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勇士

杀戮其实从来就没有什么美感,纯粹的野蛮反而效率更高,被华族认为是野蛮的游牧部落文化就是这种思想的体现。

一千多骑兵如箭矢般刺入小镇中,可谓是如死神之镰一般,所过之处只会留下满地蛮子的尸体。

他们使用的特制栓动式步枪和子弹都是猎杀的好帮手,射程极远且穿透性和杀伤效果都极为优异,再加上他们人均神枪手的恐怖射击精准度。杀蛮子,对他们来说跟打靶子差不多。

自从枪械出现后,他们曾经引以为傲的骑射技术就迅速没落了,若不是有些个聪明的部落勇士发现了栓动式步枪用起来的感觉和搭弓射箭差不多,让他们找到了新的精神寄托,那么让农耕文明头痛了数千年的游牧部落骑射技艺可真的就要消亡了。

其实也差不太多,以前是射箭,现在是射子弹。

以前搭弓,现在拉大栓......这样倒是显得更真男人。ru

有道是:真男人就应该机瞄拉大栓!

照这么说,这帮骑兵个个都是真男人。

他们驰骋在小镇宽敞的道路上,收割着生命,在高速移动中的战马上,随手一枪就是爆头,这种惊人之举他们每一个骑兵都可以做到,甚至都习以为常了,打出一枪便不再多看一眼,直接拉栓上膛,转而就把枪口指向另一个目标,周而复始。

甚至战马冲过去的时候,那个被爆头的蛮子还僵硬着没有倒下,只有脑袋上的一个血窟窿在滋滋冒血。

正如程耀所料,这些造反的蛮子虽然人多势众,但武器真的只有工具,根本连那些骑兵的毛都碰不到。

小镇中满是枪声和拉栓的脆响,步枪都打出了酷似机枪的密集枪声,可见这帮骑兵已经杀疯了。

更何况他们几乎是一枪杀一人,也就是说这镇上的死亡数字正在飞速上涨。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用枪,有些喜欢还原历史的骑兵会使用老祖宗的法子,挥舞着马刀冲锋在前,砍得各种血花四溅,砍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

举着铲子的白皮蛮子从一个小巷子中突然窜出来,似乎想靠偷袭打击骑兵,结果被迎面而来的马刀直接给斩首了。

从切口处喷涌出的血像瀑布一样,不一会儿就染红了他肮脏的土黄色工作服。

可他......的身体还没来得及倒下,便被紧跟而来的另一个骑兵,用套马的绳子一把捆住拽了起来。

那个骑兵拿他的无头躯体当成流星锤一般拖动着,径直将他摔向在街道上试图抵抗的另一个同伴,便将其砸翻在地。

那个“造反”同伴被尸体压着,正奋力的想起身,结果就被路过的另一个骑兵给顺手一枪爆了头。

可怜的,被一具无头尸体压着,姿势怪异的丢了性命。

整个镇子四通八达,虽然所谓的道路只不过是被泥巴房子夹在中间的土路,但胜在宽敞笔直,正好是骑兵发挥优势的地形。

两万多的蛮子太多了,一千多骑兵都杀得浑身浴血,双眼通红,但仍然不断的有蛮子举着工具从四面八方杀出来,仿佛无穷无尽一般。

在外为封锁的其余骑兵们构筑起了密不透风的封锁带,但凡是有敢从镇子里往外逃的蛮子,等待他们的都只会是死亡。

他们最讨厌临阵逃跑的懦夫,所以但凡是被他们抓到的蛮子,基本上都会被战马活生生拖死,死状凄惨得让人不忍直视。

虐杀了一些后,有心思想活下去的蛮子们都放弃了尝试,转头往镇中杀去,势要和那一千多骑兵拼个你死我活。

“本小姐也要过去玩玩!”

在远处看了半天的郡主很兴奋,远远的看着又有自家的骑兵把一个蛮子拖死在镇子外围,忍耐不住的她大叫一声,便打马奔向杀声震天的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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