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人总要拼一把!

“我媳妇怀孕了,今天有大集,我想去集市上转转,给她买点肉,补补。”生子不好意思道。

生子家欠着一屁股外债,隔三差五的吃肉肯定被人骂,也不现实,但是家里媳妇怀孕了,一个劲儿的馋肉,生子不为大人着想也得考虑媳妇肚子里的孩子。

他见媳妇馋肉馋的厉害,怕影响孩子发育,于是狠了很心,决定趁着下午集市快收摊时(主要是此时集市上人少,以免被熟人撞见),去买块猪肉,给媳妇解馋,补充下营养。花钱吃喝补充营养,总比花钱吃药强。

方轶非常理解此时生子的感受,当初他从大学辞职出来,改行做律师时,村里人那异样的眼神,四处飘荡的闲话,让他好长时间抬不起头来。直到他在县里站住了脚,钱包慢慢鼓了起来,吃喝不愁,才敢挺胸抬头的走在村里的大街上。

方轶沉默片刻,伸出手在生子肩上轻轻拍了拍:“日子是自己的,嘴是人家的,不管别人怎么说,家人才是最重要的。别想太多。人生短短几十年,不求大富大贵,但求平安健康。”

生子裂开被胡茬子包围的嘴,笑了笑:“还是上过大学的人想的通透,当年……,哎,不说了,这都是命。

咱没有关系,也没有背景,大富大贵的事就不想了,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家人健康,在有生之年将外债还清了,然后一家人好好过日子。”

“嗯,这就对啦。”方轶看到生子如此,心里为他高兴。

生子好像一直运气不太好,从小家里条件不好,后来大学没考上,好不容易讨了个二婚的媳妇,有了孩子,可孩子又因病去世,家里外债如山。一年到头在地里忙活的生子赚不了几个大钱,出去打工又被老板骗,仿佛一切不好的事都让他赶上了。可就算是这样,生子也没有倒下,他依然心怀希望。

眼前的生子让方轶想起了《孟子·告子下》中的内容。

方轶越来越觉得所谓的“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只是对那些百年不遇的能人志士来说的,而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对于生子来说,恐怕只剩“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了。

生子只能挣扎的活着,他之所以没有倒下是因为他心中挂念着家,虽然家徒四壁,虽然外债如山,但是他心中依然有希望,期盼着靠养羊过上好日子,延续香火。

时光如白驹过隙,人总要拼一把!

十月一放假这几天,方安志玩疯了,用他的话说,平日里补课补到脑子不转,作业做到凌晨,现在终于可以休息休息了。方有财带着孙子满山跑,东山摘柿子,西山掰玉茭,整天不闲着。

放假这几天,方冒又来找过方轶两次,提供了一些他认为很重要,但是其实没什么卵用的证据。方轶对他又是一番安抚。

十月一假期很快过去了。方轶回到律所继续忙手里的案子。不几日,区法院给他打电话让他过去取判决书,郝连莹侵犯前夫隐私权的案子判下来了。

区法院最终认定,郝连莹的行为并未造成前夫精神上的严重损害,她的行为尚不符合隐私侵权的构成要件,一审法院对其前夫的主张不予支持。同时,法院也认为郝连莹的行为确有失妥当,应引以为戒,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下班后,郝连莹来律所取走了判决书,看到判决结果后,她对方轶再三表示感谢,这案子算是结了。

方冒媳妇赵翠霞贩卖野生动物案的二审终于要开庭了。因为是早上九点在市里的中院开庭,方轶提前一天去了市里,住在辉煌。

在开庭前一周,方轶去检察院见负责承办该案件的宋检察员,两人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沟通,并提交了律师意见,但是并没有什么效果。

此后方轶在查看从法院调取回来的案卷时发现,那位找方冒媳妇赵翠霞购买野生动物的吴姓男子,确系森林公安分局的警员。只不过在庭审过程中记录的笔墨较少而已,判决书上也没有描述。

在开庭前,方轶再次去了看守所,与赵翠霞沟通了案子的诉讼方案。赵翠霞不管什么方案不方案的,觉得现在只有方轶能救自己,他说什么,自己就做什么。

赵翠霞的案子是公开审理,在开庭当天方冒和几个关系不错的亲戚朋友来到法庭旁听。

村里人都知道方轶在做律师,但是具体如何,谁都不知道,这次来旁听正好借机看看方轶风采。

公诉人是两名女检察员,其中坐在首位的是之前方轶见过的宋检察员,另外一位是助理检察员。

上面坐着的三位男法官,主审的男法官,也就是审判长,长得比较帅气,年龄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左手边坐着一个胖法官,眼神冷森森的,右手边的法官戴着眼镜,文绉绉的。

……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审判长道。

随着审判长的话音落下,右手边戴眼镜文质彬彬的男法官开始宣读第一审判决书。

“下面由上诉人赵翠霞先宣读上诉状、陈述上诉理由。”待眼镜男法官宣读完一审判决书后,审判长道。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对一审的判决书不服,我认为我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我所做的一切不是我的本意,是一位姓吴的人让我这么做的,是他不断的鼓动我去收购野生动物……”赵翠霞颤抖着双手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上诉理由说道。

这是她第一次上法庭,而且上的还是刑事法庭,不紧张那是假的,她用尽了全力依旧无法抑制心中的恐惧与颤抖。

“上诉人的辩护律师发表上诉理由。”审判长道。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上诉理由如下:

一、森林公安分局的侦查人员以虚假的“吴姓男人”的身份,诱骗赵翠霞“弄到好的野生动物”,在赵翠霞表示没有野生动物的情况下,又多次打电话催促其想办法,前后持续了半年之久。

赵翠霞联系到野生动物的卖家后,侦查人员支付了五千元的定金,而后在交易时将赵翠霞抓获。这是典型的犯意引诱,赵翠霞因被引诱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一审法院认定赵翠霞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证据不足,请求改判其无罪。

审判长,上诉理由陈述完毕。”方轶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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