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首语:
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宋 · 辛弃疾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正文:
上卷:封侯拜将 第一章:审判赵覆
我叫赵覆,是战国时期出生在赵国的一个普通村民,无权无势、无依无靠、无兄弟姐妹帮衬、父母祖辈世代也皆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公元前295年[赵惠文王四年],年仅23岁的我因为意外离开了这个花花世界,离开人世之前我还是个处男,没有尝过女人是什么滋味,当然也没有留下什么后代……
每天像我这样前来阎王殿报到的鬼魂不计其数,喝一碗孟婆汤、过一下奈何桥,18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就是像我这样一个普通了不能再普通的小人物,竟然出动了地狱里的十殿阎王进行了三次会审,前两次会审他们说我是赵国覆灭的罪魁祸首,为秦始皇吞并六国奠定了基础,我不知道应该是感到悲哀还是高兴:悲哀的是一旦罪名成立,我将面临着十八层地狱、刀山火海、油锅勾舌等至少10万年的残酷刑罚;高兴的是像我这样的一个小人物竟然在特定的环境下不知不觉中影响了天下大势,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运程……也许这正是爱德华—洛伦兹所说的“蝴蝶效应”吧。是啊,不是每一只蝴蝶煽动翅膀都能带来一场龙卷风,而我可能真的是那只能带来飓风的蝴蝶……
——以上来自我个人内心最真实的独白。还有五分钟,第三次终极会审就要开庭了,好了不跟各位聊了,我得想办法应对十殿阎王和十殿检察官的控诉……
[题外话:各位读者不要觉得意外,赵覆是公元前3世纪的人,为什么会知道20世纪才有的“蝴蝶效应”这个理论?——因为赵覆已经死了,他是魂魄,魂魄是可以看到未来发生的事情的。是啊,肉体是无法穿越时空的,因为宇宙也有它本身的规矩,这个规矩就是质量守恒定律,但是变成魂魄之后,你懂的……]
庭审开始:
“各位大人,我真是冤枉啊,我只是赵国的一个普通了不能再普通的一个村民,我叫赵覆。长平之战的罪魁祸首应该是那纸上谈兵、没有实战经验的赵括或者是那个不会用人、昏庸无能的孝成王赵丹。况且长平之战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人世快40年了,为什么要将第一责任人归结为一个当时早已离开尘世的人身上?”
十殿阎王:“赵覆,你虽说是赵国的一个普通村民,但你的成长过程中没有父母的庇佑,也没有兄弟姐妹的帮衬,自己又不肯学习、没有进取之心,二十多年孤苦无依的环境导致你练就了一种投机取巧、搬弄是非、颠倒黑白、挑拨离间,你好从中坐收渔利的世界观和方**,本来像你这样爱逞口舌之利的小人应该下第一层拔舌地狱,接受200年的勾舌之苦,但因为你挑拨的对象涉及战国后期最强大的两个国家的君主秦王、赵王以及历史上著名的将军廉颇、白起等人,从而改变他们的人生轨迹,所以长平之战40万赵国士兵被坑杀,你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阎王说完,陪审团中40万赵国士兵的“冤魂”代表纷纷嚷嚷着要重重处罚赵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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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天几夜的细致审判,十殿阎王之首的第五殿阎罗王王包宣读终审判决书:
犯人:赵覆
战国时期:赵国晋阳人
生于(赵武灵王8年,三月初十未时)公元前318年、4月11日、14时,卒于公元前295年9月11日12时(赵惠文王四年,8月初8,午时),人间寿元23年零4个月29天22时36分15秒整。
所犯之事:
其6岁之时头偷了邻居家一只鸡未被官府发现。考虑到家里贫寒,从轻处罚,罚在第二层剪刀地狱受刑1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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