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从007开始做西装暴徒[综英美]》作者:philoso文案:穿越后我一不小心成了上任007特工亲手培养的继任者。眼看大嘤王座都要换人了,我申请的年假还遥遥无期,为了不像我的老师詹姆斯邦德一样工作到老无暇赴死,我选择提前死遁。轰轰烈烈的死遁成功了,我带着我心爱的阿斯顿马丁跳槽到大洋彼岸,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超级英雄。剧本是不是哪里不对?本文又名:《如何成为传奇特工》阅读须知:1 正文第三人称,男主角,英式特工,有钱有颜西装暴徒,沉稳绅士装逼如风,鲨人不眨眼(合法的),但是个好人2 打戏++,好莱坞式大场面++++3 由于男主角的工作性质(?)感情生活会非常非常丰富(没必要的传承增加了),过往对象不限性别,不详写,但真的有过,是背景人设,cp阿蝙,花花公子x花花公子,攻受无差,有洁癖的读者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别怪我没提醒你4 更新时间不定,一般在晚上12点左右,尽量日更内容标签: 英美衍生 强强 业界精英 超级英雄主角:布莱恩纽曼邦德,布韦恩 ┃ 配角:詹姆斯邦德 ┃ 其它:一句话简介:一定要007特工007加班吗?立意:遵纪守法vip强推奖章布莱恩以为自己穿越到了特工片场,好消息是开局被邦德收养,坏消息是他没有任何金手指,就连007剧情都忘光了。为了在这个险恶的世界生存下去,布莱恩奋斗多年,终于苟成了大英帝国的明日之星、007特工的内定接班人、苏格兰场的编外人员、牛津大学优秀毕业生、头顶千万赏金的“法外狂徒”、行走的荷尔蒙……本文行文流畅,风格幽默轻松,既有好莱坞大场面与平静日常的反差,也有超英片场和特工片场的碰撞。作者用诙谐而不失细腻的文字展示出男主角布莱恩的成长,同时也描写了他与其他角色之间逐步建立起羁绊的过程。第1章 2000年,牙买加,金斯敦。狂风骤雨呼啸不停,男人的喊声隐约突破隆隆作响的螺旋桨声:“邦德……邦德!!快上来!”一条手臂从机舱中探出,紧紧握住詹姆斯邦德的手,用力将他拽进正顶着恶劣天气飞行的直升机:“太好了,你总算赶上了。追兵都甩开了?毒品走私的证据呢?”“证据在我怀里,怀特。”邦德绷着脸,简单地回答。他今年三十二岁,效命于军情六处,正在执行的任务是调查从牙买加到英国的毒品走私活动。此刻他穿着一身臃肿的军绿色雨衣,浑身湿透,沙棕色的头发里蓄满了雨水和灰尘,怀里鼓鼓囊囊,像是抱着个大号沙袋。他的同行者,特工弗格斯怀特奇怪地低下头,打量着他腰部以下的‘肿块’,正在思考邦德是不是直接把毒枭的‘货’给打包带走了……一个毛绒绒、湿漉漉的脑袋忽然间从邦德怀中探出头,露出稚嫩的面孔和一双布满紧张的灰蓝色眼睛。弗格斯怀特吓了一大跳,差点掏枪:“what the fuck!!什么东西?!哪来的小孩子?”邦德说:“捡的。”“捡的?”弗格斯怀特目瞪口呆,“你在毒枭大本营里捡了个孩子??”詹姆斯邦德面露无奈。……真不是他不专业,而是事发突然,他一不小心就被这小狗崽给缠上了。当时他正潜伏在一处遍布温室大棚与仓库的工厂中,想要寻找毒品交易记录,这孩子忽然间从角落里窜了出来,瘦骨嶙峋、浑身伤痕,仿佛离开族群在田野间游荡的野生动物。乍一看到他的邦德比刚才的弗格斯还要应激,差点就要按下扳机了,结果男孩迅速开口,用英语说道:“你好,请问你是警察吗?”邦德握着手没有回答,不等他提问,男孩一股脑地将自己的信息汇报出来:“我叫布莱恩,布莱恩纽曼,是附近农户的孩子。这群毒贩杀死了我的父母,将我带到这里来想让我替他们卖命,如果我不听话,他们就揍我,还不给我饭吃。”他声音虽小,但吐字清晰,将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的原因说得清清楚楚,而且很大胆地与地头蛇划清界限,表明二者之间有血海深仇,就赌邦德这个外来户有可能会救他离开。詹姆斯邦德不禁想,这孩子看上去才十岁出头,能有这份头脑和勇气,毒贩的眼光居然还挺不错的。殊不知布莱恩纽曼其实是个时髦的穿越户。上辈子他成年已久,刚陪着相亲对象在电影院里看完丹尼尔克雷格主演的007系列电影第一部 《大战皇家赌场》,走出电影院大门后只觉得眼前一花,下一秒钟就变成了个十一岁的外国小男孩,然而大好年纪没能等来魔法学校的猫头鹰,却得到了毒贩的一纸追杀令。 