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曹府

“嘶”

村里人哪见过这么多好东西,只觉得一时之间被里头的东西晃花了眼,当即惊叹出声。

“我滴个乖乖,这都是啥嘞?”

“那是金子做的吗?老子这辈子都没见过这种好东西。”

“三房的峰哥儿也太有出息了,这才考上举人就有这多东西,那以后中状元还得了啊……”

感受着四周惊叹的目光,孔县令自信一笑,这些可都是好东西啊,财帛动人心,他不相信这样还打动不了李凌峰的父母。

乡下人,试问又有几人见过这种好东西?

可惜,就在孟大人自信满满,认为李老三和张氏一定会收下这些“薄礼”时,却见张氏用手肘拐了拐自家男人。

李老三会意,当即上前一步,对着孔县令拱手道,“草民代峰儿谢过大人的关怀,大人爱民如子,草民心中感激。”

孔县令满意的点了点头,正准备喊人将东西搬进李家的屋内,却听见李老三话音一转。

“可正因为大人爱民如子,草民才不能代峰儿收下这些东西,大人亲自登门道贺,已是草民一家的荣幸,实在不敢觍着脸收下如此厚礼,还望大人谅解……”

孔大人身体一愣,脸上的笑意少了两分,再接再厉道,“诶,就当是长辈对晚辈的关怀嘛。”

李老三复又拱手一礼,坚持道,“大人的关怀草民铭记于心,因此不敢造次。”

反正说来说去,就是一句话,这礼不能收。

李老三和张氏虽然都是农村人,但都是难得的明理之人,事关儿子的仕途,两人岂会儿戏?

孔县令开口劝了几句,见二人神色坚持,也没有再劝,打算等李凌峰回来后再将人请到府上一叙。

孟大人笑了笑,将李凌峰堂哥李仕仁也一同中举的事顺便说了下,又惹得村里人一阵惊叹,人群骚动不已。

孟大人说完后就带着手下的人,将东西抬着原路返回了。

李家村祠堂又一次大开,老李家两个孙辈一同中举,李凌峰还得了解元,可以说是李家村有史以来,史无前例的头一遭。

村长激动的请来了村长德高望重的族老和长辈,派人通知了老李家的众人,打算三日后打开祠堂,张氏和二伯娘钱氏也在诸位族老一致商讨过后,以“教子有方,贤良淑德”为由,特批二人能在祠堂外给老李家的列祖列宗上三炷香。

由此可见,李凌峰兄弟二人一同中举的事对村子的影响之大了,特别是此事,还在无形之中加重了村里人对送后辈读书的决心。

李思玉回了娘家住,得知亲弟弟中举后,激动得眼泛热泪,还拿着李凌峰的“喜报”文书教导儿子,一定要向舅舅学习。

……

李凌峰这边并不知道家中所发生的事,他从芸娘的客栈退房后,就带着刈住进了十里庄,现在大部分时间基本用于监督蚊香生产工作和钻研学问上。蚊香生产的进度不慢,眼见第一批蚊香即将投入市场,李凌峰这才腾出手来研究花露水的生产。

花露水是由防风、黄芩、白藓皮等草本植物精心调配而成的强化止痒配方,对肌肤因蚊虫叮咬引起的奇痒和肿痛,具有快速起效,止痒的效果。

除此之外,还可加入薄荷、迷迭香、广藿香、芙蓉菊等此类芳香怡人的植物,使花露水具有普通的香味。

李凌峰带着刈去城内大大小小的医馆转了几天,才将制作花露水的原料一一集齐。

李凌峰先是取了金银花、薄荷、迷迭香等用盐水浸泡后晒干,然后将晒干后的干花放入容器里,用高纯度的白酒代替酒精,然后用盖子密封上,打算等七天后再开罐提取溶液。

林老板见李凌峰又在鼓捣新玩意儿,看得好奇不已,扬言等李凌峰“新品”推出时,自己要第一位试用。

所以等李凌峰的简易版帝王绿颜色的花露水制作成功后,李凌峰端着罐子就往林老板的住处而去。

李凌峰将罐子开封后,端来一个瓷碗,用牛皮纸制成简易的过滤器,将过滤后的花露水加水稀释,以免酒精对皮肤产生强烈的刺激。

林老板亲眼看着李凌峰稀释花露水的全过程,待看着瓷碗中绿得发慌的花露水后,陷入了沉思。

这颜色……

李凌峰取来干净的棉条,捏实后蘸湿,对林老板示意,“如何,林老板昨夜不是叫蚊子叮咬了吗?正好试一下小子的花露水管不管用。”

林老板还没从绿油油的花露水中反应过来,就听闻李凌峰要此时此地此刻给自己试用花露水,还要涂在自己被蚊虫叮咬之处。

不禁老脸一黑,神色间浮现几分尴尬,他忍不住咳了一声,“李小友,此时试用怕是有些不方便……”

“哦?”

