虞二拐子在一旁想发暗器,他以轻功和暗器成名,手脚自然极快,但他的手刚抓起暗器,还未发出,剑已飞来,一剑穿喉!

李寻欢叹了口气,喃喃道:“玩具,居然还有人说他的剑像玩具”

他忽然发现柱子上有用剑尖划出来的字:“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

看到这里,李寻欢不禁苦笑着道:“我只替你杀了一个人,你却替我杀了六个,你知道一个人不能欠债,为何要我欠你的债呢?”他又接着看下去!

“我替你杀的人虽多些,但情况不同,你杀的一个足可抵得上这六个,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愿别人欠我的债!”

李寻欢失笑道:“你这帐算的太不精明,看来以后做不得生意。”

柱子上只有这几句话,却还有个箭头。

李寻欢自然立刻顺着这前头所指的方向走过去,刚走进一扇门,他就听到了一声惊呼!

有柄很亮的剑,剑尖正指着他!

剑尖,在微微的颤抖着!

握剑的是个很发福的老人,胡子虽还没有白,但脸上的皱纹已很多,可见年纪已不小了。

这老人双手握剑,对着李寻欢大声道:“你你是什么人?’他虽然尽量想说得大声些,可是声音偏偏有些发抖。

李寻欢忽然认出他是谁了,微笑道:“你不认得我了?”

老人只是在摇头。

李寻欢道:“我却认得你就是这里的老板,十年前,你还陪过我喝了几杯酒哩。”

老人目中的警戒之色已少了些,双手却还是紧握着剑柄,道:“客官贵姓?”

李寻欢道:“李,木子李。”

老人这才长长吐出口气,手里的剑也“”的落在地上,展颜道:“原来是李李探花,老朽已在这里等了半天了。”

李寻欢道:“等我?”

老人道:“方才有位公子英雄,杀了很多人恶人,却留下个活的,交给老朽看守,说是有位李探花就会来的,要老朽将这人交给李探花,若是此间出了什么差错,他就会来来要老朽的命。”

李寻欢道:“人呢?”

老人道:“在厨房里。”

厨房并不小,而且居然很干净,果然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

李寻欢早已想到阿飞就是要将这人留给他拷问的,但这人却显然未想到还会见到李寻欢,目中的惊惧之色更浓,嘴角的肌肉也在不停的抽搐着,却说不出话来——阿飞非但紧紧的绑住了他,还用布塞住了他的嘴。

他显然是怕这人用威胁利诱的话来打动这老人,所以连嘴也塞住,李寻欢这才发觉他居然还很细心。

但他为什么不索性点住这人的穴道呢?

李寻欢千里的刀光忽然一闪,只不过是挑去了这人嘴里塞住的布而已,这人却已几乎被吓晕了。

他想求饶,但嘴里干得发麻,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李寻欢也没有催他,却在他对面坐下,又请那老人将外面的酒等全部搬了进来,他倒了杯酒喝下去,才微笑着道:“贵姓?”

那人脸已发黄,用发干的舌头舐着嘴唇,嘎声道:“在下洪汉民。”

李寻欢道:“我知道你喝酒的,喝一杯吧。”

他居然又挑断了这人身上绑着的绳子,倒了杯酒递过去,这人吃惊的张大了眼睛,用力捏着自己被捆得发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来接这杯酒,又不敢不接。

李寻欢笑着道:“有人若请我喝酒,我从来不会拒绝的。”

洪汉民只有接过酒杯,他的手直抖,虽然总算喝下去半杯酒,还有半杯却都洒到身上了。

李寻欢叹了口气,哺哺道:“可惜可惜你若也像我一样,我把刀来刻刻木头,以后手就不会发抖,雕刻可以使手稳定,这是我的秘诀。”

他又倒了两杯酒,笑道:“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塌,这两件事你以后一定要牢记在心。”

洪汉民用两只手端着酒杯,还生怕酒泼了出来,赶紧用嘴凑上去,将一杯酒全喝了个干净。

李寻欢道:“很好,我一生别的都没有学会,只学会了这两件事,现在已全都告诉了你,你应该怎么样来感谢我?”

