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受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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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开克朗林部落的前一日,马宝终于从哈姆亲戚的口中,套出了一点重要消息,那就是兰克斯在离开部落之前,结交了一个好友,那好友是从别的部落来的,年纪不大,只有十一二岁,不过功夫不错,能打过已经二十岁的兰克斯。

据兰克斯透露过,那少年是离家出走的孩子,因此死也不说自己的家在哪儿,就怕被兰图派人送回去。

而在克朗林部落的那一个月,那少年都和兰克斯在一起,都陪着兰克斯一起摔跤,因为有他在,兰克斯的功夫提高的很快,兰图也就没想过把那少年赶出去。

只是,谁也没想到,兰克斯会和那少年一起离开。

这勇士赛会,都快要开始了,兰克斯还没回来,兰图就有些着急了,派人出去找他们了。

等到启程的这一日,克朗林部落去的人一共有一百多人,有九十多个男人,只有十来个年轻的小姑娘。

而让夏梓晗惊讶的是,这十来个小姑娘和她相差不过三两岁,但每个人的骑术都十分了得,就连哈雅的骑术,她拍马都赶不上。

“子汉,你快些,你骑的太慢了。”哈雅还时不时的回头催促他,怕他会落队迷路了。

不知道她再说什么,夏梓晗窘窘的看了她一眼,不过,见自己落到了最后面,她还是拿起鞭子,狠狠抽了一下马腹,使劲赶上车队。

到了晚上,马队总算找了一个小村落旁的草地上落脚。

夏梓晗跳下马,就可怜兮兮的瘫在地上,揉着自己的小蛮腰,揉着自己的小腿肚,还有自己酸酸的手臂。

其他人则燃起了火堆,还有人去了村子里找吃的。

一盏茶功夫,马宝就拿着一个牛皮水袋走过来,拧开盖子,递给她,“这是从前面村子里换来的马奶,还是热的,你先喝些,我还换了一只羊,哈姆和哈雅正在收拾,你先歇一会儿,等羊肉烤好了,我就会叫你。”

然后从他马背上的包袱里掏出了一床小被子,垫在地上,低声解释道,“小主子说过,姑娘家的身子骨不比男人,不能直接躺在地上,地上潮湿,对姑娘家的身子不好,奴才就带了哈姆家的两床新被子来。”

这两床新被子,是他用了吃剩下的四只羊和一根银条换来的,还是哈姆阿妈新做不久的,打算等哈姆娶媳妇用的。

夏梓晗感激他的细心,用蚊蝇般大小的声音,说了句,“我一床就够了。”

“奴才身子粗鄙,不怕的,郡主就好好休息。”马宝贴心的给她铺好被子,就去帮哈姆一起烤全羊去了。

有了马宝帮忙,哈雅就缩了手,走到夏梓晗身边,见她跟个娘儿们一样,还铺着被子睡觉,就一脸鄙视,“嘿,子汉,你一点儿也不像个勇士,勇士怎么能铺着被子睡觉,你看其他人,除了女人外,哪一个勇士铺被子的?”

这两床被子,还是她阿妈新作的,选的被芯花样新颖喜庆,她很喜欢,却被子汉的阿哥换了来给子汉用。

她哼哼了两声,十分不高兴。

“子汉,你阿哥对你真好,我阿哥……他就是一只牛,什么也不懂。”

夏梓晗见她坐在她的被角上,一个人叽哩咕噜的不知道说了什么,她听不懂,正好跟个傻子一样,应景的笑一笑。

哈雅以为她同情她,就撅了嘴,又道,“我阿妈就对我阿哥好,我想要个新被子,阿妈都不给我做,却给我阿哥做,子汉,你说,阿爸阿妈会不会真的拿我去给阿哥换个阿嫂回来?”

哈雅一脸认真的问她。

夏梓晗听不懂,就又笑了笑,还点了点头。

其实,她真的只是应景,随意的一个动作而已,她是担心她要是一点儿动作都没有,就会被人看出她听不懂,那就糟糕了。

哈雅却以为她是确定了。

哈雅的眼睛就红了,眼泪都掉了下来,倔强的道,“我会自己选一个勇士嫁,我不想成为给阿哥换阿嫂的物品。”

要是换到个跟子汉这样,是个哑巴,又柔弱,连骑马都累的瘫在地上连个女子都不如的男人,那她岂不是要被毁了一辈子。

见她哭了,夏梓晗就懵了。

呃,她就是笑了笑,点了一下头而已,哈雅怎么就哭了?

是不是她表错态了呀?

