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奥斯本

“那太好了!”格温高兴得差点就要跳起来了:“我妈妈最拿手的就是柠檬鲈鱼了!”

“我还一直犹豫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呢!”格温拿出纸笔给小蜘蛛写了一个地址,道:“这是我家,三天之后,晚上八点,来这里,你会吃到我妈妈做的柠檬鲈鱼。我妈妈做的柠檬鲈鱼超赞的,我保证你会喜欢。”

格温的老爸老妈已经发现了格温在谈恋爱,于是很友好的找她交谈了一番。

知道了小蜘蛛是个书呆子式的人物,学习成绩超好,模样周正,家庭条件也算不错,人虽然木讷了一点,但是这在她父母眼里反而是优点,因为木讷的男孩子不会欺骗自己家的闺女,要是那种油嘴滑舌、甜言蜜语的人,那才得小心自己闺女被骗了,所以小蜘蛛在格温父母眼里还算不错。

重要的是,格温都是一个17岁的女孩子了,这在鹰酱也到了该谈恋爱的时候,要是格温再不谈恋爱,她父母就得着急了。

最后,格温的父母一致要求,要她把男朋友带到家里面,让父母好好把把关。

小女孩见识太浅,容易被骗,只有像他们这种老江湖才能真正看透那些小狐狸。

父母的要求,格温不得不答应,但是其实格温也很无奈,她和帕克这段感情才开始多久啊,小蜘蛛都还没有一次正经的表白过,就是约她看了几次电影,然后约她去纽约到处转了几次,这就带小蜘蛛回家……是不是太草率了一点?

小蜘蛛也有点懵,我还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呢,就要见家长了?

不过小蜘蛛终究不是以前那个吊丝了,或许也是在跟格温谈恋爱之后,查阅很多关于恋爱的资料,段位有所提高,他知道这种时候,绝对不能犹豫,更绝对不能拒绝。

“当然,没问题!”小蜘蛛狠狠的点了点头:“我肯定会去的,我超喜欢柠檬鲈鱼了。”

“嗯嗯。”格温笑吟吟的看着小蜘蛛。

这件事情压抑在她心里好长时间了,生怕小蜘蛛不愿意呢,那她怎么跟父母交待。

“呃……格温,到时候我该带点什么礼物呢?”小蜘蛛和格温缓步走着,道:“不知道你父母都喜欢些什么……”

“唔……”格温略微沉吟了一下,道:“我母亲挺喜欢花的,你就买一束康乃馨吧;我父亲的话,他喜欢看书,你就带给他一本你自己平常喜欢看的书;至于家里的两个小捣蛋鬼,你带几本你看过的漫画书就好了。”

“ok,ok!”小蜘蛛连忙那笔记了下来,生怕自己给忘了。

要知道在平时学习的时候,小蜘蛛都没有怎么记笔记的,因为老师讲的那些东西,他大多数听上一遍就能够领悟,哪里像现在这样诚惶诚恐。

将格温送上了出租车,看着那远去的车影,小蜘蛛很是费解的挠了挠头,这柠檬鲈鱼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不过既然是格温妈妈做的,到时候就算是再难吃,那也得硬吞下去。

第一次去格温家里,可不能给她父母留下不好的第一印象。

告别了格温,小蜘蛛迎着月色,坐了地铁回家。

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大街上,小蜘蛛也一点不害怕,因为该害怕的是那些敢于靠近他的人。

虽然他不可能出手杀人,但是打断他们的手跟腿这种事情,他敢了。

小蜘蛛的蛛网发射器已研制成功,他如今已经成为了完全体的蜘蛛侠了。

时不时的,还会去折腾一些偷车贼啊、抢劫犯啊什么的,暴揍他们一顿,然后丢到警察局门口,这种事情,他干得都有点熟练了。

幸好,一路上很平安,没有什么不长眼的人来惹小蜘蛛。

……

奥斯本大厦,坐落于曼哈顿岛,是纽约的地标建筑物之一。

在奥斯本大厦的最顶层,奥斯本集团的主人诺曼-奥斯本的私人办公室里面,一个中年老男人,正透过监视器,观看康纳斯的一举一动。

他穿着一袭淡蓝色的西装,干净整齐,朴实无华。

说起意大利手工西服,很多人都会想起米兰派,罗马派和那不勒斯派。

但是这个人穿的却囧乎不同,身上的衣服看不出艺术风格,也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名牌。

因为真正的顶级富豪是不屑于穿所谓的名牌服饰的。

他脊背笔直,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面无表情,显得很冷漠,但是眼睛里面却透漏出睿智。

诺曼-奥斯本!