洪汉民道:“在下在下”

李寻欢道:“你也用不着做别的事,只要将那包袱拿出来,我就很满意了。”

洪汉民的手又一抖,幸好杯子里已没有酒了。

他长长吸进了一口气,道:“什么包袱?”

李寻欢道:“你不知道?”

洪汉民脸上很尽力地挤出了一丝微笑,道:“在下真的不知道。”

李寻欢摇着头叹道:“我总以为喜欢喝酒的人都比较直爽,可是你

你实在令我失望。”

洪汉民陪笑道:“季李大侠只怕是误会了,在下的确”

李寻欢忽然沉下脸,道:“你喝了我的酒,还要骗我,把酒还给我吧。”

洪汉民道:“是,是在下这就去买。”

李寻欢道:“我只要你方才喝下去的两杯,买别的酒我不要。”

洪汉民怔了怔,用袖子直擦汗,吃吃道:“但但酒已喝在肚子里,怎么还呢?”

李寻欢道:“这倒容易。”

刀光一闪,小刀已抵住了洪汉民的胸膛。

李寻欢冷冷道:“酒既然在你肚子里,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开就行了。”

洪汉民脸色发白,勉强笑道:“李大侠何必开小人的玩笑。”

李寻欢道:“你看我这像是在开玩笑?”

他的手微微用了些力,将小刀轻轻在洪汉民的胸膛上一刺,想将他的胸膛刺破一点,让他流一点血。

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说谎,而懦夫一看到自己的血,就会被骇出实话了,这道理谁也不会比李寻欢更清楚。

谁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个石面上,洪汉民还是满面假笑,似乎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欢目光闪了闪,手已停了下来,这懦夫居然刀枪不入,李寻欢居然也并没有吃惊。

他反而微笑着道:“你在江湖中混了已有不少时候了吧?”

洪汉民想不到他忽然会问出这句话来,怔了证,陪笑道:“已有二十年了。”

李寻欢道:“那么你总该知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正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

他眼睛盯着洪汉民,一字字接着道:“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既已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总该听说过。”

洪汉民的脸已经变得好像一块抹桌布,跳起来就想逃。

他的身法并不慢,纵身一掠到了门口,但他正要窜出门的时候,李寻欢也已站在门口了。

洪汉民咬了咬牙,一转身就解下了条亮银链子枪,银光洒开,链子枪毒蛇般向李寻欢刺了过去。

看来他在这柄枪上至少有二三十年的功夫,这一招刺出,软软的链子枪竟被抖得笔直,带着劲风直刺李寻欢的咽喉。

只听“”的一声,李寻欢只抬了抬手,他手里还拿着酒杯,就用这酒杯套住了枪尖。

也不知怎地,枪尖竟没有将酒杯击碎。

李寻欢笑道:“以后若再有人劝我戒酒,我一定要告诉他喝酒也有好处的,而且酒杯还救过我一次命。”

洪汉民就像石头人般怔在那里,满头汗落如雨。

李寻欢道:“你若不想打架了,就将身上的金丝甲脱下来作酒资吧,那勉强也可抵得过我的两杯酒了。”

洪汉民颤声道:“你你真要”

李寻欢道:“我倒并不是真的想要这东西,你能趁我不备,将包袱偷走,也算你的本事,但你却不该对别人说包袱是我拿的,我这人最不喜欢被人冤枉。”

洪汉民道:“不错,包袱是是小人拿的,包袱里也的确就是金丝甲,可是可是”

他非但已急得说不出话,连眼泪部快被急了出来。

李寻欢道:“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一刀还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

他叹息着接道:“世间的宝物,唯有德者居之,这种东西更不是你们这种人应该有的,你将它送给我,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年。”

洪汉民嗄声道:“小人也知道不配有这种东西,但小人也并不想将之据为己有”

