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渐新又一次来到张家武馆的门前,这个时候是晌午,日晷刚刚走过午时。
他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也是这个时辰,门前的石狮还是威武且崭新的,一旁一字排开的柳树也才刚刚长开,初吐嫩芽。有所不同的是,那个时候是盛夏,一班孩童随着长辈行三叩九拜进学堂,也有嬉笑欢闹,时常有夏蝉的鸣声;现在是晚秋临近冬时,秋意浓且渐寒,树叶枯黄,石雕失采,门前只有风打树体的呼呼声。
以往距近已经有一十三年。
赵建新再进门,心里面有一种感触,门大敞着,满院子的落叶无处不显示出一种寂寥,独属于秋的意。
此时是孩子们休息的时间,多数回家去了,在门口玩耍的是少的,只有两三个孩子。一个在尽心竭力地扫地,一丝不苟的样子好像在执行着什么处罚一样,另两个想要爬上一人高的木桩,却总是不能成功。
赵渐新走过院子和主厅来到师傅卧室,他端坐在桌前就只是休息,也极其规正,这是练武人的精神气,藏在骨头里,一辈子也丢不了。他的两撇胡子极有架势,不怒自威,一切就好像和从前一样,什么也没变过,可是他的眼睛已深陷在眼眶中,只余下点点的华光,证明他还有从前一般的勇气。
赵渐新进了门,声音有些低沉,说道:“师傅,我来了。”
“哦。”,张师傅应了一声,好像并不在意,他双手捧过桌上的一盏清茶,只是浅尝了一口。
“师傅,我要去长安。”,赵渐新昂首挺立,坚定的说道。
“好,你去!”,张师傅把茶放在桌上,神情还如之前,没有什么变化,只是语气变得坚定,果断。
赵渐新还想说些什么,可是他只能说出个“是”字,他现在不应该走,只是留下还能再说些什么呢。
师徒之间,有时也像兄弟,不必多说,自然懂你,只管大胆去做。
赵渐新扑通跪了下来,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他从前是很不信这种形式上的尊师重道的,这应该在心里,而不是着重于面上功夫。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发意识到,当一个人不能用语言表达感情的时候,形式就愈发重要了起来。
房间里静,这数声声响虽然不够大,却也显得大,紧扣着人的心弦。
赵渐新没有多看转头就走了,他的路在前面,他只能往前走。
走到大门外,他看见一群过冬的飞燕自北往南去了。
赵渐新常读一本书,书里写着这样一句话,“你应该去长安,长安多英雄,长安有司马超群。”
无论是学文的还是练武的,总要去到他们心里的圣地,那是龙和虎的聚集之地,没有任何英雄可以拒绝。
一个人只要有才华,就没人肯埋没,一把利剑也只有遇敌才能吐露锋芒。
赵渐新手中剑握更紧,步伐更重。
张家武馆。
在院子里清扫的孩童注意到了这位大哥哥,看见了他独自进了师傅的房间,觉得有些奇怪,他从哪来的又要去到哪去呢?总觉得有些神秘却又琢磨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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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他是谁?”,孩子在日后问了这个问题。在得到师傅解答之后,他就想要达到赵渐新的高度,更想要去长安。
“他是早你十二年入我门下的,你是不认识的,自两年前出师时,剑就已耍的足够好,足够快了。他已经在我们这个小地方摸到了顶,想要去更大的,连你师傅也没去过的地方,轰轰烈烈的走一遭了。”,这番话久久回荡在他的心中,不能平静。
在慎邑到了亥时,今天还没关门的就只有酒味楼了。
赵渐新预先知道,来到了这里,因为他知道他的朋友在等他。
周潜是赵渐新最好的朋友,他慎邑乡下出来的讨生活的人,做过很多事,活得很不容易,极有骨气的一个人。
赵渐新推开半掩着的门进到里面,看见周潜在空无一人的大堂里收拾整顿桌椅,就只留下左边窗下的一处,是明显在等他来的。周潜现在正是在这座酒楼里做杂役,生活也刚刚有所起色。
周潜看见赵渐新来了,笑了一下显得有些憨傻。
“哎,老杨,快点把菜都拿出来,不然要凉了!”,周潜手脚开始忙乱了起来,赶紧跑过来把用搭在肩上抹布桌子匆匆抹了两下,不过其实他也知道自己已经擦过了。
“坐呀,你先坐。”,周潜马上又跑到厨房里端菜去了,就好像真的像遇到什么喜事似的。
“这鸡就在锅里炖着,就等你了,刚刚好这火候,我尝了,来赶紧试试!”周潜连锅端了过来,欣喜之情溢于言表,“香呀,真的香。”
“什么鸡呀这是?”,赵渐新把手伸到锅里摸了一块鸡锁骨啃了起来。
“这是……”
“又香又滑,汤汁粘稠浓郁,当时我的招牌菜,饼锅鸡喽!”
