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也没有说话,
景玉:“!”
她猛然记起。
等等,那她这种行为,算不算得上是失职?
景玉所剩无几的良心短暂痛了一下,继而心安理得地继续喝水。
算了算了,男人哪里有赚钱要紧。
况且,永远不要试图去共情资本家。
尤其是克劳斯这种,他之于景玉,堪比降维打击。
克劳斯能随意地品尝各种各样的橙子,吃到酸的、咬一口就丢掉。
他甚至不必为扒开酸橙子这个动作而感到懊恼,因为他会拥有更多、数不清楚、各种口味的甜橙子。
但景玉不一样。
她的真心是只能打开一次的酸橙。
景玉不希望眼巴巴交付出去一颗心、再被丢弃到垃圾桶中。
她所拥有的不多,就这么小心翼翼藏起来的一颗心。
不可以随意被动。
男人!
只会影响她赚钱的速度!!!
啤酒节第七天,景玉遇到两件极其糟糕的事情。
酿酒厂的小麦原浆供应断了。
啤酒节这么多天,每天都能把啤酒卖的干干净净,刨除掉成本和一些损耗,净利润接近3000欧,他们团队五个人,平均每人每天都可以分到600欧。
这是一笔极划算的买卖,团队成员都热血高涨起来。
但是第七天的晚上,酿酒厂厂长的妻子,将接下来七天原本要供应给景玉的小麦酒,以每升15欧的高价,出售给了另外一家客户。
还签了合同。
据描述,对方也是中国人,一男一女,男的用中文称呼女性为“截截”。
姐姐。
几乎不用多想,就知道是那对姐弟俩。
厂长和自己的妻子争执起来,他用口音浓重的德语告诉景玉,他们会尽快想办法解决这件事情。
但未来两天的啤酒原浆,的确无法供应。
景玉没有说什么,事实上,今天和明日的酒都已经被那对姐弟拉走了。
第二件糟糕的事情,是景玉佩戴的纯金发簪丢了。
这根发簪还是克劳斯送她旗袍时候一并送来的礼物,上面极为精细地篆刻着漂亮的牡丹——花型参考就是“景玉白牡丹”。
金簪子到的第一天,景玉就张开嘴巴,试探着咬了一口,留下一个小牙印。
没错,景玉确定,是纯金的。
这几天景玉换着旗袍穿,其中有套秋霜色的旗袍和这枚金簪很搭配,景玉白天开开心心地穿出去,没想到晚上接到电话,酒没了。
晚上洗澡时候才发现,这个只戴了三次的金簪子也没了。
景玉难过的要命,大晚上重新跑到特蕾西草坪上去找簪子。
刚打算出门,正好撞到克劳斯。
弄丢金簪子这事情有点大,毕竟这东西价格是真的贵。
景玉心疼金子心疼的脸都快皱成苦瓜了,完全瞒不住。
克劳斯大手压在她肩膀上:“出什么事了?”
等景玉说完后,克劳斯并没有责备,略加思索:“我陪你去找。”
说找就找。
这时候的慕尼黑晚上已经有点冷了,晚上庆典还在继续,乱糟糟的一团,很多人喝醉了,在路边呕吐,清洁工随时准备着,像收尸一样收拾着醉酒后的路人,贴心地戳戳,防止这些人因为呕吐物把自己呛死。
夜晚、还没有人清理过的草坪糟糕透了,克劳斯却跟随景玉,认真找遍每一处她有可能走过的地方。
景玉被风吹的有些发抖,胳膊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克劳斯将自己外套脱下,给她穿上。
西装外套直接盖过景玉的臀部,她乌黑的眼睛被灯光一晃,有着漂亮的、闪闪发亮的光泽。
“怎么办,”景玉声音低下去,“纯金呢,这么粗一纯金,怎么就丢了呢。”
克劳斯说:“甜心,别这么早放弃。”
四处找了一遍,还没有找到簪子的踪迹,克劳斯提出建议:“宝贝,我们要不要去附近警局做一下失物记录,说不定明天会有人找到?”
