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越来越坏了。”秦非夜捏了捏叶挽歌的脸,看着她笑得坏坏的模样,便总是忍不住要掐她。
“不过是万全之策罢了,他日若是苏无心想要加害我,却也要顾及他今日所服下这好东西,这玩意做出来可不容易,是和另一种东西配合使用才会有毒的,只要他无害我之心,我自然也不会再催动他体内的毒。”叶挽歌拍着秦非夜的肩膀,一副我很善良我很乖我是情非得已的模样。
“有我在,我会护着你的。”秦非夜轻轻的捏住了叶挽歌的手。
“嗯。”叶挽歌眯着眼笑起来,一把扑进了秦非夜的怀里。
有他在,总觉得安心。
也是因为秦非夜,叶挽歌才敢如此肆意妄为。
他在自己的心中,总有一种无所不能的感觉,那般强大,安稳。
接下来的时间,叶挽歌和秦非夜一直在忙着准备出发的事情,此去不归森林中寻鬼药谷,那必然是危险重重,毕竟那是一片传闻中没有人能走出来的不归森林。
所以,凡事还是要准备周全再出发,她只是想去鬼药谷一趟罢了,自然不希望出现任何意外。
在出发之前,归于已经让石器送来了她所要的东西。
五把手术刀和一千根镂空的银针。
叶挽歌只带上了两把手术刀而一百根银针,那些银针有一半被自己淬了毒,用这镂空的银针能装更多的毒液,杀伤力也更强,这些便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而针筒归于也做出来了,但只有三个,看那材质似乎是某种植物,坚硬无比但又十分的薄,比竹子还要光滑和坚硬许多,连叶挽歌也不知道那针筒是何植物所作。
另外,让叶挽歌十分意外的是,归于竟然给她做出了缝纫伤口的线!
那是后来叶挽歌又去找了归于一趟所要求的东西,打造了缝纫伤口的弯针之后,叶挽歌也只是顺口一提看归于能不能找到一种线可以被人体吸收的。
没想到,归于真的找出来了。
那线介于动物和植物之间,叶挽歌辨不分明是什么材质,但是需要低温保存,若是常温保存,会在三五天之后就慢慢挥发,并不是被人体吸收,而是消失不见。
叶挽歌猜,大抵也是某一种神奇的植物。
大自然真的十分神奇,在这片大陆上,竟然有这些连现代都不曾发现的东西!
有了这几样东西,处理起外伤会会更加事半功倍。
这线若是能自己挥发,那便解决了会残留在人体上这个问题,同时不怕因为线取不出来而造成二次感染。
叶挽歌十分惊喜。
于是,在临走之前,叶挽歌将手枪的图样画给了归于,同时告知他需要硫磺和石油等来提炼火药,但其危险度也十分高,让归于万分小心。
归于那大叔完全不知道害怕,在看到叶挽歌那张图纸时大手一挥,免了叶挽歌之前所有的打造的费用,大方得令人咂舌。
农历十一月初六这一天,天上竟然下起了雪花。
初雪,是今年的第一场雪。
叶挽歌看着天上飘落的雪花,丝丝的冷意袭来,她微微拢紧了身上的披风,看着身边的如影随心,“今天是我们出发的日子,便下雪了,这算是好兆头呢还是不好呢?”
“公子,自然是好意头了。”随心憋着笑看着叶挽歌,十分敬业又十分顺口的喊出公子二字。
“乖啊,从今日开始,本公子就是男子了,如影的易容术相当不错啊。”
叶挽歌今日做了男装打扮,端的是一个翩翩俏公子的模样,可大半年前那胖公子的样子,早就截然不同。
她一身藏青色的锦袍,腰缠黑色腰封,袖口紧紧缠着,脚蹬黑色短靴,看起来干练又潇洒。
且叶挽歌的肤色也黑了几个度,原本白白嫩嫩的模样不知道是涂了黑粉还是什么,那肤色自然得仿佛与生俱来般,是健康的小麦色,眉毛也画浓了不少。
她没有过分的贴什么假胡子之类的东西,只是这样的装扮,便已经足够英俊潇洒。
长发被高高束成一个马尾,手中还拿着百刃鞭,这样的造型简直秒杀无数英雄好汉,那些个话本里的英俊少侠,大抵就是这个模样的。
“公子,我们还是快去跟侯爷告别吧,告别后我们好去找寂王,不要叫寂王殿下等急了。”如影看着叶挽歌笑着摇了摇头。
她们二人到还是女子装扮,年轻少侠身边带两个小丫头倒也是寻常事罢了。
如影随心倒是也想女扮男装,可是她们不如叶挽歌那般高,这么矮的男子,反而叫人怀疑,所以便作罢了。
叶挽歌笑着摸了摸自己的脸,她觉得如影易容术最妙的便是这肤色了,比涂粉还要自然百倍,而且还是短时间内水洗不掉的颜色,那小麦色的肌肤仿佛就是她生来就是如此般的自然。
叶挽歌从前胖,看着便丑,可是这大半年她瘦了六七十斤,早就和从前不一样了。
她现在的五官虽然生的好看,却不会过分女气,所以只要稍微改下肤色和加粗下眉毛,再做男装打扮,其实跟男子也相差不甚远。
再说了,十六七岁的少年,长得秀气些也是正常的,谁说男子一定要粗矿呢?
叶挽歌觉得自己现在这样子应该可以去参加现代的偶练了,那妥妥的能C位出道啊!
“哎呀,又忍不住自恋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们走吧。”叶挽歌收回自己到处飘的思绪,往玉清院走去。
在走到玉清院门口的时候,叶挽歌意外的碰到了叶季阳。
叶季阳伤得很重,虽然醒了却是一直不能下床,这一个月的时间虽然很忙,但叶挽歌也抽空去看过他一两次,今日倒是很意外,他竟然会冒着雪出来。
叶季阳坐在轮椅之上,身后的小厮将他推到了叶挽歌的面前,他仰起头来,有些清瘦的脸露出几分笑意来,他喊了声,“长姐,我来送送你……长姐,一路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