一年前的今天,刚穿越没多久,还在适应语言环境的布莱恩,站在从父母尸体当中源源不断流淌出的血泊里,只感到一阵头晕目眩。穿越前他是个普通人,从未见过这样残酷的场面,早上还在与他笑谈的亲人到了傍晚时分便血溅当场,而全副武装的凶手们就站在凶案现场旁边,若无其事地说着布莱恩听不懂的语言。强烈的恐惧让布莱恩没能及时做出反应,实际上身体年龄只有十一岁的他也干不出什么惊人壮举。这群有组织有背景的毒贩极其嚣张,经过短暂的讨论,没有选择杀死布莱恩斩草除根,反倒将他带回基地,想要将他培养成替他们卖命的狗。于是布莱恩在一群法外之徒的包围中凄凄惨惨挣扎求生的日子就此开始,直到一年后,詹姆斯邦德受命前来调查。布莱恩冲到邦德面前,并非认出了对方即为未来大名鼎鼎的007号特工他现在根本不知道自己穿越到了什么地方,电影演员和现实中人物的长相也不一样,能认出来就见鬼了主要是和一群没人性的毒贩斗智斗勇的苦逼日子他真的一天也过不下去了。詹姆斯邦德的出现简直是意外之喜:他有枪,有装备,说英语,看着像个文明人,虽说穿着衣服的时候人模狗样、背地里缺德带冒烟的人大有人在,但布莱恩这不是急病乱投医了嘛。这会哪怕出现在他面前的另一伙黑手党,布莱恩都能毫不犹豫地跟着跑路。邦德哪知道他是撞枪口上了。布莱恩用贩毒团伙的情报做交换,成功将自己绑上了mi6这艘贼船。弗格斯怀特听得目瞪口袋,只能摇头感慨说:“你不愧是连头儿都专门往上递了推荐信的人,詹姆斯邦德。”看看,人家出任务的经历和别人就是不一样!旁听的布莱恩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邦德?詹姆斯邦德?”这世上还有人没听说过007的名字?难道是重名?真有这么巧的事情?邦德闻声则微微眯起眼睛,笑着看过去问道:“你听说过我?”布莱恩被他长睫毛下的蓝眼睛盯住,只觉得仿佛成为了大型猫科动物的猎物,后背不由得泛起一股凉意。但这一年里他受到的惊吓、威胁和实质性伤害简直多了去了,以后布莱恩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是被吓大的’,邦德这点威胁之意对他来说就是毛毛雨,他在邦德的注视中露出无辜的表情,回答:“没有。”邦德根本不信。他抽空托后勤调查了一下布莱恩纽曼的出身,发现和男孩亲口说的大差不差,不过这里面水很深,细节还有待讨论,比如根据纸面资料显示,布莱恩是牙买加一农户的孩子,那毒贩干嘛要冒着风险杀他全家,还单单将他一个人留下来?这些隐情暂且不急着追究,邦德看在布莱恩是个未成年的份上没有实施审讯那一套,高抬贵手放过对方。同伴弗格斯怀特给了男孩毛毯和热水,又帮他处理了一下身上最严重的两处伤痕,接下来,他们要验证布莱恩提供的情报,假如准确无误,那么未来几天还有硬仗要打。布莱恩捧着热水缩在直升机角落,一头打卷的棕毛都快要晾干了,仍时不时忍不住偷瞄邦德:活的007特工诶……尽管看上去这时他还不是007,可那也是詹姆斯邦德!!男人的终极梦想(之一)!邦德能察觉到布莱恩的小动作,但是又觉得不是什么大事,他靠着机舱壁闭目养神,权当不知道。……之后发生的事情,詹姆斯邦德后来有机会回想的时候,只觉得一片混乱:他与怀特确定了布莱恩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于是打算趁此机会重创该跨国贩毒团队。然而眼看重大成果即将到手,弗格斯怀特忽然中途反水,朝向背对着他的邦德开枪射击,千钧一发之际,布莱恩冲上去替邦德挡了致命一枪,当场昏迷,邦德则反杀前队友,抱着布莱恩在毒贩的天罗地网中躲藏了三天,终于成功携带犯罪证据与接应人员汇合,顺利返回英国。这三天里布莱恩清醒过几次。邦德问他为什么要救自己,布莱恩很理智地说:“你死了,我也活不下去。”所以这不是舍己为人,而是牺牲小我,保住大腿。听到他有理有据的解释的邦德再次感觉这孩子有点东西。他怀着某种微妙的心情第一时间将布莱恩托付给医疗团队,主治医师问他:“这发色,这瞳色,啧啧……你怎么去外国出任务还能顺便生个继承人出来?”邦德:“???”如今的特工先生正值青春年华,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声名已初现端倪。