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报复

西方大地边缘,某处魔神部落。

一群身形魁梧,裸露着上半身,只用不知名的兽皮裹着的魔神后裔随意地坐在部落前,面前一口大锅架着,里面一头不知名的妖兽白骨冒出,汩汩冒气。

一个魔神后裔拿着根粗壮的妖兽大腿,狠狠咬了一大口肉下来后,咒骂道:“入他娘的,那黄龙孽畜,违逆了寒首首领的意志,不速速到首领面前自裁,竟还敢偷袭部落,杀我同胞,可恨!”

“对,那杂碎,当杀!明日我们去屠几条龙来,大卸八块,好好尝尝。”

“就是可恨,那孽畜无能,就知道找些小部落,有本事来寻我们啊?让他看看什么才是神通!”

“那以下犯上的孽畜,哪里敢来寻我等?”

……

一众魔神后裔坐在一块,大声咒骂,尽是对黄龙的不屑愤怒。

“是吗?”

这时,一个轻佻略带戏谑的声音凭空响起。

一众魔神后裔正错愕不解,就见霸道至极的一掌从天而降,似开天辟地一般,意志霸道,无双无对。

还在闲聊的魔神后裔这时也迅速反应了过来,虽说正在闲聊,但他们一族,天生便是战士,哪怕是婴儿出生不过三日,也能伏虎杀豹,成年后更是拥有无比敏锐的战斗素养,纷纷起身,煞气运转,神通迸发。

然而在这一掌面前,他们的一众神通,如泡影一般,威压之下,悉数破灭,无与伦比的霸道力量袭来,多数魔神身形爆裂,倒地而亡,仅有领头的一位太乙魔神艰难站立,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的黄衣身影:“你这孽畜,屡屡以下犯上,必死无疑!”

“竟然没死?”

黄龙略显惊讶,方才可是用了全力的,看来劈天神掌需要进一步完善,不过看着面前吃惊的魔神虚影,黄龙一声冷笑,弹指震杀,又一挥手,将他浑身血肉凝聚成一滴精血,再云淡风轻地取出一个白玉瓶,熟练地将精血装入瓶中。

魔神精血,好东西啊。

而且来自盘古血脉,只要实力足够,洪荒万族都可以享用,虽然对他没什么用,但是对那些小龙们来说却是不错的机缘。

“原品死了!有孽畜入侵!”

“孽畜入侵了!”

黄龙在部落门口,霸道杀戮魔神后裔,顿时惊醒剩余部落的魔神后裔,一個个迅速反应过来,发出示警声。

“快发出信号,请首领来!”

还有的聪慧点,直接就想着示警。

只是声音刚刚发出,四周虚空扭曲,大鹏鸟大口猛地一张,便有数十魔神后裔入了他口中,魂飞魄散。

其余魔神后裔更是吓得面色发白,他们一族固然是素来凶悍,但也就是因为凶悍,所以才没有什么族群敢对他们下手?

从来只有万族怕他们进攻的,哪有万族来进攻他们的?

就是天庭帝俊、太一,也只有在当年建立天庭,统治万族的时候,大规模进攻过一次,然后周天星辰大阵被都天神煞大阵打破,大地万族被魔神族整个清理一遍,帝俊太一便退守天界,只怕十二魔神进攻,而不敢进攻。

所以就算是最近听闻有一条黄龙不断进攻他们的部落,也不是很放在心上,反应着实算不得快。

而他们慢,已经摸索出经验来的黄龙却不会慢,双手金玉神焰涌动,借助风势,瞬间焚烧千里,一片汪洋火海。

又一掌拍出,山石崩裂,树木飞灰,魔神绝命,化作一滴滴精血被黄龙收入白玉瓶中。

他本不打算现在就报复这群魔神后裔,毕竟他现在修为不高,气运也不高,现在报复,危险大,而且按照洪荒的发展轨迹,这群家伙注定是要死的,现在有多猖狂,日后就有多凄凉,和他们搅和在一起,只是平添因果,未来可能卷入大劫之中。

但问题是,这群魔神后裔不放过他啊。

大罗魔神穷追不舍,顺着气息几次险些被他抓到。

还有密密麻麻,层出不穷的其余魔神后裔追杀,通风报信。

既然如此,那就别怪他了。

我干不过大罗,还干不过你们?

遇单,杀!

小部落,杀!

最后,大罗之下,皆可杀!

甚至,黄龙已经不甘心只是被动防御了,而是主动进攻,算算的话,这已经是第七个他拔除的部落。

“吼~”

又一声长啸响起,大鹏鸟化作金色闪电,纵横天际,一口气连吞数百魔神,周身气息越发剽悍,好似太古凶兽,身影所过,无边虚空轰然碎裂!

“好了,别追了,再追下去,时间耽误久了,就引来大罗魔神了。”黄龙抬头看着大鹏鸟,还想要追击那些逃跑的魔神后裔,当即喝道。

“不打紧,这些日子,吃了这些魔神后裔,我修为精进不少,对空间又有不一样的感悟,加上你那块碎片,现在一般的大罗金仙,想要追上我,没门!还有的吃呢!”金翅大鹏鸟凶光毕露,只觉畅快。

魔神一族,洪荒第一族,足有十二准圣,前所未有的存在。

纵然是大鹏鸟之前,我行我素,可碰到魔神一族的也不免心有忌惮,若是魔神后裔不挑衅的话,他也不敢主动进攻。

说白了,欺软怕硬。

可现在跟着黄龙,主动掠食进攻单独的魔神,吞噬精血,说不出的畅快。

尤其是蓐收部落,金之血脉,和他同源,吸纳之后,修为暴增。

“走。”黄龙面色微沉。

听着黄龙语气,大鹏鸟心中一凛,不敢再飞,连忙飞过来,跟随黄龙久了,他是彻底服了。

手段比自己多,法力比自己高,法宝比自己好,后台比自己硬,胆子还比自己大。

就他们两个,就敢主动进攻魔神部落。

真他娘的带劲啊!

黄龙微微颔首,翻身上大鹏鸟,准备离开。

这时,天空当中一抹耀眼的金光忽然垂落下来,落在黄龙和大鹏鸟身上,黄龙与大鹏鸟立时身体一轻,一阵舒畅,修为也隐隐有所增长。

黄龙也不以为意,功德之光嘛,在灭亡第一个部落的时候,他就发现了!

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洪荒是万族的洪荒,天道是众生的天道。

而这万族、众生包含的是所有灵智的族群,正常合理的杀戮,是天道允许的,就像如果没有狼来吃羊,羊疯狂吃草,地破坏了,羊也迟早要死,天道受损。

可是过分的杀戮,狼把羊都吃光了,循环也被破坏了,天道还是受损啊。

而魔神族,显然被天道判定为,杀戮太多,破坏循环,不利于洪荒的可持续发展,罪孽深重!

杀他们,有利众生,可积功德。

只是黄龙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人生当中第一笔功德,竟然是以这样的形式获取。

感叹一番,黄龙骑着大鹏鸟离去,他还要去下一个地方。

有仇报仇,素来是他的人生信仰,何况还能积累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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