李寻欢道:“难道你本来就想将它送给别人么?送给谁?’洪汉民咬着牙,连嘴唇都被咬出血来。

李寻欢悠然道:“我有很多法子能要人说实话,可是我并不喜欢用,所以我希望你也莫要逼我用出来。”

洪汉民终于长长叹了口气,道:“好,我说。”

李寻欢道:“你最好从头说起。”

洪汉民沉吟着道:“李大侠可知道有个‘神偷’戴五么?这种下五门的小贼,李大侠也许不会知道的。”

李寻欢笑道:“我非但知道这人,而且还认得他,他的轻功和手上功夫都算不弱,而且酒量也很不错。”

洪汉民道:“这‘金丝甲’,就是他不知从哪里偷来的。”

李寻欢道:“哦?那么,又怎会到了你们手上呢?”

洪汉民道:“他和诸葛雷本来也是老朋友,我们在张家口遇见了他,就在一起喝酒,他大醉之下,把金丝甲拿出来吹嘘,诸葛雷瞧着眼红,就

就”

李寻欢板着脸道:“你们既然做得出这种不要脸的事,难道还不好意思说出来吗?”

洪汉民低下头叹道:“戴五明知这金丝甲现在是江湖中每个人都想得到的宝物,他既然身怀此物,本不该喝醉的。”

李寻欢冷冷道:“他并不是不该喝酒,而是不该交错了朋友。”

洪汉民惨白的脸,居然也有些发红。

李寻欢道:“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匀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一般人得到它还是难免送命,我倒不懂它为什么会忽然变得如此抢眼了,这其中是否另有原因?”

洪汉民道:“不错,这其中的确有个秘密其实这秘密现在已不能算是秘密了,只因”

他刚说到这里,这酒店的主人已端着两壶酒进来,陪笑道:“刚温好的酒,探花大人先喝一杯再说话吧。”

李寻欢苦笑道:“你若想我下次再来照顾你的生意,最好再也莫要叫我这名字,我一听这四个字,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酒杯还在他手上,他满满倒了一杯,只觉一阵酒香扑鼻而来,他脸色立刻又开朗了,展颜道:“好酒。”

他将这杯酒喝了下去,又弯下腰咳嗽起来。

老人叹息着,揣了张椅子过来扶着李寻欢坐下,道:“咳嗽最伤身子,要小心些,要小心些”

他苍老的面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接着道:“但这酒专治咳嗽,客官你喝了,以后包管不会再咳嗽了。”

李寻欢笑道:“酒若能治咳嗽,就真的十全十美了,你也喝一杯吧。”

老人道:“我不喝。”

李寻欢道:“为什么?卖饺子的人宁可吃馒头也不愿吃饺子。卖酒的人难道也宁可喝水,却不喝酒么?”

老人道:“我平常也喝两杯的,可是这壶酒却不能喝,”

他呆滞的目光竟也变得锐利狡黠起来。

李寻欢却似未曾留意,还是微微笑着问道:“为什么?”

老人盯着他手里的小刀,缓缓道:“因为喝下我这杯酒后,只要稍为一用真力,酒里的毒立刻就要发作,七窍流血而死!”

李寻欢张嘴结舌,似已呆了。

洪汉民又惊又喜,道:“想不到你居然会来帮我的忙,日后我必定重重酬谢。”

老人冷冷道:“你不必谢我。”

洪汉民面色微变,陪笑道:“前辈真人不露相,莫非也想要他嘴里说着话,掌中的链子枪又已飞舞而出。

老人怒叱一声,佝偻的身子,竟似忽然暴长了一尺,左手一反,已抄着了枪头,厉声说:“就凭你也敢跟我老人家动手!”