奥斯本集团的董事长,也是小蜘蛛的基友哈利-奥斯本的父亲。

他单手撑着脑袋,注视着已经停止了实验,还是在收拾实验残留物并且撰写实验报告的康纳斯。

一直到康纳斯关了灯,离开了奥斯本大厦之后,他才收回了注视的目光,目光冷漠,淡淡的开口道:“卡丽,监视科特-康纳斯的一举一动,在他开始进行新的实验的时候,立即通知我,并且继续拍摄下他所有的实验视频。”

“好的,奥斯本先生。”

从虚空之中传来一道女声。

那是属于奥斯本集团的人工智能卡丽的。

不过卡丽可没有妮妮宝贝的贾维斯那般智能化,如果说贾维斯已经算是强人工智能了,那卡丽只能算是弱人工智能。

不过就算是弱人工智能,也能够帮助诺曼-奥斯本处理很多事情了,大大减轻了诺曼-奥斯本的工作量。

“理查德-帕克啊……”诺曼-奥斯本抬起了头,那双睿智的眼睛渐渐变得浑浊,低喃道:“你可是将我害得好苦,由我一主力推的跨物种基因实验,因为你的外逃而全面崩溃,几十亿美元的研究经费打了水漂,我特么差点就被华尔街那帮资本家给逼下了台……更不用说你让我看到希望之后,又再次往我绝望……”

奥斯本集团虽然算是诺曼-奥斯本的家族企业,但是奥斯本集团早已经成为了全世界最庞大的生物与医疗集团,这么大一个公司,诺曼-奥斯本怎么可能一个人掌握所有的股权?肯定是要分给华尔街那些金融巨鳄股份,借用他们的影响力,将奥斯本集团在全世界范围内扩张。

所以诺曼-奥斯本根本拿不到奥斯本集团的控股权,只有23.27%的股份,仅仅是靠着家族企业的影响力、自己出色的商业技能、合纵连横的手段才能够将奥斯本集团牢牢掌握在手中。

就算妮妮宝贝,在他宣布关闭斯塔克集团的武器制造部门之后,也差点被股东给搞下了台。因为斯塔克集团虽然是个超大型的综合性集团,但是军工收入占据了斯塔克集团60%以上的总营收,你特么要关闭武器制造部门,就是在跟金钱过不去,跟金钱过不去,那就是跟我们全体股东过不去,那你不下台,谁下台?于是乎很快妮妮宝贝就被奥巴迪联合全体股东给架空,在他这个董事长宣布关闭武器制造部门之后,继续堂而皇之的生产武器。要不是后来妮妮宝贝搞定了奥巴迪,将奥巴迪手中的股份侵吞了,掌握了斯塔克集团的控股权,并且在随后靠着方舟反应炉开启了斯塔克集团的能源之路,给斯塔克集团找了一条更赚钱的路子,你看他斯塔克集团的董事长位置后来还能不能坐稳!

由于理查德-帕克的行为,导致奥斯本集团瞬间出现几十亿美元的巨额亏损,这个责任当然由主导这个计划的诺曼-奥斯本来负责,要不是运气好,他真的就被清扫出奥斯本集团了。

更何况跨物种基因实验的成果,还是诺曼-奥斯本家族遗传病的解决方案,不光就他诺曼-奥斯本一个人等着它救命,他子子孙孙的后代只怕都用得到。

“我还以为随着你的死亡,跨物种基因实验已经成为了一个过去了……没想到你的儿子竟然主动将衰变率算法给送上了门来。”

已经被遗传的家族疾病逼得快要陷入死亡的边缘了,诺曼-奥斯本在听到了科特-康纳斯重启了跨物种基因实验之后,当然立即就对其密切关注,并且找到了前因后果,小蜘蛛的出现。

“如果实验成功了,还好说,事情毕竟过去那么多年,我当时的愤怒感觉现在都已经忘却得什么都没剩下了。而且你怎么着也算帮我找到了一条遗泽子孙的方式。如果实验又失败了……你对我的大恩大德,我要不要回报在你的儿子身上呢……反正我也没多少时间可活了,临死前就送你一份大礼吧!”