老杨手上端着两盘菜,走了过来,肥硕的身体依稀可见当年跑堂时的神采。
“周潜,你看看你像个什么样子,直接端锅过来,要是被老板看见少不了骂你一顿。”
“哎,老杨你这样说我可不觉得,说不定端锅吃鸡以后会是新潮呢?”,赵渐新接过话茬说道,手边还啃着一块鸡胸脯肉。
“哼。”,老杨冷笑一声,讲了一句半不骂人的话,把盘子端到了桌上,提着一只红烛灯笼就走了,临出门时嘴边还兀自喃喃不休。
二人则毫不理会习以为常。
酒宴过半,酒楼中两人还是蹲坐在地上吃肉,毫不觉得羞耻,颇有儿时童趣。
起初两人说笑,推杯换盏间多少还带点说辞,到了中途,心声方才吐露。
“周潜,你不去长安吗?”,赵渐新问道。
周潜道:“长安,长安好啊。但是那里却不是我要去的地方。”
“那你想要去哪呢,普天之下就只有长安才是真正值得我们一展拳脚的地方。”
赵渐新问道,心里面有一些焦急,因为他希望周潜能去,只有那里才是有志之士真正的归宿。
“就留在这里,哪也不去。”,周潜平和的说道。
“什么?”,赵渐新疑惑道,“我们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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邑方圆不过四十里,居户不过两千余,也并非什么鱼米盛产之乡,日常两餐温饱对于平民来说已经是苛求了,你留在这里,又能得到什么呢?不如到长安,那里物产丰富,高人异士不计其数,自有我们的一片天地!”
赵渐新情绪有些激动,他想不通。
周潜是个很有本事的人,赵渐新和他相处的越久就越能感受他思绪间的光芒。一个人从来没在学院里上过课,却懂的很多,比许多学院派的还要多,深刻的多。
这样的人并不常见,也很少有人听说过,他们或者就只是他,依靠的不是天分而是日益的积累与思索,当一些事我们毫不在意时,他却能寻觅到其中的可贵之处,这就是他的超人之处。
他之所以还没成功,也许是缺失一个机会,一个得到就能飞上枝头的机会,赵渐新想,如果去长安,周潜必定能得到一个这个的机会。
“我们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到了长安讨饭吃时也许要跪在地上恳求别人。”,周潜语气凝重,话语中流露出些许心酸,他以前正是这样走来的。他的双手正面铺展在双腿上,正襟危坐,没有了旧日子里的一些意气风发,就只是一个小人物的苦涩。
“你又何必这样想呢,我家里虽然不算殷实,但是到了长安暂且周旋的钱还是有的,等到了长安,赚钱的办法不是很多嘛,就是做个买卖我们也能度日。”,赵渐新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且在他看来这也不能称作问题。
“哦。”,周潜低下了头,“这里是我的家乡,其实又何必去别的地方寻求什么机会呢?”
他继续说道:“我们这里也并非什么穷乡僻壤,县志记载,历史上出过三位大将,五位高官,也曾经风光过一时。其实能过活,又何必要去到其他地方呢,去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再回来。”
“我热爱这片土地,生我养我的地方,我的血液里永远流淌这里的稻香气,我想我还要回到乡下,我是农家人的孩子,我的根就在这里,就是死,也得死在这里。”
赵渐新初时并不为意,后面慢慢的才感受到这句话的重量,深入骨髓。
“农家人的孩子”这个词也久久的回荡在他的心里,一个真正热情故乡的人,他的生命是紧紧和故土联系在一起的,这是当下的赵渐新所无法理解的。
他之后很后悔当时没有再和周潜多说几句话。
到了子时,赵渐新离开了这里,临行前,周潜从厨房里拿出一壶清酒送给了他,这是慎邑上好的粮食酿酒,已珍藏了五年,有些年头,约是值得一吊钱的。
赵渐新接过来这壶酒,他懂得这已经是这个朋友能送给他最尊贵的礼物。
每次看见这壶酒,他便能想起这个人来,他和他做过的事,说过的话。
周潜说过的话都变成了事实,长安的生活并非好过,赵渐新也再没有回到过这里。
他在札记上写,当晚他在城头等了一个女人整整一夜,第二天破晓,他逆着晨风往长安去了。
这个女人是方陈氏,半年后嫁给当地的一户人家,做米铺的生意的,四年之后死于时疫,终年二十岁。他想不通怎么这种十几年后,几吊钱就能治愈的疾病,在当时会有那么多人因此而死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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