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弗立维教授的小灶

星期二,在上完令人昏昏沉沉的魔法史课程,到了接下来的魔咒课,白雪依旧打不起精神。

只能说宾斯教授实在是太厉害了,这催眠术不去圣芒戈魔法伤病医院治疗失眠绝对是圣芒戈魔法伤病医院的巨大损失。

虽然白雪迷迷糊糊的,不过一向和善的弗立维教授对此也没说什么。

对于已经‘自创’魔法的白雪,弗立维教授也觉得现在所教授的基础魔法确实是浪费白雪的时间。

听到上课铃声,在温斯蒂的带领下,白雪收拾好准备去吃午饭。

“白雪,请等一下。”

弗立维教授叫自己,让白雪一激灵,在大腿上拧了一下强打精神疑惑地看向弗立维教授。

“那个邓布利多和我商量过了,为了充分的挖掘你的潜力,从今天开始,每周二和四的晚上你需要来我的办公室,我会单独教导你魔咒方面的知识。”

“哎?”

这个消息来的有些突然,这是代表自己现在也不用上魔咒课了。

想到此处,白雪转头看向赫敏,果然如她所料,赫敏虽然脸上没有表现出来,但是抓着的拳头却死死地攥着,显示着手的主人目前的心情。

该死的,又和白雪拉开了差距。

弗立维教授还以为白雪不同意,赶紧解释道,“其实不只是邓布利多,我也觉得现在的课程对你而言确实太浅了。

以我的经验,如果让你把魔咒的理论知识基础垒实,你一定会绽放出夺人的光彩,我对于培养这样一位出彩的学生,也感到十分的兴奋。”

此时的弗立维教授是站在地上,不然以他激动的样子,白雪真的很担心会和开学点波特名的时候一样。

这事情傻子才会拒绝,白雪欣然的答应下来。

夜晚吃完晚饭,白雪如约来到弗立维教授的办公室。

“来了么,怀特小姐,快进来,快进来,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已经习惯了斯内普的冷言冷语,突然面对弗立维教授那么热情,说真的白雪还有些不习惯,总感觉怪怪的。

靠,难道我天生贱骨头?

“额...教授,你叫我白雪就好了。”

弗立维教授没有拒绝,点头示意白雪坐下便开始正题,“今天呢,我们来上一些才会学习的魔咒课的基础理论知识。

再次之前,我要想和白雪你道个歉。”

“哎?”

“昨天邓布利多告诉我了关于上古魔法,他们其中有些被称麻瓜崇拜为凡人的神明,他们也是不需要使用咒语,更多的是依靠元素来施展魔法。

虽然没有确实的史料记载,不过我们通过神话大致也能够猜到一些,类如宙斯和北欧雷神的雷电,太阳神阿波罗之类的光等等,这些魔法也都不需要咒语。

当然这也不代表你没有开创一个体系,因为我们说过上述的魔法可能都和元素相关,而你的魔法我们知道都不是元素,所以你放心,你依旧开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体系。

悄悄地说一句,我已经和邓布利多提了,邓布利多表示他会考虑的。”

此时的白雪不知道应该如何表现,说有多高兴吧,这魔法都是抄的,感觉也没多高兴。

说不高兴吧,被教授夸奖,谁会不高兴呢。

于是此时的白雪表情就十分的纠结。

不明真相的弗立维教授,高兴地说道,“看看,孩子高兴地都不知道怎么办了,放轻松,相信我,未来的你会获得更多的荣誉。

好了,时间紧迫,你明天还要上课,我们正式开始,我们今天的课题就是魔杖。

众所周知,即使是古典时期还是现在,我们都会使用魔杖。

对于魔杖,白雪你了解有多少。”

“额...魔杖会自己选择主人?”

