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凯没有任何顾虑的就可以在金灵门的宗门仓库之中,拿走七八千万的灵石。
这个待遇,就是金灵门普通的长老都没有,但金元凯可以这么做。
而四处散心的金元凯,自然也是收到了百宝阁的请柬。
毕竟金元凯那是有名的出手阔绰,这种金主自然要让他参加拍卖会了。
此时金元凯也是一时半会没有想到,之前那个狂妄的声音,就是让他晚上想到都要做噩梦的人呢?
不过金元凯有疑惑的功夫。
蓝衣老者可不会让这种停顿一直出现在拍卖会上。
蓝衣老者虽然实在实在想不通二楼之人为何会这么说。
但是仔细一想之下,却觉得没人没人会去同时得罪金元凯背后的金灵门和他们百宝阁两个势力吧?
保险起见之下,蓝衣老者一时之间,所有人全都将目光聚焦向了百宝阁大殿的阁楼顶部之处。
金元凯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对于金灵门的重要性,甚至要比金灵门的某些长老都要重要!
所以金元凯基本平日里灵石都是不当灵石用的。
就连据说平常金元凯居住的地方,都是用灵石打造的!
面对金元凯这种灵石随便用的家伙。
来自玄土谷的元婴期修士,也是只能坐在自己
··············································
的座椅之上,无奈的低下了头。
作为一个元婴期修士的长老,面对一个还未结丹的筑基期小辈,他却只能无能为力的放弃了竞拍。
不是说这位玄土谷的元婴期长老,没有能力继续竞拍了。
而是他们这一次玄土谷所需要拍下的物品不少,这才仅仅是第一件的宝贝,他不可能就把自己所带的灵石先用掉一大半的!
后面的竞拍之中,还有不少是他们玄土谷必须得到的物品,主要的灵石都放在那几样之上了,不能在前面
的这么多灵石?
“我玄土谷现在出价两千万灵石,我看看还有谁敢跟我们过不去的?!哼!”
三楼之中过的声音再次传来,不过这一次显然是因为之前这些在场修士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的缘故,有些气愤了,尤其是最后一个哼字,更是已经蕴含了一丝元婴期修为之力在里面了!
杨夜也是眼中略微惊讶,没想到这一次玄土谷来拍卖会竟然出动了元婴期修士。
玄土谷的这一声一出,场上空气再次出现了宁静。
显然玄土谷的的这位元婴期修士,有些怒了!
要是真的惹得玄土谷修士不开心,作为南域大宗,他们有的是办法把挑事之人揪出来!
还有一点,则是两千万的灵石价格,已经将不少小宗门的底蕴也都吓退了!
【稳定运行多年的小说app,媲美老版追书神器,老书虫都在用的换源App,】
若是那些小宗门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灵石出来,恐怕一段时间内宗门运转都会有些困难。
蓝衣老者也是陷入了思索之中,他在思考要不要继续哄抬一下价格。
虽然这个价格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他们百宝阁预期的一千八百万了,但是多超出一点才是他们希望看到的。
后,整个人身体瞬间就轻盈了起来!
只有在当身体轻到某种特定的程度之时,才可以变成想飘到哪里就飘到哪里的地步!
也就是说,这根白羽,拥有着可以改变人身体重量的能力!
能够让凡人都轻到起飞!
那若是将这种能力运用在修士的身上,修士拿着这根白羽再施展飞行法术的话……修士的飞行起来能快到哪种速度?!
此时那根修长的白色羽毛已经被蓝衣老者拿回了手中,重新放在了侍女的端盘之上。
看了一眼四周众人的神情,蓝衣老者十分的满意。
这就是他想要的效果,能够激发出众人都想要拍一把的效果。
此时,人群之中已经出现了不耐烦的声音。
“前辈,快开始竞拍吧!”
“就是啊,你还在等什么啊?我今天带足了灵石来的,快开始吧!”
“你快别说了吧,再被你说点什么,这羽毛的价值又要被往上抬了!”
……
在一众嘈杂声中,蓝衣老
他们人如何不知道,这个凡人青年之所以为何可以飞起来可以飞起来呢?
要知道,这个凡人青年从头到尾,他的体内都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的灵气散发出来。
也就是说,这个人真的就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凡人,没有任何的作假!
蓝衣老者也是没有在这个凡人身上做什么手脚。
仅仅是一个保护凡人身体的保护光罩,以及另
·····················································································外一个类似于控制一个人心神的小法术罢了。
光罩是为了保护凡人,为了不让凡人在飞行的过程之中忽然失控而受伤。
干扰心神的法术则更偏向于幻术,为了让凡人认为自己是一只鸟,这样才能有起飞的念头。
的存在,太过虚幻和飘渺,在场所有人都不相信这种生物的存在。
甚至说,就算真的有什么灵兽,那为什么会出现在他们这天机大陆?就算他们天机大陆真的有什么灵兽的诞生,恐怕这只灵兽稍微有点能力之后,也会立马离开天机大陆的!
不过蓝衣老者对于这些人不相信的眼光根本不以为然。
在所有人的眼皮底下,蓝衣老者叫来了一个年纪约莫二三十岁的青年男子,站在了拍卖台之上。
这青年男子一看就是很少出现在人多的场合,面对众多结丹境修士和筑基期大圆满和假丹境修士甚至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