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怨妇

未家夫妻离开希城那日,天公作美,艳阳高照。

房檐下淅淅沥沥滴着水,道路两旁的积雪半化不化发了黑。

裹着毛绒斗篷的小未曦被吴岁晚抱在怀中亲吻,咯咯笑着。或许是太小吧,没有多少分离的悲伤。

但是,当她的小身子即将离开未轻煦的手臂时,却哇哇大哭起来。

“哎呦……这是怎么啦?”

吴岁晚伸手,想把孩子重新揽入怀中,未曦的哭声,猛然尖锐,小胳膊搂着未轻煦的脖子,小脸蛋急得通红。

“好好好……爹爹抱……”

未轻煦摇晃身体,扶着孩子的后心,微微笑着呢喃:“可惜啊……我的宝贝女儿,还不会叫爹爹。”

吴岁晚立在一旁柔声安慰:“不用可惜,不过三两个月,等咱们安顿妥当,庄稼也长起来,便让母亲带着曦儿去平城。你听她那嗓子多嘹亮,以后也是个爱说爱笑的,只怕叫爹爹,叫到你厌烦……”

“怎么会烦呢?”

未轻煦的眼神飘忽着一抹浓浓的悲哀,吴岁晚只顾和小水心交代孩子的各种习惯,没能注意到。

余夕真悄悄叹息,把哭累的未曦抱入自己怀中,凝着未轻煦的双眼,沉声问道:“轻煦,这几年,你过得幸福吗?”

未轻煦郑重点头:“幸福……”

“哦……”

余夕真的眼眶一热,温柔笑道:“不管日子长短,幸福就好。”

未轻煦深深一礼:“姨母安康,外甥先行一步!”

余夕真轻轻颌首,没有出声,害怕暴露嗓音里的哽咽。

吴岁晚牵着未轻煦的手走出几丈远,又甜甜笑着回身招手:“母亲,天气暖了,就带着曦儿来啊!我和夫君在平城等您!”

马车越来越小,消失在茫茫天地间。

余夕真的眼泪,缓缓滚落,老的少的,她已记不清自己送走了多少人。

欢乐散场后的凄凉,她尝了一遍又一遍。

小水心不明所以,不知如何劝言,只能小心翼翼地为真姨拭泪。心中期冀着,余生少些离别。

一地一风景,从希城到平城,一路走走停停,游玩了二十多日。

良田草场成片,牛羊漫山遍野。

道路越走越宽阔,心情越来越自在。

“轻煦,我好喜欢跟你一起出门啊!”

“我们在平城打理好生意,明年这个时候,你再领着我到处走走啊。”

“我喜欢天宽阔地广袤,骑着马奔腾。我听说,东元那边有更大的草原,一眼望不到边,与天相连。”

“轻煦,你好好养身子,你要陪着我走更远的路,去看更美的风景。”

“趁着曦儿还小,我们去北边看过草原,再去南边看大海。等到她长大了,就要跟在我们身边,要去哪里玩耍,就由不得我了。你现在疼曦儿,就比疼我还多。”

“轻煦,过几天,我们买一片大草场,养几匹骏马。闲着没事儿就来放放牛喂喂羊。”

“我在杨家村的时候,给别人家做过小工,喂过猪,还亲眼见过猪下崽崽。那母猪可厉害了,一气生了二十二只猪宝宝。明天咱们养牛羊,也多养几头母的,我给它们接生。”

“咱家曦儿最喜欢喝羊奶了……”

吴岁晚神采飞扬,搂着未轻煦叽叽喳喳,有回忆,有畅想,有鸡零狗碎。

未轻煦总是暖暖笑着,认真听每一个字,时不时的轻轻嗯着。

相携半程,已是三生有幸。

由于早先的安排,吴岁晚的生意在平城铺展得很顺利。但是,此地与东元前线只有二百多里路程,处处透着死气沉沉。

到了四月中旬,柳枝抽芽,草场新绿,老天赐下一片生机,边关也迎来了一场胜仗。

一整个冬季,东元士兵今天闯进来抢一车粮,明天闯进来赶一群羊,春暖花开之后,反倒消停了。

因为东元的国力不及大靖,也就是冬天闲着没事儿,欺负南边人不适应天寒地冻,抢点是点。真到了春夏秋三季,他们也要忙着畜牧种田过日子。

沈长戈力排众议,带着五千骑兵第一次反守为攻,抢回了一大群牛羊。成年公牛公羊剁肉煮汤,犒劳三军。母牛母羊及小牛犊小羊犊,分发给百姓蓄养。

边关没有大战,高途为了保存实力,也为了远离是非,带着他的高家军一直驻守在松岭。

大皇子舅舅谭启赋任主帅,小皇子舅舅庄致康任监军。一个自负,一个迂腐,两人明里暗里勾心斗角,水火不容。

沈长戈夹在中间烦不胜烦,谁的面子也不甩,料准了东元不会再有所行动,便带着他的亲卫,回到平城躲清净。

不知是谁走漏了风声,或是沈大将军的长相太扎眼,即使轻装简行,还是一入城就被百姓夹道欢迎,一步一挪。

走到春善堂门前,有一个大娘捉了一只大公鸡,还有一个大婶提了一篮子鸡蛋。

沈长戈继续推辞,眼角余光不经意扫过医馆门前,扫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不可置信,仔细看去,还用手扶了一下眼角,恐怕自己战场劳累,双眼昏花,认错了人。

