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朦朦胧胧的人影。他不近视,视力好到天怒人怨的地步, 隔着几十米都能看清楚苍蝇的公母,上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带同桌的眼镜玩儿,酒瓶底似的镜片往鼻梁上一架,好家伙,世界开始旋转。什么颜色都有, 碧蓝色的天,青绿的山和大海, 温热的鲜血,声儿也格外的响亮,有宋春风的冷嘲热讽,宋夏雨的憨厚笑声,还有只小鹦鹉在嘎嘎叫。雪白色的,似乎没见过。所有的一切全部扭曲起来,阮榛感觉自己置身于万花筒里,又冷又头疼,再然后,从旋转的世界里,走来一个宋书灵。穿得特讲究,人模狗样的。他还稍微有点失望,以为是曾经的那个哥哥。但是见到宋书灵也不错,这人总归没干过啥坏事,心眼可以,还能打架,没事儿的时候吆喝一嗓子,挺有安全感。“您来啦?”宋书灵瞅着他,那双眼珠子是琥珀做的,流光溢彩的其实阮榛知道自己在做梦,人有时候会这样,明白自己身处梦中,但就是醒不来,这种情况以做噩梦被追杀的时候居多,阮榛睡眠质量好,沉,踏实,少梦,所以难得一次就很稀罕。他又问了一句:“您怎么过来了?”说完自己呆愣了下,干嘛在梦里还这么客气。宋书灵就看着他:“我来接你。”“接我去哪儿啊?”“你想去哪儿?”这人就是烦,阮榛之前做过总结,干生意的人就特么经常这毛病,说话在肚子里过几圈,不直接说,反而要套话,很没劲儿的。他抿着嘴:“我想回家。”“回家见爷爷和黄狗吗?”“嗯。”不知什么时候,宋书灵走到他跟前了,半跪了下来,就那样仰着脸看他:“爷爷和黄狗都年龄大了,总有一天要离开的,到时候你去哪儿呢?”阮榛迟钝地眨了两下眼。爷爷和黄狗要离开?他没想过这个问题,压根不去考虑,说他回避也好懦弱也罢,阮榛从来不会去思考,有一天,那个小小的巷子里只有自己了,他该怎么办?没有亲人了。得,梦境这下又成扭曲的万花筒了。接下来的内容阮榛就记不清楚了,他脑子疼,眼皮儿不受控地乱动,心里不踏实,挣扎在半梦半醒之间的浅睡眠状态,梦也只剩下几个乱七八糟的画面。最后就是宋书灵牵了他的手,问他,你冷吗?-在门被踹开的前三秒,阮榛醒了。他没坐起来,翻了个身,明明白白地听见门外的数秒。“三、二、一……”干啥,整爆破呢?而与其同时,就是“砰”的一声巨响,整扇门被人从外面踹开,轰然倒地。下一秒,始作俑者就后退一步,为身后的宋书灵让开道:“先生。”阮榛惊了下,抓着被子坐起来,视线与对方交接。讲真,这会儿宋书灵眼神里的担忧和焦虑挺明显的。而阮榛思考的问题,估计和对方完全不一样。他想的是,这人终于叫打手来干活,而不是自己身先士卒,事事亲力亲为了啊,不然他真得笑话对方小半月,一个大佬,居然什么都自己干啊。“怎么回事?”宋书灵快步走来,身后还跟着个拎着手提箱的年轻男人:“是不是不舒服,医生已经过来了。”“我没,”阮榛还没完全醒来,嗓子是那种沙沙的哑:“你搞这么大阵仗干什么,怎么把门给踹了?”“叫你半天不开门,”宋书灵站在床边,“实在没办法……是不是要先量体温,听个心跳?”医生已经打开手提箱,熟稔地取出听诊器:“对。”冰凉的仪器贴住胸口,阮榛才猛地反应过来:“这会几点了,我睡了多久?”窗帘遮光性太强,实在分不清楚白天晚上,只知道昨夜一宿没睡,一大早地跑来宋书灵这里蹭卧室了,顺便避祸。“早上八点。”宋书灵胸口有点微微起伏:“你睡了整整二十三个小时。”昨天早上九点钟,两人在卧室门口分别,宋书灵差点被阮榛关上的门砸了鼻子,下午四点钟的时刻,他就已经醒了,想着阮榛估计累坏了,就没叫他,只是吩咐厨房准备点夜宵,热乎的,暖胃的,随时都能慰藉五脏六腑。可阮榛一直没动静。宋书灵在走廊外头站了半天,抽了小半包烟,助理小梁还跟他半开玩笑,说要不给锁撬了,进去看看?他养的鹦鹉球球就有个绝技,一根铁丝,直接撬锁。宋书灵摇头,说不行。小梁继续,那我趴门扳上听下,看是不是还睡着呢。