李凌峰一时没反应过来,疑惑道,“有何不便?”

林正业见李凌峰是真的没有意会到自己的意思,不由脸红脖子粗,“咳咳,蚊虫叮咬于臀部……”

说完,还给了李凌峰一个“你懂吧”的眼神。

李凌峰:“……”

好吧,他懂了。

李凌峰不急于一时,取来一个瓷瓶,将过滤好的花露水装入其中,让林老板晚上带回去试用,明日再观后效。

李凌峰算了算日子,离进京参考会试的时间还有富足,他也打算在花露水正式上线销售后,回家看看父母。

等进京赶考后,再将家人尽数接至筑城居住。

夜里,那日伺候他洗漱的小丫鬟又过来他房里伺候,李凌峰要沐浴,便严词拒绝了她的服侍,让人去屋外等着了。

小丫鬟名叫青柳,在李凌峰跟前伺候的时候话也不多,恭敬谦卑,进退得宜,说话做事也稳妥。

李凌峰见她话少但做事利索,也就没赶她走。

李凌峰靠坐在浴桶中,水珠顺着他结实的胸膛滚落,他开口问道,“青柳,你之前是在何处当差?”

门外的青柳坐在台阶上,听见身后少年的声音有些出神。

“回禀公子,奴婢以前在京中当差。”

李凌峰点头。

怪不得,规矩这么好。

“那你为何被主家发卖?”李凌峰问道。

其实,每个从牙行出来的丫鬟其实都是留有记录的,当初李凌峰在从王二狗手下挑人的时候,专门挑的就是这些规矩好,犯错小的丫鬟。

只不过,青柳被发卖的原因却是空白,上面只写了一句“主家不喜,恶,遂发卖”,李凌峰难免有些好奇。

听见自家公子的好奇声,青柳回想过往,眼中露出了一丝害怕,努了努嘴,却还是诚实道,“青柳不小心摔坏了主家的一件东西。”

当然,青柳不会说,她为何会“不小心”摔坏东西。

李凌峰皱眉,他知道青柳说的是实话,但是一向性子稳妥的青柳不小心摔坏了主家的东西,便被发卖至此?

不过,他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李凌峰起身穿衣,检查后并无不妥,才开了门。

夜里寂静。

李凌峰又收到了两封信,其中一封是林老板给他的,另一封则是苏云上的。

他一如既往的阅读完后,将信纸丢入火盆中烧了个干干净净。

翌日,李凌峰早起锻炼之后,林老板让十一过来告知李凌峰一声,让他收拾妥帖后去前厅找自己。

去了以后他才知道,原来是林老板要带他去曹府见见生意伙伴。

李凌峰听见曹府二字时眼皮一跳,他记得甲秀楼登高诗会就是一个名叫曹靖的学子举办的,自己的彩头还是人家给的。

不会这么巧吧?

等李凌峰和林老板坐着马车抵达曹府的时候,发现还真就这么巧,因为他和林老板要见的这个合作伙伴,正是曹靖他爹曹寅。

曹家是筑城三大家族之一,其财力与地位可想而知,与孟府相比较,曹家的府邸完全可以用一个“豪”字来形容,不仅豪,而且“豪无人性”。

引路的小厮带着两人穿过花园时,李凌峰正巧看见曹靖在和一众丫鬟小厮在玩投壶,曹靖看见李凌峰也是一愣,在看见二人身边的小厮是父亲身边常用的侍从后,他只是对着李凌峰颔首示意。

李凌峰跟在林老板身后,不过一会儿,就到了曹家富丽宝气的前厅,一个身材健硕,气宇轩昂得人见二人进屋,爽朗一笑,对着林老板招呼道。

“林兄许久不见啊。”

林老板连忙笑着开口道,“好久不见。”

曹寅挥了挥手,丫鬟鱼贯而入,为林老板和李凌峰添茶上点心,三人落座后,他看着林正业身边的李凌峰,好奇道,“这便是林兄一直所说的李小友?”

曹寅若有所思,之前偶然间听林正业提起过,他还以为是一个年纪二三十岁的“小”友,没想到眼前的少年才十六上下,这个“小”友确实小啊。

林正业喝了一口茶,笑道,“是极。”

曹寅也按捺下心中的惊疑,想到蚊香生意的事,好奇道,“如此说来,驱蚊神器‘蚊来消’便是处于这李小友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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