是岁晚吗?是岁晚吧?你看她身旁还跟着未轻煦呢!

沈长狂喜,动了动嘴唇,无声地呢喃:“岁晚……”

又恐怕身在幻境,转头朝三宝求证。却见那小子噔噔噔跑远,到春善堂门口,就拉住了岁晚的胳膊,激动地询问着什么?

沈长戈闹心扒拉,咬了咬牙,强忍着没有随在那傻小子身后跑过去。众目睽睽之下,给岁晚惹来闲言和麻烦就不好了。

强装镇定回了将军府,等到太阳卡山,也没等回三宝。他换了一身平常衣裳,悄咪咪摸去了春善堂,一进门只有一个大夫守铺子,不见三宝,也不见吴岁晚。

不等表明身份,那大夫已经认出他来,热情道:“沈将军来了,是来找百户大人吧?我们东家留他吃晚饭,此时正在后堂呢!您也不用见外……”

大夫在前方引路,闲聊道:“听百户大人说,您和我们东家也是旧相识。既然来了,也一块吃个晚饭吧!我们东家人很好的,不论大夫还是小工,赶上饭点儿,都能尝尝她亲手做的菜……”

沈长戈面上微笑以对,内心却老大不是滋味儿。

什么旧相识?那是我的夫人。

尤其进了内堂,看见三宝的唾沫星子横飞,双手双脚比比划划,正和吴岁晚讲他在战场上如何机敏灵活,武功高强,杀敌无数,轻轻松松得了个百户官职。

那样子,咋那么招人恨呢?

沈长戈心中骂道,真是狗肚子装不了二两香油。一个破百户,你牛逼个什么劲呢?你主子我比你英勇百倍,都没有到处炫耀呢!真是关公面前耍大刀。

“哼……”

沈长戈冷冷地使了个动静,三宝闻声,脊背一僵,不用回头看,也立即闭了嘴。

吴岁晚朝门口瞧,微微一笑:“沈将军来得正好,还有一个菜,马上吃饭,和我夫君喝一杯。”

将军?夫君?

沈长戈的心尖儿被针刺了两下,笑得勉强又讨好。

“岁晚……你什么时候来平城的?我两天前还给你寄了一封信,寄到了希城,这两个月的信……你都没收到吧?”

“呵呵……应该是错过了。”

吴岁晚起身,疏离道:“看你平平安安的就好。如今离得近了,也不必再写信。沈将军坐吧,我再去炒个菜。”

随后,不等沈长戈说什么,转身出了门。

“哦……”

沈长戈的脑袋一耷拉,像一只被遗弃的大狼狗。三宝有眼力见,立即把自己的位置让出来,欢声招呼:“将军,您坐这里,和未公子唠两件军中大事,我有很多不懂的,说不明白……”

沈长戈被三宝提醒,一扫颓废姿态,提了提气,松了松面皮,在未轻煦对面坐下,漫不经心地问候:“未公子,还好吗?”

“当然好了!”

未大贵公子执壶为客人斟茶,面上优雅端方,嘴巴不甘示弱:“有岁晚陪着,怎么会不好?”

沈长戈的眼角微不可察的一抽搐,瞄着情敌的俊俏脸庞,讥讽道:“光是心情好没有用,身子也得好才行呢!瞧瞧你这面色,也该好好保养,怎的比东元大兵的尸首还难看呢?”

“呵呵……”

未轻煦不怒反笑,似真又似假地赞叹:“沈将军的眼光可以,还能看出我身子不行啊!”

沈长戈饮了一口茶,眼睛朝着门口张望。他只想多看几眼媳妇儿,不打算和姓未的斗嘴皮子。

但是,未轻煦却是穷追不舍,悠悠然问道:“若我真的变成了一具尸首,你会高兴吗?”

“啊?啥意思?”

沈长戈皱眉不解,嫌弃道:“你怎么越来越像个娘们儿?”

上一回说要走了,这一回又说要死了。不仅像个娘们儿,还是个深闺老怨妇。总是扒着男人问,我走了,你会怎么办?我死了,你又怎么想?

这一天天的,身在福中不知福,没啥事儿可想,也没啥事儿可干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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