他对医生的提问嗤之以鼻不屑一顾,转头问后勤:“达席尔瓦长官在哪?”后勤一板一眼地反问:“邦德特工,你找他做什么?”邦德露出让所有上级都头疼不已的似笑非笑表情,整理着西装不紧不慢地说道:“汇报工作,以及顺便聊聊怎么安排icu里的那个小麻烦精。”这年头指望情报部门有人情味是不可能的,布莱恩若是能活下来,最好的下场是被mi6软禁,具体时间长短取决于贩毒团伙的结局以及布莱恩背景的清白程度。看在这小孩救了自己的份上,邦德想为他争取一些优待,正巧自己刚刚立下功劳,在上级查尔斯达席尔瓦那有些许发言权。不幸的是,詹姆斯邦德的计划理论上颇具可行性,实际操作时却遭遇了现实毒打。因为医疗团队在抢救时,对布莱恩纽曼进行身体检测的结果出来了:布莱恩是个如假包换的变种人。作为变种人,布莱恩纽曼不会飞、没有超级力量、超级速度、超级听力……他可以说是什么都没有,乍看上去仅仅是个天赋不错的普通人。但他有个超乎寻常的、不容忽视的超能力。他不会死!詹姆斯邦德花费大力气从熟人那打听到这则机密时,心中冒出的第一个想法是:糟了,这下麻烦大了。第二天早上,他不顾旁人阻拦闯进了上司查尔斯达席尔瓦的办公室,丝毫不客气地站在办公桌对面,问道:“我怎么才能和布莱恩纽曼见一面?”查尔斯达席尔瓦向来欣赏邦德,也不生气,只仰头对他说:“你知道他眼下已经是个炙手可热的人物了吧,邦德?据我所知,有数个部门都在检测结果出来的三小时内,提出要将那孩子归拢到自己麾下,连‘00’部门似乎都有些意动。一个可以游刃有余地出现在各种危险场合中的特工,你比我更清楚这意味着什么。”邦德沉默了一会。他拉开椅子坐下,手指在膝盖上有节奏地敲打了片刻,开口说道:“如果我用我的未来十年做交换呢?”查尔斯达席尔瓦深深地看着他:“你本来前途无量,邦德,我不建议你掺和进这件和你无关的事情里。如果你是为了报答那孩子的救命之恩,在你将他带出牙买加时,这份恩情就已经还清了。”詹姆斯邦德又一沉思,而后试探着说道:“假设他是我的儿子,事情的结果会有变化吗?”查尔斯达席尔瓦:“你啊???”mi6长官十指交叉进行了一个战术后仰,震惊地看着邦德。但是几秒钟后,他却认真思索起来讲道理,谁不想把布莱恩这张出其不意的手牌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呢?那些没有尝试争取的部门是不想吗?不,是他们明知争不过别人!查尔斯达席尔瓦原本也是自认争不过的一员。不过此时此刻,他发现似乎还有另一条路可走。第2章 邦德实际上一开口就后悔了。他本意是想说,现在军情六处各个部门只在暗中打着自己的算盘,谁都不考虑当事人布莱恩纽曼的想法。这一方面是因为布莱恩年纪小,很多人默认他不懂事,另一方面大家也存着快刀斩乱麻、趁布莱恩没反应过来把事情定下的意思。以上并不是说明布莱恩自己的意愿不重要。而恰恰是他本人的意愿太过重要:mi6隶属外交部,但在内任职的大多是军人。军队讲究一个听令行事,当然得要求特工从身到心全面配合,否则关键时刻人家手持关键情报把老东家卖了,后果谁来承担?虽说有一些不大讲究的政府机构会招募野生雇佣兵,然后给他们的脖子上套项圈,但这种操作风险同样不小,上限还低,通常招募不到真正的人才。自古以来,兵法上都说攻心为上,政客们既不傻又自恋,都指望着天下精英能尽心尽力为我所用,布莱恩作为有潜力的人才,背景清不清白先暂且不提,若是mi6打算用他,他更愿意效忠于谁自然就格外重要了。邦德的意思就是,只要布莱恩肯配合放出话、说他们俩双向奔赴亲如父子(?),那么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给布莱恩提供帮助,继而成为布莱恩的上司、导师兼靠山。至于为什么是父子……都怪主治医师那句‘你怎么去外国出任务还能顺便生个继承人出来?’实在振聋发聩,邦德之前还不觉得,话一脱口而出才发觉自己被洗脑了。幸好查尔斯达席尔瓦不觉得他的说法有什么奇怪的。他顺利领会了邦德的思想核心,越想越觉得此时颇具可行性。一开始他也忽略了布莱恩的主观能动性,此刻再往深了思考,便悚然而惊能搭上詹姆斯邦德这条线把自己从泥潭里拉出来的未成年,难道还应该当成普通孩子看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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