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从之又怎知这不是我故意为之

“墨刑”又称黥面、黔面,是在人身体上(主要是脸上)刺字,后涂上墨汁等颜料,待墨汁浸入血肉,皮肤变色,伤口愈合之后所刺之字也就成为永久的耻辱记号。

最初墨刑是在人额头上刺墨,刺在面的上部,所以墨刑又叫天刑,后来才在人的脸面上刺墨,也就是黥,只不过后来人们对墨与黥不再区分,一律统称为墨刑。

这是古时候较轻的刑罚,却也是最侮辱人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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