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开局青龙血脉
叶浩初接过蛇女阿媚手里的奇怪石头后,拿在手里仔细打量着,其实
正如阿媚所说,这石头异常坚硬。
但叶浩初也认不出来这到底是什么材质的石头。
“系统,这玩意是什么?”
随后叶浩初脑海里出现系统的冰冷的声音。
“叮!此物权限太高,还请宿主自行摸索!系统温馨提示一下,此物和上古大神女娲有些关系。”
“什么!和女娲有关?”
叶浩初大吃一惊,心里不禁有个大胆的想法,这块奇怪的石头既然能够承受住天雷的攻击而又完好无损,这该不会就是传说中补天用的女娲石吧?
“我的乖乖!老子运气这是逆天了?”
叶浩初自己都被自己这个想法给吓到了。
说到女娲石就不得不说女娲了。
女娲是华夏神话中创造万物的女神,她创造了人类,是人类的始祖。
“女娲补天”的神话传说,记述远古时期,当天崩地裂,人类生存受到威胁时,她以大无畏的精神,炼五彩石把残缺的天补了起来,挽救了人类,后人因此把那些补天残留下来的石头叫作女娲石。
《南康记》记述:归美山山石红丹,赫若彩绘,峨峨秀上,切霄邻景,名曰女娲石。
叶浩初想到这里,他连忙拿着那石头在水里冲洗了一番,结果让他失望了。
只见那冲洗过的石头还是黑不溜秋的,一点也没变。
“这……?”
相传,女娲石又称五彩石,女娲石在神话故事中是一块神石,有着无穷的神力,女娲石虽为一块石头但是却有着女娲之力,其功效主要是生命复活和再造的作用。
叶浩初转头看向蛇女阿媚,严肃的道问:“这东西你是从哪弄到的?”
“哦!大人你说这块石头啊!”
“这块石头是奴家以前在山里无意中捡到的,后来奴家发现把这块石头放在身边,能让自己的修炼成倍加速。
“但现在这块石头对奴家的修为已经没有多大用了,所以,奴家想拿这宝物换一点点大人高贵的血,你看!可以吗?”
一口气说完,蛇女阿媚先是有些不舍得看了一眼女娲石,又满是期待的看着叶浩初。
“可以!”
“太好了!”阿媚闻言高兴极了。
叶浩初此时又好奇问道:“以前这石头就是这颜色的吗?”
阿媚摇了摇小脑袋,解释道:“不是的!大人,以前这块石头有5种颜色的,好甚漂亮呢!”
“也就是在百年前,这石头替奴家扛过了十几道天雷,虽然完好无损,但上面的五彩颜色都被雷电劈黑了呢!”
原来是这样!
叶浩初恍然大悟,这下自己更加觉得这块石头就是传说中的女娲石了。
至于这女娲石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黑不溜秋的样子,很有可能就是因为替这个小蛇女挡了十几道雷劫,再加上常年被小蛇女吸收太多力量,所以其里面的力量应该也快要干涸。
不过,叶浩初这时都有些羡慕这个小蛇女了,运气也太特么好了!竟然能捡到女娲石这种神器!
也怪不得这蛇女的力量强悍,敢情都是这女娲石的功劳啊!
要不是叶浩初他有强大的血脉之力能压她一头,那今天指不定还得折在这里!被这小蛇女给吃了!还是被先煎后杀再吃的那种!
那叶浩初可就太给他老叶家丢脸了,要知道姓叶的在诸天万界可都是牛逼人物啊!
阿媚此时看见叶浩初在那愣神,生怕他突然反悔,不给自己血了,急忙说道:“大人!大人!奴家的宝物都给您了!您是不是得……?”
“我知道了!”叶浩初闻言说道,他可是个说话算数的人,不像那些欠钱不还,还有理的人!
随后叶浩初拿起龙鳞匕首,在手指处轻轻划了一个小口,鲜血立马冒了出来。
阿媚见状,这时也顾不得怕叶浩初的银威了,快速的用她那小嘴吸住了叶浩初那冒血的手指。
一分钟后……
叶浩初拿出手指,看着小蛇女那一副犹豫未尽的样子。
“行了!我该走了!对了,反正你那些水晶棺材里的陪葬品都不需要了,我就都拿走了哈!”
说完,叶浩初也不等阿媚反应过来,一挥手,整个水晶棺材都被他收回了储物戒里。
“!!!?”
看了看叶浩初潇洒的离去背影,又看了看自己在里面生活了百年的水晶棺被这混蛋拿走了!阿媚整条蛇都懵逼带懵逼的。
虽然她惊讶于这混蛋玩意是怎么把辣么大的水晶棺给带走的,但这不是重点好吧!
老娘的家都没了啊!!!
“混蛋!老娘是不会放过你的!”
发泄完情绪的阿媚,此时心里想把叶浩初给活刮的心都有了,但随后又想了想,老娘好像打不过他啊!
就在这时,阿媚发现自己的身体突然变得巨痛起来,随后整个人都晕死了过去。
下一秒,如果叶浩初在这里的话,看见阿媚惊人的变化,肯定会惊呼:我靠!好白!好长的大长腿!
可这一切叶浩初都看不到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
阿媚从昏迷中睁开了眼睛,下意识的想站起来,却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蛇尾没了!取而代之的是双条又长又白的人类双腿。
“老娘的蛇尾呢!?怎么变成人类的双腿了?”阿媚不敢相信的惊呼道,
随后才想起来自己是喝了那个混蛋玩意的血,蛇尾才化形为人类双腿的。
“咦!?老娘现在能出去了!?”阿媚此时好像感觉自己的修为也跟着大涨了不少!而且现在她也感觉不到了这处陵墓对自己的封印之力,
要知道当年的那个高人为了把自己封印在这陵墓里,为其守墓,可是用了极大的代价才完成的!
几百年来,阿媚做梦都想从这该死的破地方出去,到外面的世界看看。
可自己现在能够离开这座陵墓了,但阿媚却迟疑了,她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了。
这世界已经过了几百年了,早已物是人非了,自己还能适应得了吗?
“对了!老娘可以去找那个混蛋去啊!”阿媚媚眼一亮。
她现在只认识叶浩初一人,出去后肯定跟定他了!
反正她阿媚已经对叶浩初身上的味道熟悉无比了,无论叶浩初跑到哪里,她都能靠着嗅觉找到那个混蛋!
不过唯一让她不爽的是:她还从这混蛋身上闻到了不同女人身上的香味!
果然,这混蛋就是个大涩屁!
真是气死老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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