这胆小怕事的糟老头子,在瞬间就仿佛变了个人似的,连一张脸都变得红中透紫,隐隐有光。

洪汉民看到他这种奇异的面色,忽然想起一个人来,失声惊呼道:“前辈饶命,小人不知道前辈就是”

他求饶已迟了,呼声中,老人的右拳已击出,只听“砰”的一声,洪汉民的身子竞被打得飞了出来,缠在手上的链子也断成两截,鲜血一路溅了出来,他身子撞在墙上,恰巧落在灶上的大铁锅里。

这一拳的力道实在惊人。

李寻欢叹了口气,摇着头道:“我早就说过,你有了这件金丝甲,反而会死得快些。”

老人将半截链子枪甩在地上,出神的望着洪汉民的尸身,脸上的皱纹又一根根现了出来,喃喃道:“你已有二十年没有杀人了,是吗?”

老人转身望着他,道:“但我并没有忘记如何杀人,是吗?”

李寻欢道:“你为了这种事杀人值得吗?”

老人道:“二十年前,我不为什么也会杀人的。”

李寻欢道:“但现在已过了二十年,你能躲过这二十年,并不容易。若为了这种事将自己身份暴露,岂非划不来。”

老人动容道:“你已知道我是谁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莫忘记,‘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是多么出风头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私奔,这种勇气我实在佩服。”

老人怒道:“此时此刻,你还敢出言不逊?”

李寻欢道:“你莫以为我这是在讽刺你,一个男人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冒生命之险,负天下之谤,甚至不惜牺牲一切,这种男人至少已不愧是个男人,我本来的确对你很佩服的,可是现在”

他摇了摇头,长叹道:“现在我却失望得很,因为我想不到紫面二郎居然也是个鬼鬼祟祟的小人,只敢在暗中下毒,却不敢以真功夫和人一决胜负。”

孙逵怒目望着他,还未说话,突听一人笑道:“这你倒莫要冤枉了他,下毒也要有学问的,就凭他,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而且很动听。

李寻欢微笑道:“不错,我早该想到这是蔷薇夫人的手段了,李寻欢能死在二十年前名满江湖的美人手上倒也不虚此生。”

那声音吃吃笑道:“好会说话的一张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会跟他私奔了。”

笑声中,她的人已扭动着腰肢走了出来。

过了二十年之后,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

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并不太大的水缸,装的水最多也只不过能灌两亩田而已。

李寻欢的表情看来就像是刚吞下一整只鸡蛋。

这就是蔷薇夫人?他简直无法相信。

美人年华老去,本是件很令人惋借,令人伤感的事,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双十年华,还拼命想用束腰扎紧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盖着脸上的皱纹,那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令人恶心可笑。

这道理本来再也明显不过,奇怪的是,世上大多数女人,对这道理都不知道——也许是故意拒绝知道。

蔷薇夫人穿着的是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刨花油的香气。

她望着李寻欢笑道:“好一位风流探花郎,果然是名不虚传,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瞧见过这么神气的男人了,可是二十年前她叹了口气,接着道:

“二十年前我们家里却总是高朋满座,那时候江湖道上的少年英雄,风流剑客,有哪一个不想来拜访我?只要能陪我说两句话,看我一眼,他们就好像吃了人参果似的,开心得要命,你不信问他好了。”

孙逵沉着脸,抱定主意不开口。

李寻欢望着蔷薇夫人脖子上就像风中蔷薇般在抖动着的肥肉,再看看孙逵,暗中不禁叹息。

他已看出这老人这二十年的日子并不好过。

蔷薇夫人又叹了口气,道:“可是这二十年来,实在把我憋苦了,每天躲在屋子里,连人都不敢见,我真后悔怎么会跟着这没出息的男人逃走的。”

孙逵忍不住也长长叹息了一声,喃喃道:“谁不后悔,谁是王八蛋。”

蔷薇夫人叫了起来,跳着脚说:“你在说什么?你说?!老娘放着好日子不过,跟首你到这个鬼地方来受苦,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被你糟塌成这个样子,你还有什么好后悔的,你说,说呀。”

孙逵鼻子里直抽气,嘴又紧紧闭了起来。

蔷薇夫人道:“探花郎,你说,这种男人是不是没有良心,早知道他会变成这样子,那时我还不如不如死了好些。”

她拼命用手揉着眼睛,只可惜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揉出来。

李寻欢笑道:“幸好夫人没有死,否则在下就真的要遗憾终生了。”

蔷薇夫人娇笑道:“真的么?你真的这么想见我?”