景玉并没有抱太大期望。
连续两件糟糕事,啤酒原浆还不确定能不能恢复供应,她有点点蔫儿:“好的。”
克劳斯亲自陪景玉去警局做了登记,对方以极大的热情接待了克劳斯先生,热切与他握手,表示一定会找到景玉小姐心爱的簪子。
因为丢掉金簪,景玉晚饭吃的很少,也拒绝掉克劳斯一起快乐睡觉觉的邀请,独自抱着枕头暗自伤神。
峰回路转。
次日上午,景玉就接到克劳斯打来的电话。
克劳斯含笑告诉她,警局那边找到了一个纯金簪子,只是不确定是不是景玉丢的那一个,请她过去警局看看。
景玉立刻过去。
昨晚上接待过她们的警察,笑容满面地亲手将一模一样的金簪递给她。
临走前,还请景玉代他向克劳斯先生问好。
景玉这下不敢再戴到头上了,她小心翼翼地将簪子带回去,宝贝一样摸遍簪子全身,最终决定,放到自己的藏宝匣中。
当景玉打开藏宝匣后,一眼看到静静躺在顶端的金色发簪。
景玉愣住。
她伸手,将这枚金簪拿出来。
指腹谨慎地抚摸着发簪,这栩栩如生的牡丹篆刻,金子特有的迷人光泽,手指捏着金簪看,景玉看到上面有着被自己咬出来的小小牙印。
金簪并没有丢,而是昨天累到瘫痪的景玉,忘掉已经摘下来放好。
如今,手中这枚克劳斯打电话通知、“失而复得”的金簪,光滑如新,上面没有丝毫牙痕。
几乎是瞬间,景玉就想通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她怔怔地看着手中的新金簪,张嘴,咬一口。
留下一个小牙印。
软的,这也是纯金,崭新的。
一股强烈的情绪积压在胸口,发闷,几乎要破口而出。
克劳斯的名字从胃部伴着无数蝴蝶积压到喉咙了,像是下一秒就会忽闪着翅膀一同涌出来。
绅士而又温柔的的克劳斯先生,为贪财的小龙耐心编织了一个善意谎言。
景玉控制不住了。
她将两枚金簪小心翼翼放在一起,终于发自肺腑地开口。
“淦。”
第23章 二十三颗
景玉对生物学上的父亲——仝亘生最大的印象,就是抠。
仝亘生总是在很奇奇怪怪的地方抠门,这大概和他那个贫穷的成长环境有关系。
景玉小时候曾经被要求去拿红酒,她迈着步伐哒哒哒地从红酒柜里拿了红酒回来,在兴高采烈准备递给父亲的时候,不小心被地毯绊了下,跌了一跤。
红酒掉到地上跌碎,膝盖摔得很痛,碎掉的玻璃片不小心划破了手。
仝亘生将她痛骂了一顿,连连说着浪费,责备她打碎那瓶昂贵的红酒。
还是妈妈抱着景玉,哄她,擦干净她脸上的泪花儿,清洗伤口。
景玉很少能体会到什么严厉的父爱,她只有抠门的父爱。
在父亲眼里,她受伤没什么,谁家的孩子小时候没受过伤?磕出几个口子?愈合了就没事。
但红酒跌碎了,不会再复原,四舍五入,他亏了一笔钱。
景玉的妈妈从小娇生惯养,性格说好听点算迷迷糊糊,不太好听的词语叫冒冒失失,总是容易丢东西。
景玉小时候也喜欢丢,但每次弄丢后,都会被父亲指着骂一顿。
时间久了,长够心眼。
景玉虽然不再丢东西,但长大后的她,对“丢东西”这件事情,仍旧有着本能的恐惧。
在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之中,她近乎强迫症,会反复地确认着自己钱包的东西还在不在,门有没有上锁,柜子有没有关好,卡和证件有没有放在夹层中。
有时候半夜想起,还会忍不住爬起来、睡眼惺忪地去确认仔细。
这些童年中无关紧要的一些小事,就像是一道细小的伤口,无伤大雅,现在已经不痛了;但在特定的时间,这些没办法被抹平的、留下痕迹的伤口还会提醒她,你害怕。
就像昨天丢了金簪,在面对克劳斯的第一瞬间,景玉甚至害怕他会因此骂自己、埋怨。
什么“天天丢三落四”“你就不能小心点”“我早和你说过……”这种话。
景玉做好了面对这些话语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