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8章 宇宙十大规律神(二)

凡是阴性物质它反映出来的东西,都比我们阳性的东西层次高,它属于超高层次的。所以树有时候说它会说话,现代科学试验搞什么?二棵小树,把这边的树“啪”砍死了,然后去捕捉那些它的反映的那种波纹,给记录下来了。把这树一砍死之后,那边那棵树的波象心电图似的啪啪跳得很高,然后抖起来。以后拿着刀对着这棵树刚一比划,树的波又打出来,又高高地出去了,好象它懂得要杀它似的。

这个试验我们做了很多了,反映出什么问题呢?它懂,尽管它不会说话,但里面也有这种信号接收。什么支配呢?它里面的阴性物质。以前说的树精,什么树精啊?无非是在那个环境下它那里面的阴阳发生转化。它由一个一般的生命在受到特定环境刺激的时候,变成以阴性物质为主体的生命了,变成超高级生命了,成精了,树精。

就象我们人里面,就象我们有一类称为大师的,过去不都说“神”啊“仙”啊,无非是把握了阴阳,知道了怎么转换,而一旦把阴性功能转换出来的时候,常人不理解,说这是“半仙之体”,什么“真人”、“神”、“仙”之类的。神仙都是人来做,人人都有这种慧根,人人都可能办得到的事。就看谁能把握阴阳,实现心物辩证的转换。

法尔如是天公:别称五行生克制化律天公,拥有五行生克制化律神格,司掌五行生克制化律的先天冥古大能,存在于创造无限个全能宇宙时诞生的抽象神明,代表着整个宇宙五行生克制化律总和的具象化。可以任意的创造和操纵无限个全能宇宙(无限个维度)的所有五行生克制化律,是无限个全能宇宙所有五行生克制化律的根源和主人。

法尔如是天公人格化的形象为人族彩种人美男子,头戴彩金冠,身穿彩色长袍,掌混沌至宝——五行生克制化律神杖。

五行生克制化律:这是宇宙万物发展的第二规律(动力模型),指明了万物生生不已、运动平衡的理和法。

万物由阴阳相交而生,而生成的万物可归纳为五大类属性,即土、金、水、木、火。这五大类属性的事物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其相生的关系是: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相克的关系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遵循相生的规律去组合事物,就会出现生生不已的局面,反之,运用相克的规律去组合事物,那么衰败、消亡将随之可见。生中又有克,克中又有生,只要组合搭配时注意了这些,又运用了稳定结构(如三角形结构、五角形结构都是较为稳定的),事物在向前发展时,就会出现指衡的局面。反之,则会出现极为不稳,最终向相反方向发展的结果。

分别一切天公:别称天人合一律天公,拥有天人合一律神格,司掌天人合一律的先天冥古大能,存在于创造无限个全能宇宙时诞生的抽象神明,代表着整个宇宙天人合一律总和的具象化。可以任意的创造和操纵无限个全能宇宙(无限个维度)的所有天人合一律,是无限个全能宇宙所有天人合一律的根源和主人。

分别一切天公人格化的形象为人族蓝种人美男子,头戴蓝金冠,身穿蓝色长袍,掌混沌至宝——天人合一律神杖。

天人合一律:无论是天,还是人,都是在阴阳根本律的作用下,阴阳物质在不同的时空点上相结合而产生的复性物质。天人是能够感应的,人体本身,也就是一个小宇宙,小天地。天人合一律认为,人类诞生之始,就与自然界的运行、变化、发展协调一致,并同宇宙进行着能量与信息的交换。

尽管人与天有个体差异,但总趋势是一致的。通过气功的习练,可以使个体差异在气功态下逐渐消失,与宇宙真气相通相融。天人合一律是人类社会运行、发展、变化应遵循的规律。

尽未来际天公:别称中成极反律天公,拥有中成极反律神格,司掌中成极反律的先天冥古大能,存在于创造无限个全能宇宙时诞生的抽象神明,代表着整个宇宙中成极反律总和的具象化。可以任意的创造和操纵无限个全能宇宙(无限个维度)的所有中成极反律,是无限个全能宇宙所有中成极反律的根源和主人。

尽未来际天公人格化的形象为人族青种人美男子,头戴青金冠,身穿青色长袍,掌混沌至宝——中成极反律神杖。

中成极反律:由阴阳根本律可知,处于同一共同体内的阴阳,经过调谐后,可以处于平衡状态,阴阳之间是可以转换的,但是这种转换是以地点、时间、条件为转移的。所谓阴阳平衡即是“中成”,阴阳转换即是“极反”。

由于阴阳运行的总趋势就是阴阳平衡,于是“中”就成了追求的目标。以中为度才能“成”,是谓“中成”。当事物未经调谐,发展至终极时,同样会自然地进行转换,达到平衡态,这就是极反。

幻现住世天公:别称因果循环律天公,拥有因果循环律神格,司掌因果循环律的先天冥古大能,存在于创造无限个全能宇宙时诞生的抽象神明,代表着整个宇宙因果循环律总和的具象化。可以任意的创造和操纵无限个全能宇宙(无限个维度)的所有因果循环律,是无限个全能宇宙所有因果循环律的根源和主人。

幻现住世天公人格化的形象为人族黄种人美男子,头戴黄金冠,身穿黄色长袍,掌混沌至宝——因果循环律神杖。

因果循环律:因果是禅释之家认识事物处理问题的重要方法,也是现代哲学必须涉及的辩证法的重要范畴。因果为哲学体系中的十大规律之一,居于举足轻重的位置。根据因果律,万事万物都不会孤立地产生,在其产生后也不会成为孤立的事件而无后影响。

所有的事物,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后事之果乃在于前事之因。此因有此果,此果又为彼事之因,而达于彼事之果。如此循环不已,以至无穷。因果律不仅在社会领域可广为运用,在人生领域也同样大有用武之地。因果律无时无刻无处不存在,时时刻刻处处都在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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