“啊加里克的口头禅,或者说奥利凡德家的口头禅。”弗立维笑着点点头,道,“当然不得不说奥利凡德家的这句口头禅是有一定道理的。

毕竟在魔杖这个领域,我看全世界都没几个人能够超越奥利凡德家。

魔杖在古代和现代是不同的,在古典时期的巫师魔杖一般都十分夸张,据奥利凡德家的魔杖概述说古典时期有一个巫师的魔杖有两米高,而且还是铁力木做成的,特别的重,挥舞魔杖的时候需要两三个人帮他抬。

而且当时的魔杖一般只是将树木给锯下来取里面最精华的一部分,做法都比较粗糙。

现代的魔杖,是奥利凡德家和历史上许许多多的魔杖制造师通过一次次实验,不断积累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所得来的。

根据奥利凡德家的魔杖概述所说,魔杖主要是由有多种不同木质与杖芯所制成。

每一支魔杖因材质、内芯、长度不同而不同,这三者的微妙差别也导致了每一根魔杖都是独一无二的。

我说了那么多,白雪你也一定有些懵,不如我来提一个问题,你去魔杖店,奥利凡德一定给你量过惯用手的尺寸,为什么呢?”

“额?”白雪从未想过这个问题,认真思考了一下,回答道,“这是不是和魔杖的长度有关系,手臂越长,额..或者说越高大,魔杖的长度也会越发的长。

所以才要量手臂的尺寸,这样能帮奥利凡德先生更快的找到和魔杖最搭配的巫师。”

“回答正确,斯莱特林加五分。”弗立维高兴地蹦了起来,随后解释道,“不过我要纠正白雪你一点,那就是长度不一定和巫师的身高或者体质有关系,奥利凡德书上有写过,长度更有可能和巫师的内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长得魔杖,更可能被具有伟大品格或者强大魔法天赋的巫师所吸引,在这一点上,魔杖或者神奇动物比我们人类更加容易探查,也许这就是四巨头使用分院帽来分院,而不是靠人力来完成。

那么我又有一个问题了,我们刚刚洋洋洒洒的说了那么多关于魔杖的问题,你能不能回答我个问题,为什么我们巫师需要魔杖,你知道的我们是能够无杖施法的。

无杖施法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更加的隐蔽,更加的快速。

但是你看即使强如邓布利多,也习惯于使用魔杖,为什么。”

“因为魔力。”这一点白雪都没有思考直接脱口而出。

因为这个问题她一早就思考过了,和卡玛泰姬的魔法最大的不同,白雪不是借助漫威的神明们的力量,而是自己的魔力。

而在使用卡玛泰姬的魔法的时候很轻易就能够感觉得到与使用魔杖的区别,魔力消耗的太快,或者说无法向使用魔杖那么轻易地控制住魔力的消耗。

“太棒了,太棒了。”弗立维教授也没想到白雪那么快就回答了这个问题,楞了一下后,更是高兴地蹦起来把手拍的啪啪作响。

“回答正确,斯莱特林加十分。”

过了好一会儿,激动地弗立维教授才冷静下来,为白雪解释道,“有这个原因,魔杖天生就能够截留部分的魔力,只是用适量的魔力来施展魔咒。

而这一部分残留的魔力会储存在魔杖之中,有时候会回流入巫师的体内给巫师补充魔力,也有可能在下一次让巫师消耗更小的魔力来完成魔杖。

当然这只是其一,第二就是默契,我们都知道如果有一个合拍,十分默契的搭档,那么一般来说我们会发挥超乎寻常。

所以当一个适配的魔杖匹配到合适的巫师就能够发挥一加一大于三的效果,巫师能够使用魔法才能够得心应手,如臂使指。

而这一点是无杖施法很难达到的,无杖施法的时候是一个人,单人对于魔力的控制绝对是无法达到默契的双人的效果,所以即使我们会无杖施法,一般我们也会使用魔杖来施展魔法。

非常棒,白雪,你真的是我见过极具天赋的巫师,我现在更加能够理解你为什么能够在一年级就开创一个魔法新体系了,我为能够成为你的教授而感到骄傲。”

白雪尴尬的扯出一个笑容,回答道,“啊哈哈,弗立维教授你过誉了。”

好吧,白雪真的的承认,在斯内普哪里呆久了,白雪真的觉得自己骨头贱了,面对弗立维如此热情的鼓励式教育竟然浑身难受。

该死的黑..哎,算了,看在他送给自己一瓶福灵剂,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恩不怪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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