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零三章 殷红

八百零三章 殷红

陈老板在一边笑道:“呵呵,五道菜的主料都是在大迷地沙漠中才能发现的金蝰蛇、琥珀蝎、绿洲角蛙、鬼面蛛、七彩尺蚣精心制作,每一道菜的前期配料就不会低于三十道工序,其中包括宰杀、去壳、除毒、浸泡、过水、滑油、配伍等等,而且从前期配料到菜品上桌,必须在十五分钟内完成,否则,主料与辅料之间的鲜美与色泽尽失,那时候,不但腥臭扑鼻,还有穿肠剧毒。当然,只要上桌之后,就没有什么时间限制了。不过,我还是建议趁热吃,不然的话,味道变化极大,那就是暴殄天物。”

柳道陵的双眼随着陈老板的介绍落在了五道菜肴上。

菜是五色,却包含着令人赏心悦目的冲击感,就连他这个积年食客也没有想象到一盘佳肴会布置出那么漂亮的造型来。

柳道陵再也忍不住了,端起酒杯浅浅地饮了一口,再拿起银色筷子,从盘子里取出一小块七彩尺蚣肉,轻轻地在精心搭配的调料碟里点了一下,慢慢放进嘴。

唔……

灵魂剥离,悠然飘荡,似乎将他带离了大迷地沙漠,嗯,带回到了物质异界,一切都是那么熟悉,也是那么真实。

归云镇?凌霄山?大雁山?银剑宗?金菱?蓝圣?

“不对,迷幻!”就在这一下,柳道陵心中一惊,蓦然清醒过来,立即就看见满面笑容的殷红。

殷红笑嘻嘻地看着柳道陵感叹道:“不错啊!当年有一位朋友对我说,你是永远不能小看的修士,当初我还迷惑,你就是一个小小的胎息期修士,居然能让我那眼高于顶的朋友给出那么高的评价。今天我终于知道了,原来你一直守护着本心。”

“殷先生,我怎么听不懂你的话呢?”柳道陵真的迷惑了。

殷红放下酒杯:“听不懂不要紧。你只需要知道我们修仙之人修的就是心,你能守住本心就能拥有一切。”

陈老板在一边满脸惊讶地说道:“第一次品尝我的离魂宴的人,能够在弹指间恢复清明的只有两个,一个就是殷红老家伙,另一个嘛,居然是元婴初期的小家伙。看来,你的元神之力绝不比分神后期修士差。”他说到这里,转头看着殷红,“行啊,我愿赌服输,承认我的弟子不如你的弟子。”

殷红苦笑一身:“哎,陈老鬼,虽然我很想要你那一瓶千年离魂,但是,我只能遗憾地说,柳道陵并不是我的弟子。”

陈老板讶异地看了看柳道陵,转头指着殷红:“老家伙,你说这个小子不是你徒弟?我怎么觉得你们怎么这么像呢?特别是眼神。”

殷红笑道:“呵呵,你觉得我的眼神是如何练出来的?”

“你是说他也是这样练出来的?”陈老板看向柳道陵的眼神变得更加古怪,“老家伙,咱们商量商量,我给你两瓶千年离魂,把这个小子让给我。”

“让?不不不……”殷红接连说了十几个不同声调的“不”字,态度坚决地说道,“你就是给我一百瓶万年离魂都不行,这个小子是陶掌柜看中的,永远轮不到我们头上。”

陈老板的嘴巴张得老大,仔细打量了柳道陵两眼:“陶掌柜?唉,争不赢。不过,让我传他两手总可以吧?”

殷红讥诮:“传两手?还是传他第三只手?”

“别小看人,我这两手不比你那两手差,不服气就试试。”

“我俩试过几百次,你哪一次能占到上风?”

“这次一定可以!”

“这句话你说了四百三十七次。”

“……。”

柳道陵张着嘴听着两个应该是老朋友的家伙打嘴仗,他虽然搞不明白两人之间的对话代表着什么,但是他却知道姓陈的老家伙看上他了,想要传他两手绝活。

这一顿饭在两个老家伙的斗嘴声中持续了三个小时,临走的时候,陈老板竟然真的取出一块玉简硬塞在柳道陵的手中。

柳道陵随意一看,乖乖,居然是偷盗秘籍里的精髓“破围术”。

破围,很简单的词汇,就是突破包围或是破开外围的意思,说起来,柳道陵也从一些典籍里了解过,在灵界,最顶级的偷盗之术绝对是破围术,这是利用高绝的潜藏技巧与开锁技巧互相搭配,从而将重兵防守的包围圈变成一张薄薄的窗户纸。

“陈无名,盗神陈无名。”柳道陵忽然惊讶地抬起头来,他由此知道了陈老板的真实身份,同时,他也知道殷红是谁了。

在灵界,有一本名人榜,其中,陈无名是盗神,而第一杀手姓名不详,只有外号“红拇指”。而眼前这人显然就是红拇指。

这个推断并没有错,因为在各种传说中,盗神一生中只有一个真正佩服的朋友,就是红拇指。

能让盗神亲自主厨的人不算少,但是主厨之后还丢开所有客人陪着一块喝酒的人只有一个。

“小子,你的运气不错,陈老板的破围术绝对是绝学。”殷红醉醺醺地走出酒店,满脸醉态地说,“非常值得你研究的绝学。”

“那红拇指的通天一指呢?”柳道陵笑嘻嘻地说道。

殷红张了几次嘴,苦笑一声:“你还真是聪明,这么快就猜到我是谁了。”

“其实不是我聪明,而是陈老板给我的玉简里记载着破围术。如果看见破围术以及你们之间那种融洽的关系,还猜不到你们二人的身份,我岂不是连傻子都不如了。”

殷红笑道:“看来我俩有缘。只不过,红拇指拥有通天一指的传说绝对是个错误,因为,在我的绝学里绝没有通天一指之说。”

“那为什么会有通天一指的传说,还有你红拇指的称号呢?”

“知道我殷红就是第一杀手的人,要么都死了,要么就是我真正的朋友。你说,朋友和死人会出卖我么?因此,在我成为杀手的两千余年里,成为了灵界误传最广的人。据我所知,我之所以有一个红拇指的称号,是因为我杀人之后,会在对象的胸前印上一个血指印,而印下血印的就是用是大拇指。久而久之,红拇指就成了我的绰号,继而,他们便幻想出了我的绝招就是通天一指。”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