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刺杀

蝉声逐渐远去。

李平安在桥洞底下醒了过来,晚风吹拂在他的脸上,带着几分暖意。

牵着老牛,昨夜用汉子给的一两银子喝了许多烈酒。

不愿驱散酒意。

此刻脚下像是踩在棉花上,有些飘飘然。

来到一处菜市场,空气里充满了各种味道。

摊主们一边吆喝着,一边催促着食物的香味。

各种口音的叫卖声,混杂着鸡鸭身上发出的骚臭气。

李平安在一处小摊坐了下来。

小摊上只有一个食客。

面前摆着一壶酒,一碟小菜,还有一碗阳春面。

子房临走时,给李平安留一些钱。

倒是足够应付几日的伙食了。

“两碗阳春面,不要葱花,不要香菜,多放面就行。”

李平安道。

面摊的摊主倒也不介意,遇见这种人已经不足为奇了。

当即上了两碗满满的大面条。

无酒无菜,这面也少了许多滋味。

正吃着呢,忽听身后传来声音。

“哎呦,瞎爷!您怎么在这儿快跟我回去吧。”

来者是流兴堂的一个白纸扇,白纸扇江湖上的一个称呼。

有这个称呼的人,就相当于是一个帮派老大身旁的智囊军师。

“怎么了?”李平安疑惑。

白纸扇道:“刺杀失败了,那汉子死了。”

李平安想起昨日说着要回去看婆娘的汉子。

自己还用他的一两银子喝了顿美酒,不免有些惋惜。

随后对面摊的老板道:“老板,再来两份猪脚面。

不要面,全要猪脚!”

.............

老龙帮。

这是广陵府城南最近新崛起的一个帮派。

为首的帮主曹广山是从北派来的拳师。

在北边犯了事,便带着几个弟子跑到了广陵一带。

为人心狠手辣,在江湖上得罪过不少人。

奈何手上功夫了得。

来了这里以后,曹广山有一个习惯。

每日吃了晚饭,都要沿着荷花塘的长亭走上几圈。

称之为“走山”

据传是曹家祖先曾得一本隐士留下的拳谱,“走山拳”

这才保了曹家几世富贵,如今年过五旬。

曹广山却与四十多岁没甚差别。

穿着一件朴素的灰色劲衫,叼着一个烟斗。

大步流星地走着,仔细看便会发现他不是在乱走。

步伐带着一种韵律,每一步落下脚步都会变沉几分。

地上随之便会出现一道清晰的脚印。

这段时日,荷花塘这条路被他踩满了脚印。

一度惹人惊奇。

迎面来了一个人影,面目全部藏在斗笠的阴影当中。

仿佛是不愿让人看见他的面容。

曹广山似乎完全不在意那人,自顾自地迈着脚步。

但是他的眼睛却一直在盯着对方的手。

观察着对方的每一个动作,非常仔细。

那是一双练武的手,一看便知。

对方现在还没有出手,只不过在等待机会而已。

谁的人?流兴堂?

曹广山立即锁定了凶手背后的人物。

想必昨日的刺杀也是他们做的,此事之后定要给他们一些颜色看看。

砰砰砰!!

沉重的脚步声一次又一次的响起。

二人的速度不减,身躯愈拢愈近。

三丈、二丈、一丈、八尺。

曹广山屏住一口气。

十步之内,自己的拳头不惧怕任何武器。

最后一步,极重。

脚下的地面向下凹陷半寸。

曹广山那双比寻常人大上两倍的手忽然动了。

在空中发出一声闷响,就像是一根巨木倒下,又像是马车急转弯的声音。

李平安向右前方侧滑了一步。

前掌向外一拍,带着一股劲。

两个动作就像是一个连环的动作。

收放自如,极为自然。

随后绕过曹广山,从头到尾双方谁都没有说一句话。

只是这一动一静之间的变化,就足以看出两人之间的差距。

曹广山身躯在秋风中摇曳,像是一片落叶。

随后僵硬地跌在地上。

李平安微微皱眉,又是一个武夫?

只是不知道是何品阶。

像这种大地方还真是高手如云,以后要小心才是。

..........

这一路走来,算上这次。

总共乘了三次船,李平安倒也习惯了。

流兴堂兑现了诺言,用一艘小渔船将李平安送入了内城。

李平安坐在船尾,手里拿着一根鸡腿。

如水的凉风轻轻地荡去了白天的喧嚣和浮躁,让人的心变得无比地宁静。

白纸扇摇着扇子,轻轻摇晃,微风拂面。

正给李平安滔滔不绝地介绍着广陵府内的各色游玩之地。

谁家的酒好喝,谁家的饭堂伙食味道香.........

亦或者讲着这广陵府的江湖之事。

李平安端着酒一脸的惬意,似乎对江湖上的纷争并不感兴趣。

一门心思应付着桌上的酒菜。

到了码头。

李平安一脚跨过去。

将怀里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子,抛还给白纸扇。

白纸扇忙伸手接住。

这是不久前流兴堂从账房拿出的二百两银子,算作此次刺杀的报酬。

钱袋中的银子碰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音十分悦耳。

白纸扇不明白,“瞎爷....这是何意?”

还没有见过杀手杀完人之后,把报酬还回来的事情。

“昨天死去的那个汉子,找到他家人,把这些钱给他老婆吧。”

白纸扇一愣,随即竖起一个大拇指。

由衷地说道,“爷,仗义!!”

“要是让我知道你贪了这钱.......”

没等李平安说完,白纸扇忙在身后道。

“爷,您这话就太看不起我了,混江湖的义字当头!

您出去打听打听,我们流兴堂办事最守规矩!”

李平安转身迈入夜色当中。

倒不是他仗义,而是前日那汉子给他的一两银子。

全让他用来喝了酒。

那酒不错,觉睡得也香。

这二百两算是付过酒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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