如果有人能够凑近诺曼-奥斯本,他就会发现,在诺曼-奥斯本高领西装下的脖颈上,爬着密密麻麻的青色游丝,仿佛小蛇一般,扭曲、狰狞,仿佛恶魔的烙印似的,极为可怕。

……

梅姨的嘱托,当然让墨非放在了心上。

可是他并没有按照梅姨所说的,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去询问小蜘蛛,而是自己去调查。

开玩笑吧,我墨非想要知道什么事情,还去直接问当事人?那也太low了,根本显示不出我墨非的本事。

并且,就算要去问小蜘蛛,可能就是他也问不出实话。

毕竟他和小蜘蛛关系只是还算可以,可惜又不是内德那种小蜘蛛的死党,小蜘蛛怎么可能把什么事情都跟他说。

小蜘蛛又不是不知道,他墨非是梅姨很好的朋友,墨非能保证在听到了他的秘密之后,不去告诉梅姨?

这根本不现实。

事情的来龙去脉很快就让墨非给弄清楚了。

原来,小蜘蛛是找上了蜥蜴博士科特-康纳斯,继续他父亲和康纳斯博士曾经的研究——跨物种基因实验。

“或许还能用御兽术抓捕一只疯狂的大蜥蜴博士?”

墨非想了想,如果能够成功的话,应该还是蛮不错的,蜥蜴人的战斗力足以与小蜘蛛比肩,已经算是一个超凡宠物了。

虽然长得丑了一点,但是有就不错了,那里有那么多的超凡动物让墨非挑啊?

至于小蜘蛛和科特-康纳斯在尝试的跨物种基因实验,墨非不看好他们能够成功。

具有上帝视角的墨非是知道的,科特-康纳斯能够做到不同生物之间的基因融合不互相排斥,但是却会影响一个人的神智,直接把一个人变了疯子,这尼玛怎么玩?

只有理查德-帕克才真正完成了无缺的跨物种基因实验,体现在了小蜘蛛身上,后来人无法在复制了,哪怕科特-康纳斯拿到了跨物种基因实验的核心成果——衰变率算法。

这就跟费马大定理的证明一样。

费马大定理,又被称为“费马最后的定理”,由17世纪法国数学家皮耶-德-费玛提出。

他断言当整数ngt;2时,关于x,y,z的方程x^n+y^n=z^n没有正整数解。

大约1637年左右,法国学者费马在阅读丢番图(diophatus)《算术》拉丁文译本时,曾在第11卷第8命题旁写道:“将一个立方数分成两个立方数之和,或一个四次幂分成两个四次幂之和,或者一般地将一个高于二次的幂分成两个同次幂之和,这是不可能的。关于此,我确信已发现了一种美妙的证法,可惜这里空白的地方太小,写不下。”

就是因为这么一个写不到,就此让人类死亡的脑细胞,可能绕起来可绕地球几百圈了。

当费马大定理被提出后,经历多人猜想辩证,历经三百多年的历史,最终才在1995年被英国数学家安德鲁-怀尔斯靠着模形椭圆曲线这完全与费马大定理不同的数学领域横跨而彻底证明。

这是史上最精彩的一个数学谜题。

证明费马大定理的过程是一部数学史。

费马大定理挑战人类3个世纪,多次震惊全世界,耗尽人类众多最杰出大脑的精力,也让千千万万业余者痴迷。

很可笑吧,300多年前的,已经被费马证明了的题,却还能难倒整个人类300多年。

绝顶聪明的人对科学的推动作用,可能是除了他之外所有同时代的人都比不上的。

理查德-帕克就像费马,跨物种基因实验就是费马大定理,可惜科特-康纳斯却不是安德鲁-怀尔斯。

所以科特-康纳斯只能够制造出残次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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