夏梓晗不敢再随意点头摇头了,就怕弄巧成拙,哈雅哭了一会儿,见夏梓晗也不理她了,她就起身,“我去帮他们撒调料,”抹着眼泪就走了。

夏梓晗一脸莫名其妙,然后整个人所在被子里,佯装睡着了。

哈雅再来时,见她睡着了,也不好打扰他,就去找了其他女子

聊天。

夏梓晗睡的迷迷糊糊中,被马宝唤起来,“快起来吃东西,羊肉烤好了。”

烤的是全羊,时间久了一些,此时,已经快子时了,但夏梓晗醒来后,见大家的心情都不错,都围着火堆,热情激奋的说着什么,有人还围着火堆跳舞,拍巴掌,十分热闹。

夏梓晗睡觉,是唯一一个特例,不过,马宝告诉人家,夏梓晗受过伤,不但伤了嗓子,还伤了筋骨,身体不好,大家也就没觉得她一个大男人,骑了一天马就受不了有什么诡异之处。

哈姆哈雅,还有几个夏梓晗不认识的人,正围在一个火堆旁,大口吃肉,大口喝奶酒,笑笑闹闹,十分热闹。

而火堆上的架子上,烤全羊正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让夏梓晗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噜叫唤了几句。

可等她走到火堆旁,才发现,烤全羊上面的肉,早已被人切了下了,如今,已经剩下一个骨头架子了。

马宝见到,眼里闪过一丝不悦。

羊是他换来的,是他和哈姆两个人辛辛苦苦收拾出来又烤好的,这几人,捡现成的吃到罢了,居然连一点儿肉也不给他和郡主留着,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马宝脸色拉长,恨恨的瞪着那几个不速之客,哈姆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他们饿了,过来吃,我也不好拒绝。”

都是一个部落的人,大家都认识,只是一些烤肉,他也拒绝不出口,只是没想到,这几人这么能吃,还故意一点儿也不给马宝兄弟二人留。

一共有四个人,都是粗狂的汉子,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他们挑衅的看着马宝,其中一个坏笑的笑道,“怎么,这么小气,沾了我们的光,跟我们一起去乌尔噶,就只是吃你一只羊而已,还便宜了你。”

“以后,每日晚上都烤一只羊给我们吃,不然,就把你们赶出我们的马队。”

“听说你身上有不少银条呢?”

“还有多少,拿出来给我们看看。”

在草原上,每个人的地位,除了看各自的家世外,还有强弱之分,弱肉强食,弱者,就得敬强者为老大,被强者欺负,供强者驱使。

就因为这些人崇拜强者,草原上才会每年在冬日之前,举行一次勇士赛会,由最厉害的勇士带兵去攻打水暮城,没有鞑子会不服。

而这几个人,看出了夏梓晗是弱者,也看出了马宝一个人不是他们的对手,不敢跟他们打,就想在路上欺负欺负他们。

马宝气急了,刚要发火,夏梓晗就拉住他,对他摇了摇头。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在,处于他们的境况,只能忍。

一切小心为上。

他们的本意是混在鞑子人群里,不惹人注目,低调的去赛会场上找褚景琪,不是来闹事的。

一旦闹出事,马宝的武功路子和鞑子们不一样,一旦出手,就会被人发现异样。

而这群人,当初也和兰图一起去攻打过水暮城,对战过大盛人,马宝一出手,就会被人瞧出一二,到时候,被人发现了他们的真实身份,那就糟糕了。

一时之气,忍了就好。

马宝小声在她耳边道,“郡主,你等等,我在弄一些肉来烤给你吃。”

夏梓晗也饿了,也没客气,嗯了一声。

马宝重新燃了一个火堆,安排夏梓晗坐在火堆旁,就跑去了村子里,不出一会儿,马宝手上就拎着几斤腌制好的羊肉出来,还有一个牛皮水袋。

等马宝烤好肉,已经是子时末了,而那几个人,可能是吃饱喝足了,倒是没再来找马宝的麻烦。

哈姆哈雅走过来,一脸抱歉的道了歉,哈姆还小声嘱咐马宝,“那几个人是我们部落里的惹不起,他们都跟兰图首领去打过仗,功夫十分厉害,这次去乌尔噶,他们就是去参加勇士比赛的,你要是不想让你弟弟出事,你就忍一忍,路上也就这几日,大不了,一天烤一只羊给他们吃就是。”

被人欺负到这境界了,马宝十分气愤,可又不敢真的闹出事。

马宝只好忍下这口气,在后来几日,每次落脚歇息,马宝都会换一只整羊扔给那几人自己去弄,他说什么也不给他们烤。

那几人看马宝不顺眼,就想动手,哈姆笑的一脸谄媚,“我来,我来烤,马汉还要照顾他弟弟,这个我和哈雅来就好。”

那几人这才收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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