李寻欢道:“自然是真的,像夫人这么胖的美人,到哪里才能找到第二个?”

蔷薇夫人脸都气白了,孙逵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李寻欢道:“其实夫人得到这件金丝甲也没有用的,因为就算将夫人从中间分成两半,也穿不上它。”

蔷薇夫人咬着牙,道:“你我若让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对不起你。”

她自头上拔下了一根很细很尖的金簪,咬着牙走向李寻欢,李寻欢居然还是安坐不动,稳如泰山。

孙逵皱眉道:“金丝甲既已到手,我们还是赶快办正事去吧,何必跟他过不去?”

蔷薇夫人吼道:“老娘的事,用不着你管!”

李寻欢竟真的已不能动,眼睁睁的望着她。

谁知她刚冲到孪寻欢面前,刚想将那根金簪刺入他的眼睛,孙逵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她踢上屋顶。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垮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口气。

李寻欢也有些惊讶,忍不住问道:“你难道是为了救我而杀她的?”

孙逵恨恨道:“这二十年来,我已受够了她的气,已经快被她缠疯了,我若不杀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

李寻欢道:“但这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你莫忘记,二十年前”

孙逵道:“你以为是我勾引她的,你以为我想带着她私奔?”

李寻欢道:“难道不是?”

孙逵叹道:“我遇见她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她是杨大胡子的老婆,所以才会跟她”

他干咳了两声,才接着道:“谁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时杨大胡子已带着二三十个高手来了!我不走也不行了。”

李寻欢道:“至少她是真的喜欢你,否则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孙逵道:“喜欢我?嘿嘿”

他咬着牙冷笑道:“后来我才知道,我只不过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来她早就趁杨大胡子出关的时候,姘上了一个小白脸,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杨大胡子回来后无法交帐,就卷带着些细软和那小白脸私奔了。”

李寻欢道:“哦?原来其中还有这么段曲折。”

孙逵道:“谁知那小白脸却又将她从杨大胡子那里偷来的珠宝偷走了一大半,她人财两空,正不知该怎么好,恰巧遇上了我这倒霉鬼。”

李寻欢道:“你既然知道这件事,为何不向别人解释?”

孙逵苦笑道:“这是她后来酒醉时才无心泄露的,那时生米早已煮成熟饭,我再想解释已来不及了。”

李寻欢道:“她那孩子呢?”

孙逵闭着嘴不说话。

李寻欢叹息了一声,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该杀了她,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孙逵还是不说话。

李寻欢道:“我反正已离死不远,你告诉我又有什么关系?”

孙逵沉吟了很久,才缓缓道:“开酒店有个好处,就是常常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事你可知道近来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么?”

李寻欢道:“我又没有开酒店。”

孙逵四下望了一眼,就好像生怕有人偷听似的。

然后他才压低声音道:“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梅花盗”这三个字说出来,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

孙逵道:“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你还小,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我却可以告诉你,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他歇了口气,又道:“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侧,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一无伤痕,只有”

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了下来,又四下望了一眼,像是生怕那神鬼难测的“梅花盗”会在他身后忽然出现。

但四下却是一片死寂,甚至连雪花飘在屋顶上的声音,都听得到,孙逵这才吐出口气,接着道:“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外门兵刃?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他语声刚停下来,忽又接着道:“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

李寻欢道:“哦?”

孙逵道:“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志。”

李寻欢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是么?”

孙逵道:“不错,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李寻欢笑了笑,道:“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没有人会找你算那笔老帐了。”

孙这目光闪动,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

他面上神采飞扬,接着道:“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李寻欢道:“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

孙逵大笑道:“若是没有道理,江湖中也不会有那么多人一心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了。”

李寻欢道:“可是你在这里种种花,喝喝酒,你的对头早已渐渐将你忘怀了,你的日子难道过得还不够舒服么?为什么还要找这些麻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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