这就更不行了,哪儿能干出这种听人墙角,打探隐私的事啊。宋书灵给人打发走,把烟头碾了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这种缺德事他似乎早就干过了。那会儿怀疑阮榛的身份,觉得可能是个被派来的棋子啥的,就给人安排进二楼的那个房间,里面“不干净”的东西特别多,几乎就相当于一个透明的玻璃罩子,阮榛在里面睡着,啥隐私都甭提了。想到这里,宋书灵觉得自个儿不地道,有点没脸。他没敢继续待着,匆匆去厨房看了眼,刚跨进门,厨师就笑着打招呼,说您放心,西红柿炒鸡蛋放糖啦!宋书灵静静地待了会儿,问,家里有鸭子没?厨师愣了下,这还真没有。宋书灵的一日三餐按照严格的营养标准,他对健身和肌肉要求精准,鸭肉没牛排或者三文鱼那么容易烹饪,除非法餐或者用北京炉子烤了,否则会容易有股味儿,得拿姜块之类的大料压。厨师小心翼翼的:“我让菜园逮两只过来,处理一下成吗?”宋书灵之前有个农家乐似的园子,种点菜啊果树之类的,辟的有湖,大得能划船,里面养鱼养鸭子养泥鳅,不为了吃,就是瞅着好看,那胖尾巴一撅一扭,在水面拉扯出好长一道碧波,双胞胎中的宋小晚当即就开始吟诗:“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当时大哥还在世,旁边人也多,都恭维,说小少爷就是聪明!宋书灵坐在后面的亭子里,翻了一页书,心想,那特么的是鹅。后来见俩孩子喜欢,他又不经常回来,那处园子基本就给大哥了,但只要他回来,瓜果蔬菜啥的就还从那儿薅,毕竟留在里面收拾打理的,都是宋书灵的人。所以这会,抓两只新鲜鸭子再方便不过。虽然厨师不理解,先生为什么突然想吃鸭肉,但这也不是大事,他信心满满正好能露一手,然后,就看到自己不苟言笑的老板轻轻咳了下。“简单处理下就行,要整只的。”得,这是想吃烤鸭!厨师心下了然:“明白,马上送到!”鸭子是晚上八点送来的,五只,白嫩肥美,处理得特干净。然后,厨师就眼睁睁地看着宋书灵,拿起了一把剔骨刀。“是这样剁的吗?”男人语气淡淡,蓝宝石袖扣和腕表解下了,袖子随意地卷起来,露出线条漂亮的小臂,定做的白衬衫和西装裤,顶级的老裁缝亲手量身裁体,甚至还系着条领带站在厨房里,问他怎么剁鸭子。谁受到惊吓宋书灵不知道,也无所谓,只有些略微的不安。次卧的阮榛依然没动静。那句话他还记得呢。夜幕下的两人并肩而行,对方问自己是不是有烟瘾,他回答没有,半开玩笑说抽烟的男人有气质。“必须抽烟才有气质吗,英俊的男人连用菜刀剁鸭子都有气质。”月色溶溶。阮榛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很亮:“这和做什么事没关系,重要的是做事的人。”那么这会儿,宋三爷倒要看看,自个儿能不能剁鸭子也剁出个风度翩翩。先练习着。居然比想象中狼狈。没进过厨房,先是拿错了刀,厨师也不敢提醒,毕竟拿着把剔骨刀的宋书灵实在太吓人宋书灵也是顺手抽的一把,剁了两下才觉察不对劲,问了句,换成正确的了。他手劲儿大,下手狠,五位数的菜板被剁得梆梆作响,也没按照什么关节来,全凭宋三爷自个儿喜好。都是小块的。他感觉,阮榛嘴巴不大,那就别剁大块的,吃起来费劲儿。按照厨师的建议,做成了啤酒鸭,说这道菜好吃不难,肉质鲜香。反正步骤都是对的。做好后,宋书灵非常满意。他甚至拍了张照,发给自己姨母看,对方近两年被大学返聘,坚持深入教学第一线,给本科生讲课的时候ppt都不做,全靠粉笔头板书,特严谨,忙碌,也心里充实。这会儿估计着还没睡,宋书灵发完后,美滋滋地又多角度拍了几张,手机响了,姨母回复地很快。“冷吃兔丁?”宋书灵顿了顿:“不是,是啤酒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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