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就是要当皇帝正文卷第一千零一十六章电网和发电厂工业部下属的五家供电企业在成立后,准备筹建城市工业电网的时候,一开始的确是优先考虑采用交流电发电,输电,供电的。
毕竟交流电相对于直流电而言,天然就有远距离输送的优势……消耗的电缆少,成本低廉。嗯,至少在现技术条件下是如此。
不同技术条件以及应用条件下,其实用交流电或直流电都有不同的效果,比如后世二十一世纪后高压输电系统采用直流电非常多,这个时候采用高压直流电的话反而又损耗更小,成本更低。
直流电和交流电,其实并没有好坏之分,只有不同技术条件下更符合的区分。
而以目前帝国的技术条件而言,毫无疑问肯定是交流电比直流电更适合作为电网发电,供电方式的。
但是奈何目前市场上并没有任何的交流电发电机,电动机以及相应的交流电变压器等电网设备……搞交流电的李氏电气公司这才刚开始投入进行相应的研发呢,天知道他们什么才能够搞出来堪用的量产产品。
这个时间可能是三五年,也有是十几年……甚至更久。
此外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直流电的相关基础专利是掌握在三大电气公司手中,这三大电气公司通过相互交叉授权都拥有比较完整的直流电相关专利授权。
但是交流电呢?
这玩意在最早的时候没什么人注意到,专利也比较分散,后续李李氏制铁公司进军电气领域,通过自行投资研发,大规模的兼并收购其他中小电气公司以及其他交流电基础专利。
最终把大部分交流电的相关基础专利都抓在了手里,并且相当多都是独家持有的交流电专利……换句话说,不管是谁想要搞交流电产品并投入商业应用的话,都必须获得李氏电气公司的专利授权。
更关键的是,李氏电气公司根本就没有想过对外授权……五大供电公司尝试过出资以获得他们的专利授权,都是无一例外都被拒绝了。
人家李氏电气公司的野心非常大,想要彻底的垄断整个交流电领域呢,虽然本土的电网不能搞了,但是高价卖交流电设备也是一样的。
只是这样一来,五大供电公司干脆就不搞交流电网络了……不然的话受限于唯一的供应商,未来就会出现非常大的潜在麻烦,最重要的是,李氏电气公司那边连个交流电设备的量产样品都还没有……甚至连图纸都没有呢,却就已经狮子大开口把东西卖出天价。
这摆明了是要五大供电公司先出钱,让他们搞研发,等研发出来后再高价卖给他们……
人家五大供电公司虽然目前除了钱以及公章外,暂时啥也没有……但是人家负责人又不傻,真要这么搞,那么五大供电公司也就不是工业部的供电公司,而是李氏制铁的子公司了。
毕竟卵蛋都让人抓着呢。
所以干脆直接放弃了交流电,转而采用目前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也有了大量成熟产品可供采用的直流电网络。
这样一来,还能够快速建成第一个试验供电网络,一大票帝国高层尤其是陛下,那都等着帝国的第一个大型供电网络呢。
采用直流电的话,筹建大型火力发电厂,建立输电网络都算上,估计一年就能初步成型,三年内就能够达到比较好的效果。
至于交流电,按照李氏电气公司给出的研发规划,三年内能看见交流电发电机样品就不错了,大规模供货估计都得五年后,再加上电网建设时间,整个电网的成型少说也要七八年后。
这说的还是一切顺利的情况。
如果不顺利的话,预估时间都得十年以上。
因此总和了各种考虑后,五大供电网络公司最终选择了直流电技术组建电网。
至于交流电其实他们也没有放弃…
虽然目前大部分的交流电核心基础专利都在李氏电气公司手里,但是专利这个东西吧,它是有期限的。
大部分的新型实用专利是十五年,而一些发明专利久一些有二十年。
但是交流电这东西……可不是什么新发明,交流电本身其实也不存在什么专利的情况。
因为人家皇家理工学院二十多年前就在实验室里的获知了交流电现象……而且交流电本身并不是一种产品或者发明,可没办法注册专利。
真正能注册专利的其实是产生、使用交流电的相应设备,比如交流电发电机,交流电电动机。
而交流电发电机也是皇家理工学院搞出来,在承顺三十一年注册了交流电发电机的专利。
不过这个专利长期蒙尘,因为交流电之前基本没啥商业应用……直到李氏电气公司在承顺四十三年的时候,花钱购买了这项交流电发电机的专利,交流电的商业应用才真正走上台面。
而这项最核心的交流电发电机专利,将会在承顺五十一年到期,距今只有区区五年!
当然,李氏电气公司所拥有的诸多交流电专利,可不仅仅局限于这少数几种最核心的专利,实际上还有诸多其他专利。
毕竟最核心的交流电发电机专利,只能让你搞出来最基本的交流电发电机而已。冲起来就是个实验室产物,距离实用化,量产化早着呢。
李氏电气公司目前正在研发的交流电发电机,其实是结合了几十上百种各种专利的全新工业产品,和早期实验室里的交流电发电机是两码事。
但是还是那句话……专利是会过期的,尤其是李氏电气公司里的交流电发电机使用的专利,都是属于新型实用专利,专利保护期只有十五年……最关键的来了,这些新型实用专利也好,发明专利也好,绝大部分都是他们收购来的……
李氏电气公司,本身就是李氏制铁大把砸钱,收购了十多家电企业以及其他公司的电气研发企业合并来的。
这意味着,李氏电气公司拥有的很多核心基础专利会在少则两三年,多不过十年左右就会陆续到期。
这意味着其他公司在十年后,就可以不受限制的使用这些技术生产交流电发电机。
当然了……这是不考虑未来十年内,李氏电气公司在研发上新获得的诸多技术。
五大供电公司的想法很简单……反正现在交流电也不成熟,我干脆就等个十年八载,等到交流电设备的相应专利过期后再搞交流电。
同时为了避免十年后获得的交流电设备技术落后太多,这十年内五大供电公司肯定也会联合三大电气公司对交流电技术进行研发。
甚至是在李氏电气公司现有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研发……也不用担心触犯专利,因为他们十年内都不准备把交流电投入商业应用。
帝国专利法规定,个人使用,科研、试验用途均不视为侵犯专利!
帝国的专利法虽然很苛刻,但是专利法规划的主要是使用他人专利进行商业用途的行为,比如生产,销售,许诺销售,进口。
但是在科研领域里,没有专利这么个说法,人家科研人员爱用啥技术就用啥技术,可用不着专利持有人的批准……这是为了鼓励,扶持科研,避免专利导致科学技术进步的发展受到限制。
同时个人自己制作并使用他人专利也不算侵犯专利……前提是不用于商业用途。
这意味着,即便是三大电气公司,其实也能研究李氏电气公司里的一大堆交流电设备专利技术……当然在这些专利到期之前也只能用于研究,无法进行商业化。
但是,等到这些专利陆续到期,比如十年后,三大电气公司就能够顺势推出这些技术产品进行商业应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